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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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钢前身最早为建于1958年的青岛第三钢铁厂,当时隶属青岛市机械局,19591月改隶青岛市冶金局。19627月与青岛轧钢厂、青岛钢丝绳厂合并为青岛钢厂,正式隶属山东省冶金工业厅。后来,在19651月青岛钢丝绳厂析出。
      
19847月,山东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搞好国营工业企业领导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青钢为山东省首批十一个企业领导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7月中旬,根据山东省委和山东冶金总公司的部署,青钢开始试行厂长负责制并被定为青岛市劳动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招收了第一批城镇合同制工人7名。
      
也就是在19841029日,杨积立任青岛钢厂厂长同年1114日,青钢八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宣布青钢试行厂长负责制并实行党委、厂长、工会工作三个工作细则。明确了党、政、工的分工和三个方面的关系,初步确立了以厂长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和厂长的中心地位,厂长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对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负全面责任。
      
试行厂长负责制的19868,连铸车间竣工,87日连铸机热负荷试车成功,1010日试生产,12月通过验收。转炉钢开始浇注连铸坯。
      
1986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劳动制度改革的四个文件,对招收工人一律实行合同制。1988年对青钢技校毕业生实行了合同制。因此,1986年以后入厂的职工,除复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由外地分配入厂)外,其他职工全部实行合同制。当然,1986年上马的3座氧气顶吹转炉和除尘系统,彻底赶走了“黄龙”。是青岛钢铁的可喜可贺事件。
      
改革开放之初,1986101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对青岛市实行计划单列市批复》文件。这个时期,青岛钢厂与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所属鲁南铁合金厂进行了合并,更名为青岛钢铁总厂,时间是19884月。次年,也就是19897月充州焦化厂并入。这个时期,“青岛钢铁”理论上成为包括炼焦、炼铁、炼钢、轧钢生产的国家大型企业。所以青岛钢铁总厂改隶为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再后来,1992年先后有青岛人造板厂、青岛制钉厂并入,“青岛钢铁”又更名为了青岛钢铁总公司,是年 6月改为青岛市直属企业。19935月合并青岛市自行车工业公司,19943月青岛带钢厂划归青岛钢铁总公司直管。
     1987年,在改革的过程中取消了职工退休顶替制度。后来根据国发(8677号、鲁政发(86127号文件规定,对1959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家属在农村的老工人,在他们退休时允许招收一名适龄未婚子女到城镇就工。当年青钢为此批准招收了144名,1988年和1989年招收10名。
      
19881月对青钢计划内的长期临时工,按(88)青劳检字第5号文件规定,采取不辞不转的办法,符合退休条件时,参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给予办理退休。
 

“青岛钢铁”地处沿海开放城市,可以充分利用地区优势发展外向型经济,因为它是青钢自身发展的需要。七五初期“青岛钢铁”提出了外引内联、内外结合的发展企业战略。在对引方面,通过引进设备、引进技术、利用外资以及开展经济、技术交流活动等,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企业后劲。
      1989年,青钢和日本东棉株式会社联合设计热风化铁炉工程。日方负责设计了化铁炉抽烟箱、燃烧室、燃烧监测装置、液化气点火装置、助燃空气系统、换热器及部分通风管道,青钢设计了化铁炉热风除尘系统、换热器后的余热锅炉和除尘系统以及照明自动控制等。引进了日本的热交换器、自动控制器、各种特殊钢阀门、喷水装置及不锈钢波纹管等关键件。198810月开工,19898月竣工,工程总投资2730万元。112日点火进行热负荷试车,1990422日交付生产使用,获得熔化率70/小时,废钢比4050%、热风温度540℃的熔炼指标。1990521日,2号化铁炉也动工改造为70/小时热风化铁炉,同年119日竣工投产。1990年试炼了BL2BL3等新钢种。
      19891994年,青钢连续6年荣登中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排行榜。19911994年,分别列为203位、180位、134位、143位。至1994年底青钢拥有固定资产原值7.74亿元,固定资产净值5.94亿元,职工2.3万元,年产钢70万吨、钢材60万吨。1984年到1990年,青钢进行领导体制改革,实行厂长负责制,开展企业管理升级工作,全面提高了企业素质。1987年达到省级先进企业标准,1989年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
      199010月经冶金工业部审核,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核定,青钢为国家二级企业,在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公布的全国500家大型工业企业中,青钢排序203位。1990年青钢首次被命名为青岛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山东省经委、统计局以鲁经企字(1990)第608号文公布省属国营青岛钢铁总厂从1989年度开始为大型、一级企业。
      1991年,青钢实行第二轮经理(厂长)目标责任制,认真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不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上水平,企业面貌发生较大变化。
      1991

文章评论

絮飞

青钢的发展历程充分展现出国家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举措,是在不断探索向前推进的,实行“政策…实践…政策…改进”。为青钢喝彩!

四处听风

写这类文字需要耐心,要不很容易被数字打败。休戚与共,可见朋友已把这个企业装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