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格律大师采芹生的讲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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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格律(第6课讲义)

下面我们开始讲课。

在上一课里,我们讲了格律诗的平仄的基本格式。

但是,实际写作的时候,因为措辞谴字,往往不能完全遵守这些格律。这就需要变通的方法。

在这一讲里,我们就重点讲一下变通的方法,也就是拗救。
在讲拗救方法之前,我们先说一下格律诗的平仄禁忌。

要点】格律诗平仄的禁忌:

①避免句尾三个字出现“三连平”或者“三连仄”;

一般来说,“三连平”的错误大多出现在偶数句上,也就是押韵脚的句子。“三连仄”错误大多出现在奇数句上,也就是不押韵脚(白脚)的句子。有人找出唐诗中的“三连平”和“三连仄”的句子来举证可以这样使用。但是一来唐诗中的格律诗的“三连平”和“三连仄”句子毕竟不占多数。二来由于古音的失传,是否真的是“三连平”和“三连仄”,是否有关于这两点的拗救方法,至今学术界还没有定论。

②避免孤平。

所谓孤平,就是除了韵脚的字,句子里面只有一个平声字。孤平只发生在偶数句(押韵的句子),且七律是“仄仄平平仄仄平”,五律是“平平仄仄平”这两种句式中。七律的第三字、五律的第一字,本来是“一三五不论”,但在这两个句式里,七律的第三字、五律的第一字,必须是平声,否则,就犯了孤平。可是,在实际创作中,七律的第三字、五律的第一字,只能用仄声字,这可怎么办呢?这就需要拗救。

 

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拗救。

先说一下,什么是拗句?

【要点】拗句: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

拗句分两种:大拗和小拗。

要点】大拗:在二、四、六字的位置上不合平仄的句子称为大拗。

大拗尽量避免。如果有了大拗,必须补救回来。

【要点】小拗:在第一、三、五字的位置上不合平仄的句子称为小拗。

小拗可救可不救,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刚才说的孤平的拗句,就必须拗救回来。

【要点】拗救:出现拗句时,在其他位置上将平仄补救回来,称为拗救。

拗救是有规则的,不是随意在哪个位置上补救都可以的。

【要点】拗救的意义:平衡一首诗中、关键发音位置上的平仄。

我们来举例说明。

苏轼的《七绝/饮湖上初晴后雨》

水光潋滟晴方好,
山色空蒙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
淡妆浓抹总相宜。

在这首七绝里,第三句中。“西子”的“西”字(第六字)本该用仄声,但在此处用了平声字。怎么拗救呢?此句属于大拗。在第五字那里使用一个仄声字“比”字。第五字应当用平声而实际用了仄声“比”这样就把第六字救回来了这就是大拗的当句救。

【要点】大拗以及当句救的方法(一):

在“仄仄平平平仄仄”的句式中,第六字应当用仄声,而实际用了平声,是大拗。第五字应当用平声,而实际用了仄声,就把第六字救回来了这是大拗的第一种救法。也是大拗句。

因为不是所有的句子都可以大拗,所以可以大拗并拗救的句子,也称为“特拗”这是大拗的第一种救法,也是大拗的当句救的方法。

 

下面介绍第二种。

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

离离原上草,
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
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
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
萋萋满别情。

我们来看颔联上句“野火烧不尽”第四字应当用平声而实际用了仄声“不”此句属于大拗对句第三字应当用仄声而实际用了平声“吹”就把出句第四字救回来了这是大拗的对句救。

 

总结一下,在如下格式: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出句第四字应当用平声而实际用了仄声对句第三字应当用仄声而实际用了平声就把出句第四字救回来了这是大拗的第二种拗救方法,也是对句救的方法。

我们介绍的时候,第一种方法,举例是七律,第二种方法,举例是五律。具体运用的时候,第一个例子,把七律的前两个字砍去,就是五律的大拗当句救的格式。

第二个例子,把五律的句子前面加上两个字,就是七律的大拗对句救的格式。

 

第一种方法
七言第六字(五言第四字)应当用仄声而实际用了平声七言第五字(五言第三字)应当用平声而实际用了仄声,就把七言第六字(五言第四字)救回来了

注:这种方法,俗称“四拗三救”(或“六拗五救)已经成为一种特殊格式。

 

第二种方法
七言出句第六字(五言第四字)应当用平声,而实际用了仄声七言对句第五字(五言第三字)应当用仄声,而实际用了平声,就把七言出句第六字(五言第四字)救回来了

 

下面我们讲一个存有争议的大拗的拗救方法。

探讨】大拗以及拗救方法(争议存疑一种):

我们先来看一个例子:

五律/望洞庭湖赠张丞相(孟浩然)

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
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
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
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

 

在这首诗里,我们着重看第一句“八月湖水平”本来应该是“仄仄仄平平”可实际变成了“仄仄平仄平”

具体地说:七言第六字(五言第四字)应当用平声,实际用了仄声那么,在出句里,就可以自救了:七言第五字(五言第三字)应当用仄声而实际用了平声,就把七言第六字(五言第四字)救回来了

比如,李清照的诗: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哪个变成孤平了呢?湖水平句不是五律的“仄仄仄平平”不是孤平句。

八月湖水平因为它来自七律的“平平仄仄仄平平”。可实际变成了“仄仄平仄平”。“八月湖水平的正常格式,应该是“仄仄仄平平”这个句式,本来就不存在孤平问题。只不过他把第三字和第四字颠倒了一下。实际上变成了: 可实际变成了“仄仄平仄平”这样就是孤平了吧?不是。孤平只存在于两种格式。

七律的“仄仄平平仄仄平”五律的“平平仄仄平”

所以,我说:第三种大拗的救法,存在争议。

比如,有人举例李清照的“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实际变成:
平平仄平仄
仄仄平仄平

赞成的人的理由是既然允许有“平平仄平仄”的拗救,为何不允许“仄仄平仄平”?但是,在唐诗中,很少能找到这种拗救的句子。而且所举的李清照的例子,还不是正常的五绝。是所谓的“折腰体”也就是第二句和第三句不粘。对这种拗救方法,学术界并没认可,王力的态度是回避。

在格律诗词以及他的其他著作里,对此根本就没有提到。是否使用第三种拗救方法,大家自己决定。我好想从来没有用过。关于大拗的两种拗救方法和一种有争议的拗救方法,就介绍到这里。

 

下面介绍一下小拗的拗救方法。我们先来看一个例子:

贺知章的《回乡偶书》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我们先看第三句“儿童相见不相识”“不”字是小拗。可救可不救。

我们再来看第四句“笑问客从何处来”“何”字救了“客”字,否则就变成。“仄仄仄平仄仄平的孤平了。同时又救了上一句的“不”字,这就是所谓的“一字双救”如果上一句中“不”字用了平声字,下句“何”字救“客”字,只是为了救孤平而已。

所以,“一字双救”,其实“何”字对“不”字而言,救不救是无所谓的事情,而对“客”字而言,是必须的。

 

总结一下,小拗的拗救有三种:

(一)当句救(孤平救)

七言标准格式
仄仄平平仄仄平

拗救格式
仄仄仄平平仄平

五言则把前两个字砍去就是。

 

(二)对句救
七言标准格式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拗救格式

平平仄仄仄平仄

仄仄平平平仄平

下句第五字救上句第五字

 

五言标准格式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拗救格式

仄仄仄平仄

平平平仄平

下句第三字救上句第三字这一种,可以不救。

 

第三种小拗的拗救:双救

 

(三)双救

七言标准格式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拗救格式

平平仄仄仄平仄
仄仄仄平平仄平

(双救)如果上句第五字和下句第三字都是仄声,下句第五字同时救上句第五字和下句第三字形成的孤平。

这一种,也是刚才举例的贺知章的《回乡偶书》的拗救方法。


五言标准格式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拗救格式

仄仄仄平仄

平平平仄平

(双救)如果上句第三字和下句第一字都是仄声,下句第三字同时救上句第三字和下句第一字形成的孤平。

 

小拗也有不救的。比如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

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第三句“一”字小拗。第四句“万”字是仄声,并没有用平声字救回。所以,小拗只要不是牵涉到孤平问题,可救可不救。

 

【小结】拗救

(一)大拗必救(二四六分明)、拗救方法(两种):

①当句救②对句救

(二)大拗以及拗救方法(争议存疑一种)

(三)小拗可救可不救(一三五不论)

①只要不是孤平,小拗可救、也可不救。

②大部分唐诗的小拗都救了。可见追求完美是唐诗的风格。

③小拗不要出现“三平尾”或“三仄尾”。

 

下面介绍一下参考用的知识:折腰体。

什么是折腰体呢?

【参考】折腰体格式
绝句的第二句和第三句之间、律诗的第四句和第五句之间,不粘、反而对了,称之为折腰体。

比如:
七绝平起式

(首句不入韵)

平平仄仄平平仄(A)

仄仄平平仄仄平(B)

仄仄平平平仄仄(C)

平平仄仄仄平平(D)

 

七绝平起式

(折腰体)

平平仄仄平平仄(A)

仄仄平平仄仄平(B)

平平仄仄平平仄(A)

仄仄平平仄仄平(B)

 

再比如:
七律平起式

(首句不入韵)

平平仄仄平平仄(A)

仄仄平平仄仄平(B)

仄仄平平平仄仄(C)

平平仄仄仄平平(D)

平平仄仄平平仄(A)

仄仄平平仄仄平(B)

仄仄平平平仄仄(C)

平平仄仄仄平平(D)

 

七律平起式

(折腰体)

平平仄仄平平仄(A)

仄仄平平仄仄平(B)

仄仄平平平仄仄(C)

平平仄仄仄平平(D)

仄仄平平平仄仄(C)

平平仄仄仄平平(D)

平平仄仄平平仄(A)

仄仄平平仄仄平(B)

这种折腰体,偶一为之的人有之,但不是诗的常态体。

 

【参考】折腰体诗例

渭城曲 / 送元二使安西
王维

渭城朝雨浥轻尘,

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

西出阳关无故人。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古风式的格律诗。

【参考】古风式的律诗(又称拗体)
部分合律、部分拗体,或中四句对仗但整首不合律的“律诗”,称为古风式的律诗。也称拗体。也有人干脆把这一类归到古风里。

例如

登黄鹤楼崔颢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前四句完全是不合律的拗体后四句完全合律

我建议,除非能写出崔颢这种非凡意境的作品,否则别用这种古风式的格律诗。

至此,格律诗的拗救,就介绍到这里。

 

舍得讲孤平的概念是两仄夹一平,不分平脚句仄脚句。你怎么看?

舍得的这种观点,是基于押仄声韵的诗,也归类到格律诗里。

王力先生的观点(也是我赞成的观点),押仄声韵的诗,要归到古体诗里。

所以,基于这种观点,孤平,只存在于押韵的句子上。这也是目前学术界所公认的观点。
如果从舍得的观点上来看,不但很多押仄韵的诗,包括很多押平声韵的诗,都犯了孤平。譬如杜甫的望岳,第二、六、八句,全是孤平了。还有前面举例的“此地一为别”“野火烧不尽“等等。
舍得的观点,只是一部分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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