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的较量

个人日记

        

 酒后驾驶的较量        

 

文/上善若水

  2009.8.15             

 

                近一段时间以来 ,醉酒驾驶事故频发,醉酒驾驶“猛于虎”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去年底的孙伟铭无行驶证且醉酒驾车造成四死一重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公安部决定从8月15日到10月15日,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一旦发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

  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地方法规有其他规定的,各地也要严格执行”。 

    对那些酒后驾驶习以为常的人再一次敲响了警钟。这几天晚上,8点钟左右,城市的主要路口加大了检查力度,加强了警力,对爱喝酒驾驶的人是一种威慑。一些爱喝酒的驾驶人员限制了酒量,有时还要喝上几杯啤酒。但也有人还是我行我素,特别是有些地方关系的人并不在意。与交警较量,与法律较量,玩起了躲猫猫,听朋友说:喝酒驾驶的人有了新招,先让没有喝酒的驾驶人员驾车在前面带路,看到前面路口有很多反光色,证明有警察查车,及时叫停后面的车辆,然后再改道行驶。这些人行为无不让人气愤,自己一杯酒,亲人千行泪。

    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喝酒驾驶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无不让人拍手称快。酒后驾驶是危害社会的一块毒瘤,必须铲除。

   奉劝那些酒后驾驶的朋友,不要拿自己的一时义气和不良的习惯,不顾自己和家人的幸福,挺而走险。杜绝酒后驾驶行为是每一个公民的社会义务。

文章评论

混世魔王

[ft=#ff00ff,4,楷体_gb2312]如今的“马路杀手”害人又害己啊。[em]e126[/em][/ft]

钢琴之声

[ft=#ff0033,4,仿宋_gb2312][I]酒后驾驶是对生命的一种漠视,是对道德底线的一种挑战,是对和谐社会的一种亵渎,真不知如今的社会是前进了还是退步了~~[/I][/ft]

春鸣醉柳

[ft=,2,][ft=,4,仿宋_gb2312] 生命诚可贵,为了自己和他人,千万不能酒后驾车 。[/ft] [/ft]

春鸣醉柳

[ft=,4,仿宋_gb2312]又一个周末了,朋友周末好![/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