8、道德律

个人日记

 没有比爱更高的法则,所以爱是道德律真正的基础——不是法典,也不是宗教戒律。

如果一个人内心不是对整体的存在充满爱与善意,ta的行为总有偏差。

欲望是最底层的。
一切的生命,都有生存的欲望,我们挣扎着在这个三维世界里面被诱惑牵引被恐惧驱赶,为了生存下去,为了追求幸福、快乐、价值感.......但这一切都是最低层的。

当一个人的生命开始升华,爱产生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充满了幸福、快乐、价值,ta的力量满溢出来了,想要奉献给其他人。

爱,是一种深深的喜悦的力量,自发地分享出自己所拥有的物质、知识、喜悦,真心希望他人能够富有、聪明、幸福快乐之心,是完全单方向的付出,不求回报,而且如果对方接纳了这种分享,将导致自己更深层次的满足,而且爱里面一定带有智慧,即使向他人付出和分享,也想要让对方感觉到自己不是在被施舍,给和被给与的人是平等的,没有谁比谁更高或更低,不会让这个人产生自己是比较此等的这种差距感。
 

如果没有办法让一个人的心灵升华以产生出真挚的爱,那么道德律就会变成一种更大束缚,道德律还会变质导致更大的罪恶。

《道德经》第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拿佛教的基础五戒作为比喻:戒杀生、偷盗、邪淫、妄语、摄入致醉剂。

如果仅仅只是让人不要做这五件事情,那么个人狂妄地认为,将导致这些想要守戒的人出生更大的罪恶,演变出罪恶更多的形式,逻辑如下:
一个人受了戒,发誓再也不杀生、偷盗、邪淫、妄语、摄入致醉剂,他产生出想要强制自己做到这些戒律的心态,导致他压抑自己的想要杀生、偷盗、邪淫、妄语、摄入致醉剂的欲望,在他没压抑住而做出了杀生、偷盗、邪淫、妄语、摄入致醉剂的事情后,他深深地自责,以为不断地鞭笞自己,惩罚自己就可以得到进步,于是这个人变化产生出虚假:在人前大慈大悲、严守戒律,在人后抑制不住地犯戒并不断地自责悔恨,自责悔恨是负面心态会导致这个人更加强烈的的杀生、偷盗、邪淫、妄语、摄入致醉剂的欲望

这世界无法改变的法则是所有的力量、能量、欲望在被压抑后都会变得更加强大,最后一发不可收地爆发。


制定出戒律,必定要给予做到戒律的方法,引导一个人的负面力量转化、改变,而非压抑,更不可催眠地告知这个人“忏悔就可以赎罪”。

要让一个人受欲望所推动的内心向爱与奉献的方向发展,让这个人真正改变,发自内心且不用任何强制的形式自然而然地(自发性)地做到那些戒律。


      昨晚上和一个朋友探讨爱,他说爱是完全地为对方付出不在乎自己,我说先要学会爱自己然后才能有爱别人的能力。

      爱的确是完全地为对方付出,但是爱是有背景基础的,这基础就是这个付出的人本身内在是有爱的,爱是真实和智慧的力量,如果如同主流宗教所倡导的绝对无条件付出的爱,就会产生出许许多多的虚伪,一般的人根本做不到毫无条件的付出,那不是因为这个人多么地不道德,而是这个人的心还有达到那样的心灵状态。

       我不赞同他的理由是,他的意思是完全为对方付出而不论这人是否能够做到,他一定是误会了什么......这世界上所有为了他人和大众牺牲自己的人都比任何人的内心要更丰盛,没有任何一个是内心空虚的,强迫一个内心空虚或心力微弱的人去牺牲自己成全他人,简直是一种更大的罪恶,用所谓较高的价值观去贬低他人,那是一种政治手段。

 
       一个人必须要完善自己,才能有力量和智慧为家人、朋友、社会去付出,否则一个人只会变成政治家——虚伪的代名词,他的付出只不过是想达到谋取世间价值——财色名权利的手段。

     爱,不会有任何目的,不会有伤及自己和任何的人甚至是其他的生命的意图,爱是完全无害的意图,所有以爱的名义所行的伤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财产的行为都不可能是出于爱的,这才是真正的道德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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