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人毕福剑
个人日记
  文/弧度度
 
  政治是个虚无缥缈的东西,正义往往会沦为政治的牺牲品。当代的中国,渐渐地流行一种趋势:我说你是罪人你就是罪人,用不着法庭审判,用不着律师辩护——先从道德上搞臭你,再让你登上某台亮个相,于是你便摇身一变——变成了罪人。当然,罪人不等同于罪犯,纵使你言论上没有犯罪,经济上没有犯罪,但是大人物们却完全可以在政治上界定你犯了罪。
在美国,弱势群体不能批评,残疾人也不能嘲笑,但是若有“犯事儿”的领导和精英,你却可以变着法地嘲弄;然而在中国,铁律却恰恰相反:谁支持弱势群体谁就是卖国贼,谁说一句领导人不好谁就是罪人......
文革期间,今天批斗这个,明天搞倒哪个,将这个国家搞成了一团糟。若干年后,当善良的人们再次回头,才发现因为一时的“爱人”竟酿成了数不清的“千古奇冤”——时至今天,为什么还有人不愿意正视历史?还有人不愿学会反思?还有人不愿汲取历史的教训?
老毕在醉酒的状态下爆了句粗口而已,他究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哪一条?仅凭简短的四个字,就可以宣判其为“醉人”?
历史早已证明,因言获罪的实质就是一种国殇。
中国有一个谎言共同体,所有人都是共犯。如果一个社会自上而下流行着谎言,诚实就成了一种反社会行为,谎言就成了生存和利益的通行证。更可怕的是,许多谎言已经成了“真话”,许多伪造已经成了“真相”,毒害着青年及未成年人。历史上谁见过在谎言基础上崛起的大国?复兴首先是真相上的崛起!
偶看郭敬明的《黄金时代》,有一个镜头至今仍令我唏嘘不已:文艺青年二萧(萧军与萧红)最奢侈的享受竟然是能吃上一顿猪头肉。当然,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抗战时期国难当头国人必然经历磨难,然而时至今天——在一个自封为和谐盛世的国度,这一现象是否得到了改变呢?
舔腚者、无德无才者高居庙堂,稍微发表点不同异见的人便被视为异类,遭到种种变着法的排斥与打击——究竟是谁,还在企图打造一个万马齐喑、指鹿为马的新时代?
说实话,今天的我就是一边吃着猪头肉一边来写这篇文章的。
有人问,你为什么要吃猪头肉,那不是很容易致癌吗?我的答案是:一、吃什么肉喝什么奶吃什么油喝什么水不致癌呢?吃猪头肉致癌与吃瘦肉精肉致癌,有区别吗?二、我穷啊,吃不起特供肉啊!在中国,发几篇脑残体引万众狂欢的座家可以获得“作协主席”的头衔,吃上特供肉;而叹民生之多见者却只能独怆然而涕下,以吃上猪头肉为最奢侈的享受啦!
我一边吃着猪头肉,一边喝着冰啤酒,一边关注着老毕现象......
忽然,我的眼前狂热一跳:以胸袭警——好一个依法治国的特色!
哇塞!这世间竟有这等好事?干嘛以胸袭警自找罪受呢?何不以胸袭袭我八千万光棍同胞呢?以胸袭警,是要蹲三个月大牢的哦!可如果你以胸袭光棍,却是要大受欢迎的哦!
当法治如同儿戏,审判如此荒唐——我们的宿命,其实早已被注定!
其实,这世界上只存在两种肉:一种是特供肉;另一种是非特供肉!
文章评论
诚拙
对毕老爷的处理,太!轻!了!作为最严厉的惩罚,应该让他“上!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