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门乎?习俗!
伊斯兰
“道久失真,失真则假,假久则以假为真矣…”这是《可兰经汉译附传》的编译者刘锦标在若干年前,对某些教内现象发出的感慨。不难看出,这些语言透着一种忧教忧民的无奈,和督促教胞明辨是非还原教门真精神的坦诚。今日看来其警示作用依然存在。
无论哪一种民族或宗教,在历史发展和演绎过程中,都会或多或少的掺杂上一些人为的因素或内容,这些人为成份,本质上讲,并不属于这一民族或宗教,甚至有悖于该民族或宗教的教义和宗旨,而由于时间久远或因袭传承的人多了,习惯成自然,结果这些“旁门左道”的东西,反而喧宾夺主成为公认的主流内容,曰:民俗或某某文化,并得到大家广泛的认同与传承。被这些内容充斥和侵蚀的民族或宗教,失去了固有的真缔,导致“失真”,而误入歧途的民众久而久之也就“以假为真”了,个别者甚至对这些本不属于自己的民俗、文化,甚至是垃圾,偏爱有加和无知捍卫,继而对指出或更正这些“假”内容的人,诽以异端另类、旁门新派或什么更为“解恨”的名词,而自己却以维护“正统”自居。
历史上,佛教道教的演变,基督教的变异以及某些民族特色的产生,都证明了这一点。伊斯兰教因为有亘古不变的《古兰经》作指导,所以宗旨、原则和基本教义永远都不会变。但是中国伊斯兰教在发展和本土化适应的过程中,受历史原因和社会环境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某些外来文化或异族习俗无形中渗入到穆斯林的日常生活中,鱼龙混杂,让一些对教义了解不深的穆斯林同胞,一时辨不清真伪,盲从和随风的现象盛行。人们耳濡目染慢慢习惯了这些风俗,加之根本不研究真正的教门是什么,久而久之也就认为这便是教门了,既然把这些当成了教门,认真履行和坚决捍卫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世界上最难改的莫过于习惯,因为它每天都被人们无数次的重复着。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贸然说:你们每天做的这些自认为是教门的事情,其实并不是教门,甚至有悖于教门,而真正的教门应该是…。结果可想而知,肯定会招致强烈的反感和众怒,甚至还会遭到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以捏造“教派”等罪名泼污或中伤。这也许正是刘锦标阿訇所说的“假久则以假为真”吧!
例如,内地穆斯林在丧葬礼仪中盛行的穿孝问题,显然不是伊斯兰教的内容,哪位学者也不会说穿孝是伊斯兰教所提倡的;国外以及国内一些教门好的穆斯林地区也没有穿孝的。“披麻戴孝”明显是蕴含儒家思想的文化外延。经历了“文革”之后,穿孝这种汉俗在某些汉族地区已经消声灭迹了,而在我们某些穆斯林社区却是大兴其道。每每谁家发送埋提,子女亲朋孝服孝衣白茫茫一片,规模之大使其他民族自叹弗如。既然穿孝不是伊斯兰教的内容,甚至违背伊斯兰教义,那么穆斯林社会为什么还要坚持和传承这种违背教规的陋习呢?“披麻戴孝”明显是蕴含儒家思想的文化外延。经历了“文革”之后,穿孝这种汉俗在某些汉族地区已经消声灭迹了,而在我们某些穆斯林社区却是大兴其道。每每谁家发送埋提,子女亲朋孝服孝衣白茫茫一片,规模之大使其他民族自叹弗如。既然穿孝不是伊斯兰教的内容,甚至违背伊斯兰教义,那么穆斯林社会为什么还要坚持和传承这种违背教规的陋习呢?
这难于理解,又不难理解,难于理解的是上述穆斯林只知盲从,而不对穿孝是否符合教规加以思索和研究,这不符合一个穆斯林人起码的智慧与分辨力。不难理解的是,穿孝在某些地区已成为穆斯林葬礼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一些穆斯林看来,穿孝是前辈几百年遗留的传统,穿孝不是汉俗,而是穆斯林葬礼的特色,穆斯林就应该穿孝。既然穿孝被人为的错打上教门的烙印,虔诚的穆斯林们争先恐后的效仿也就不足为奇了。除此之外,民俗民风和外部压力也是穿孝的一个因素,谁家无常了人,首先想到的是报丧和分发孝服,家属不穿孝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就会受到亲朋和乡亲们的指责、挖苦和耻笑,似乎不穿孝就等于子女对老人不孝敬,就等于舍不得花钱,就等于……,一些抱残守缺或既得利益受损者甚至会群起而攻之。这种非伊斯兰价值观在穆斯林社会的蔓延与盛行,其强势导致包括一些懂教门者,甚至包括一些阿訇在内也要明知故犯的顺风就俗,鲜有人敢站出来阻止或带头改革,这简直就是当今教门与教门带头人的一种悲哀与耻辱!
近代中国伊斯兰教知名学者黄万钧老阿訇讲过:中国穆斯林穿孝始于元代,大批中亚和阿拉伯国家的穆斯林来到中国内地,他们的老人归真后,子女就面临一个是否穿孝的问题,因为在当时孔孟思想盛行,老人去世了子女不戴孝就是忤逆之罪,是要充军甚至问斩的。而穆斯林是不允许披麻戴孝的,且穆圣曾明令告诫“效仿哪一个民族,就属于哪一个民族”。鉴于此,穆斯林学者、长老汇集一起反复磋商,最后的结论是:为了生存,穆斯林迫于无奈只能穿孝,但要在一些具体穿孝的样式等细节上做些不为官方察觉的区别,以此有别于其他民族。也许这就是今日穆斯林的孝服与当地其他民族的孝服稍有不同的原因吧?正是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穿孝被强加给了穆斯林民族!后来年代久远了,穿孝渐渐沿袭和演变为穆斯林民族的习俗了,着实可笑!就像经历了满清,而当辛亥革命到来时,许多汉人宁死也不愿剪掉被满清政府强加给他们祖先的长辫子一样可笑。红为喜,白为丧,是中国人特有的传统,在西方和阿拉伯世界白色却是纯洁的象征,例如西方人盛行的婚纱即为白色,如果按中国人传统的眼光看,结婚时穿一身白色衣服肯定“不吉利”,而这也正凸显了中西方文化的不同;兴起于西方基督教社会并有在中国蔓延趋势的以黑色为丧服的现象,即是一个例证。一位开明的老乡老不无感慨地说:“旧社会和贫困时期,穿过的孝服还能再利用,现在没人再用了,被撕扯的一条一条的白布就这样扔掉,着实可惜。而且每个亡人发放的孝服都是少则几百尺多则数千尺,一身身飘拂的孝服把好端端的穆斯林葬礼搞的不伦不类不说,仅从浪费的角度看也不符合伊斯兰教义呀!”说的没错,但是如果我们从历史和前瞻的角度看,穿孝对穆斯林民族的影响和异化远不止浪费这么简单。
再如:与无常人有关的宰牛宰羊和大半筵席,同样是“道久失真”的产物。穆斯林的行为规范应以《古兰》、圣训为依据,不应以民俗或民间遗传下来的某某习惯为依归,否则很容易背离伊斯兰教真谛。穆圣是全体穆斯林的领袖和榜样,众所周知,穆圣归真后莫说宰牛宰羊,就连一只鸡都没有宰过,更不用说大办筵席了;四大哈里发及所有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无一例外,这些都是铁的事实。此外,穆圣没有为任何一位先于他而归主的穆斯林宰过哪怕是一只牲灵;穆圣也从未指示过任何人要为死去的穆斯林宰牛宰羊,这就是圣道,是真正的伊斯兰。那么,我们今日中国内地盛行甚至必不可少的为亡人宰牛宰羊的习俗又是从何而来呢?一切没有教门依据的习俗,无论它有多么普及,多么久远,穆斯林都应谨慎对之!
为亡人做七日,四十日,百日等这些被大家称之为“日子口”的纪念亡人的活动,无一例外都是后人出于对亡者的怀念或某种善良目的,逐渐添加上的。“七”这个明显受其他民族影响的日子就是一个例证,这在穆斯林国家是没有的。有据可查:穆圣和圣门弟子这些一样都没做过。就连为纪念穆圣诞辰和归真而举办的圣纪活动也是在穆圣去世三四百年后,由后人添加的,这是事实。穆圣和圣门弟子的行为体现了伊斯兰教注重个人信仰与功修,提倡厚养薄葬的教义理念,指导人们把时间、精力、钱财都用于主道事业和个人及社会功修上,而不应被浮情世故分散甚至误导。
再看看今日我们某些地区的穆斯林,对真主和使者命令的事情如念礼斋课朝五功六信等教义教规几乎一样不遵,甚至在本属于亡人子女义务的洗穿站埋等穆斯林丧葬礼仪上,子女却几乎一样不会、一概旁观。而对于某些教内习俗却是偏爱有加,不惜财力、物力、人力,虔诚到花空积蓄,虔诚到累出毛病,这怎不令人痛惜!
我想:先人们添加这些纪念亡人的活动,最初一定有它的背景和用意,这些活动也许正是用来提念亡人的嘉言懿行,让后人缅怀和效仿,或借以把大家团聚起来,请来阿訇学者讲经宣教,督促大家聆听和学习经典教义,起到宣传和教育大家的目的,继而用简单待客的方式款待宾朋,大家接受了教育,增强了信仰,凝聚了亲情,托众求慈虔诚为亡人祈祷,最后举意把诵经、学习、施舍和待客的回赐,求主转赐给亡人。果真如此,除了这项活动是新生事物之外,谁能说它有什么不妥之处?这也许正是先人们添加这些活动的初衷。
然而,现在某些地区的做法已由最初的深入联系群众,走家串户,利用难得之机普及教化,逐渐演变为仅仅吃拿而已,失去了过乜帖真正的意义,甚至在这些本不属于教门真谛的事务上又叠加了不知多少习俗,冲淡甚至改变了这些纪念活动的初衷和本质。
亡人家属一连数日忙碌的不可开交,不惜重金宰牛宰羊置办货物,却使原本虔诚的乜帖演变为大摆筵席的宴会,许多人无非是操心费力,饱餐一顿之后,一无所获,这无形中失去了过乜帖的意义,融入世俗之流。有些平时做礼拜的家属还因忙碌而无暇顾及礼拜,真是得不偿失。
“乜帖”本身是一种意念,心意和虔诚才是它的跟本所在,物质充其量是它的一个衬托,我们不应把精力和重点放在物质上。家属备些点心水果或简单的食物就可以了,这样更便于大家交流和学习。而如今一些穆斯林的过乜帖没有了内涵,唯一可比的就是物质:请多少位阿訇,散多少乜帖,宰多少牛羊,办多少桌宴席,甚至出动多少辆车,场面多么盛大等等,这无形中把过乜帖的性质变了味,攀比之风也悄然而起。一位京城穆斯林讲:“在我们这一地区,但凡念经都要宰牛,从人无常后的倒头牛,到亡人周年,这一年中最少是五头牛,有的大户人家还要多,每次办事动辄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民风就是这样,不这么做就会显得穷气、不重视亡人,还会招人笑话,许多家庭要么宰牛要么去饭店,只能硬撑着,伊斯兰难道就是这样的吗?这种以犒劳活人的方式搭救亡人的庞大开销如果真正用于发展教门意义就大了。还有一种怪异想象,就是个别无知者甚至认为,如果到了亡人的忌日不做纪念,生怕亡人找活人的麻烦,这都演变成迷信了!在一些富裕家庭的带动下,迫于压力,经济条件差的穆斯林也只能节衣缩食紧跟其后。在一些原本只是习俗的事情上大量倾注人力物力财力,相互攀比,给一些穆斯林家庭增添不必要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
在阿訇开经的过程中,为了求量,由一人诵念大家静听改变为伙念经,几人甚至几十人同时诵念《古兰经》的不同章节,这样做本身就是对《古兰经》“侧耳细听,严守缄默”的不恭与违背(见《古兰经》7章204节),这种有悖于《古兰》教诲的诵经习俗,即便念的再多,我们又能指望为亡人带来何种裨益?
个别阿訇只念不讲,吃完、拿完就走,让许多对教门一无所知者,在“听经”良久之后,仍然一无所知,这便失去了过乜帖的实际意义和纪念活动本身所应担负的宣教使命。《古兰经》是全人类的向导,是教导活人走正道的,而今一般穆斯林只把《古兰经》用于纪念亡人时诵读,自己平时不学习,请别人念又听不懂,如果阿訇再不讲,这难道不是对《古兰经》另一种形式的背弃和不遵吗?
由其一些地区,在病人咽气之后,家属必须宰牛宰羊,俗称“倒头牛羊”,还要炸“倒头油香”和置办筵席等,这些其实都是受了异族丧葬形式的渗透和影响,并不为教法所允许。伊斯兰是理性的宗教,她不会允许穆斯林在亡人家属陷入亲人离别的悲伤和痛苦时,一边是哭哭啼啼,一边却大摆宴席,这种有悖人情和常理的事情更为教法所不容。根据教义,穆斯林亲朋应该为亡人家属送饭、劝其节哀和进食,并替其招待宾朋,这样做才是伊斯兰教所提倡的。“众学者公议:劝亡人家属吃饭为可嘉;沙菲尔大教长主张:亡人亲属应给亡人家属送能饱餐一天的食品为圣行;众学者一致决议:丧家为送葬者备饭为可憎……是愚昧时代的恶风陋习。介勒热说:我们主张埋葬亡人后,把送葬者请到亡者家中吃饭定为大罪。”(见教法经《斐革亥逊乃》一册。427—428页)有圣训记载:当颉俄凡尔归真的消息传来时,穆圣说:“颉俄凡尔的家属遭丧而不顾一切,故你们应该给他们送饭。”
这种有悖教门原理的“习俗”,几乎在各大教法经中都有明文制止,却在某些穆斯林地区根深蒂固,流传甚广。我们不禁要问:这究竟为什么?为什么这么明显的错误没有人讲?没有人制止?我们期待这一陋习在某些穆斯林社区早日得到改革!
许多穆斯林对于真主的明令和穆圣的言行疏之远之,却舍得奔波劳碌和大把大把的花钱操办这些习俗,从不拿出一点时间学习教门知识、履行教义教规承办公益事业、完善个人功修和传承对子女的宗教教育。这些都是可怕的轻重倒置。在伊斯兰教看来,五功六信才是穆斯林信仰的根基、教门的支柱、获得成功和两世吉庆的唯一正确途径,这些更应得到我们全体穆斯林的认真履行与高度重视。穆斯林同胞应清醒地认识到:仅凭做某些习俗,无论花费多少或多么虔诚,都不会取代我们和我们的已故亲人的斋拜功修和任何宗教义务。复生日,无论我们还是他们,都不可能依靠这些习俗获得天园或免于清算。在完成主命和履行宗教义务方面没有任何捷径或技巧。信仰与务实交融的伊斯兰就是这样!
一位阿訇兄弟讲:在坊上穆斯林习俗方面,自己完全没有能力主导和改变,有些不符合教规的事,出于责任也想管,但为了保住阿訇职位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两只眼都得闭上,不敢说,也不敢管。因为风俗太强大了,我只能入乡随俗,随不好还不行。虽说阿訇在过乜帖中是主角,但也是完全听从摆布的次角,教众要求怎么做,嗄訇必须怎么做,哪一项做不好阿訇都别想待踏实了。”我为这样的阿訇感到无奈,也感到可怜。正是“入乡随俗”这句颇为人歌颂的词语,使许多阿訇成为了传统势力和地方陋俗不折不扣的执行者。阿訇随俗,群众随阿訇,好一个恶性循环!
在今日中国的教门中,还有许多习俗,其中也不乏一些外来习俗渗透进教门的,它们本不属于教门,充其量只是一种习俗,穆斯林同胞不可将之与教门等同或混淆起来,否则将会造成主次不分,甚至本末倒置的严重后果,有损伊斯兰教信仰并最终误导穆斯林奉行教门之外的习俗还以为是在遵行教门。因此,分清教门与习俗势在必行,教门应谨遵不悖,习俗要择善而从谨慎对之,对不符合或演变成有悖于教门的习俗,一定要坚决杜绝,决不可姑息顺从。否则就是推波助澜,其罪大焉!陋习也更难有改正之日了。(此文作者:马贵宝阿訇。萨迪转摘自《阿訇之重》一书)
无论哪一种民族或宗教,在历史发展和演绎过程中,都会或多或少的掺杂上一些人为的因素或内容,这些人为成份,本质上讲,并不属于这一民族或宗教,甚至有悖于该民族或宗教的教义和宗旨,而由于时间久远或因袭传承的人多了,习惯成自然,结果这些“旁门左道”的东西,反而喧宾夺主成为公认的主流内容,曰:民俗或某某文化,并得到大家广泛的认同与传承。被这些内容充斥和侵蚀的民族或宗教,失去了固有的真缔,导致“失真”,而误入歧途的民众久而久之也就“以假为真”了,个别者甚至对这些本不属于自己的民俗、文化,甚至是垃圾,偏爱有加和无知捍卫,继而对指出或更正这些“假”内容的人,诽以异端另类、旁门新派或什么更为“解恨”的名词,而自己却以维护“正统”自居。
历史上,佛教道教的演变,基督教的变异以及某些民族特色的产生,都证明了这一点。伊斯兰教因为有亘古不变的《古兰经》作指导,所以宗旨、原则和基本教义永远都不会变。但是中国伊斯兰教在发展和本土化适应的过程中,受历史原因和社会环境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某些外来文化或异族习俗无形中渗入到穆斯林的日常生活中,鱼龙混杂,让一些对教义了解不深的穆斯林同胞,一时辨不清真伪,盲从和随风的现象盛行。人们耳濡目染慢慢习惯了这些风俗,加之根本不研究真正的教门是什么,久而久之也就认为这便是教门了,既然把这些当成了教门,认真履行和坚决捍卫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世界上最难改的莫过于习惯,因为它每天都被人们无数次的重复着。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贸然说:你们每天做的这些自认为是教门的事情,其实并不是教门,甚至有悖于教门,而真正的教门应该是…。结果可想而知,肯定会招致强烈的反感和众怒,甚至还会遭到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以捏造“教派”等罪名泼污或中伤。这也许正是刘锦标阿訇所说的“假久则以假为真”吧!
例如,内地穆斯林在丧葬礼仪中盛行的穿孝问题,显然不是伊斯兰教的内容,哪位学者也不会说穿孝是伊斯兰教所提倡的;国外以及国内一些教门好的穆斯林地区也没有穿孝的。“披麻戴孝”明显是蕴含儒家思想的文化外延。经历了“文革”之后,穿孝这种汉俗在某些汉族地区已经消声灭迹了,而在我们某些穆斯林社区却是大兴其道。每每谁家发送埋提,子女亲朋孝服孝衣白茫茫一片,规模之大使其他民族自叹弗如。既然穿孝不是伊斯兰教的内容,甚至违背伊斯兰教义,那么穆斯林社会为什么还要坚持和传承这种违背教规的陋习呢?“披麻戴孝”明显是蕴含儒家思想的文化外延。经历了“文革”之后,穿孝这种汉俗在某些汉族地区已经消声灭迹了,而在我们某些穆斯林社区却是大兴其道。每每谁家发送埋提,子女亲朋孝服孝衣白茫茫一片,规模之大使其他民族自叹弗如。既然穿孝不是伊斯兰教的内容,甚至违背伊斯兰教义,那么穆斯林社会为什么还要坚持和传承这种违背教规的陋习呢?
这难于理解,又不难理解,难于理解的是上述穆斯林只知盲从,而不对穿孝是否符合教规加以思索和研究,这不符合一个穆斯林人起码的智慧与分辨力。不难理解的是,穿孝在某些地区已成为穆斯林葬礼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一些穆斯林看来,穿孝是前辈几百年遗留的传统,穿孝不是汉俗,而是穆斯林葬礼的特色,穆斯林就应该穿孝。既然穿孝被人为的错打上教门的烙印,虔诚的穆斯林们争先恐后的效仿也就不足为奇了。除此之外,民俗民风和外部压力也是穿孝的一个因素,谁家无常了人,首先想到的是报丧和分发孝服,家属不穿孝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就会受到亲朋和乡亲们的指责、挖苦和耻笑,似乎不穿孝就等于子女对老人不孝敬,就等于舍不得花钱,就等于……,一些抱残守缺或既得利益受损者甚至会群起而攻之。这种非伊斯兰价值观在穆斯林社会的蔓延与盛行,其强势导致包括一些懂教门者,甚至包括一些阿訇在内也要明知故犯的顺风就俗,鲜有人敢站出来阻止或带头改革,这简直就是当今教门与教门带头人的一种悲哀与耻辱!
近代中国伊斯兰教知名学者黄万钧老阿訇讲过:中国穆斯林穿孝始于元代,大批中亚和阿拉伯国家的穆斯林来到中国内地,他们的老人归真后,子女就面临一个是否穿孝的问题,因为在当时孔孟思想盛行,老人去世了子女不戴孝就是忤逆之罪,是要充军甚至问斩的。而穆斯林是不允许披麻戴孝的,且穆圣曾明令告诫“效仿哪一个民族,就属于哪一个民族”。鉴于此,穆斯林学者、长老汇集一起反复磋商,最后的结论是:为了生存,穆斯林迫于无奈只能穿孝,但要在一些具体穿孝的样式等细节上做些不为官方察觉的区别,以此有别于其他民族。也许这就是今日穆斯林的孝服与当地其他民族的孝服稍有不同的原因吧?正是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穿孝被强加给了穆斯林民族!后来年代久远了,穿孝渐渐沿袭和演变为穆斯林民族的习俗了,着实可笑!就像经历了满清,而当辛亥革命到来时,许多汉人宁死也不愿剪掉被满清政府强加给他们祖先的长辫子一样可笑。红为喜,白为丧,是中国人特有的传统,在西方和阿拉伯世界白色却是纯洁的象征,例如西方人盛行的婚纱即为白色,如果按中国人传统的眼光看,结婚时穿一身白色衣服肯定“不吉利”,而这也正凸显了中西方文化的不同;兴起于西方基督教社会并有在中国蔓延趋势的以黑色为丧服的现象,即是一个例证。一位开明的老乡老不无感慨地说:“旧社会和贫困时期,穿过的孝服还能再利用,现在没人再用了,被撕扯的一条一条的白布就这样扔掉,着实可惜。而且每个亡人发放的孝服都是少则几百尺多则数千尺,一身身飘拂的孝服把好端端的穆斯林葬礼搞的不伦不类不说,仅从浪费的角度看也不符合伊斯兰教义呀!”说的没错,但是如果我们从历史和前瞻的角度看,穿孝对穆斯林民族的影响和异化远不止浪费这么简单。
再如:与无常人有关的宰牛宰羊和大半筵席,同样是“道久失真”的产物。穆斯林的行为规范应以《古兰》、圣训为依据,不应以民俗或民间遗传下来的某某习惯为依归,否则很容易背离伊斯兰教真谛。穆圣是全体穆斯林的领袖和榜样,众所周知,穆圣归真后莫说宰牛宰羊,就连一只鸡都没有宰过,更不用说大办筵席了;四大哈里发及所有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无一例外,这些都是铁的事实。此外,穆圣没有为任何一位先于他而归主的穆斯林宰过哪怕是一只牲灵;穆圣也从未指示过任何人要为死去的穆斯林宰牛宰羊,这就是圣道,是真正的伊斯兰。那么,我们今日中国内地盛行甚至必不可少的为亡人宰牛宰羊的习俗又是从何而来呢?一切没有教门依据的习俗,无论它有多么普及,多么久远,穆斯林都应谨慎对之!
为亡人做七日,四十日,百日等这些被大家称之为“日子口”的纪念亡人的活动,无一例外都是后人出于对亡者的怀念或某种善良目的,逐渐添加上的。“七”这个明显受其他民族影响的日子就是一个例证,这在穆斯林国家是没有的。有据可查:穆圣和圣门弟子这些一样都没做过。就连为纪念穆圣诞辰和归真而举办的圣纪活动也是在穆圣去世三四百年后,由后人添加的,这是事实。穆圣和圣门弟子的行为体现了伊斯兰教注重个人信仰与功修,提倡厚养薄葬的教义理念,指导人们把时间、精力、钱财都用于主道事业和个人及社会功修上,而不应被浮情世故分散甚至误导。
再看看今日我们某些地区的穆斯林,对真主和使者命令的事情如念礼斋课朝五功六信等教义教规几乎一样不遵,甚至在本属于亡人子女义务的洗穿站埋等穆斯林丧葬礼仪上,子女却几乎一样不会、一概旁观。而对于某些教内习俗却是偏爱有加,不惜财力、物力、人力,虔诚到花空积蓄,虔诚到累出毛病,这怎不令人痛惜!
我想:先人们添加这些纪念亡人的活动,最初一定有它的背景和用意,这些活动也许正是用来提念亡人的嘉言懿行,让后人缅怀和效仿,或借以把大家团聚起来,请来阿訇学者讲经宣教,督促大家聆听和学习经典教义,起到宣传和教育大家的目的,继而用简单待客的方式款待宾朋,大家接受了教育,增强了信仰,凝聚了亲情,托众求慈虔诚为亡人祈祷,最后举意把诵经、学习、施舍和待客的回赐,求主转赐给亡人。果真如此,除了这项活动是新生事物之外,谁能说它有什么不妥之处?这也许正是先人们添加这些活动的初衷。
然而,现在某些地区的做法已由最初的深入联系群众,走家串户,利用难得之机普及教化,逐渐演变为仅仅吃拿而已,失去了过乜帖真正的意义,甚至在这些本不属于教门真谛的事务上又叠加了不知多少习俗,冲淡甚至改变了这些纪念活动的初衷和本质。
亡人家属一连数日忙碌的不可开交,不惜重金宰牛宰羊置办货物,却使原本虔诚的乜帖演变为大摆筵席的宴会,许多人无非是操心费力,饱餐一顿之后,一无所获,这无形中失去了过乜帖的意义,融入世俗之流。有些平时做礼拜的家属还因忙碌而无暇顾及礼拜,真是得不偿失。
“乜帖”本身是一种意念,心意和虔诚才是它的跟本所在,物质充其量是它的一个衬托,我们不应把精力和重点放在物质上。家属备些点心水果或简单的食物就可以了,这样更便于大家交流和学习。而如今一些穆斯林的过乜帖没有了内涵,唯一可比的就是物质:请多少位阿訇,散多少乜帖,宰多少牛羊,办多少桌宴席,甚至出动多少辆车,场面多么盛大等等,这无形中把过乜帖的性质变了味,攀比之风也悄然而起。一位京城穆斯林讲:“在我们这一地区,但凡念经都要宰牛,从人无常后的倒头牛,到亡人周年,这一年中最少是五头牛,有的大户人家还要多,每次办事动辄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民风就是这样,不这么做就会显得穷气、不重视亡人,还会招人笑话,许多家庭要么宰牛要么去饭店,只能硬撑着,伊斯兰难道就是这样的吗?这种以犒劳活人的方式搭救亡人的庞大开销如果真正用于发展教门意义就大了。还有一种怪异想象,就是个别无知者甚至认为,如果到了亡人的忌日不做纪念,生怕亡人找活人的麻烦,这都演变成迷信了!在一些富裕家庭的带动下,迫于压力,经济条件差的穆斯林也只能节衣缩食紧跟其后。在一些原本只是习俗的事情上大量倾注人力物力财力,相互攀比,给一些穆斯林家庭增添不必要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
在阿訇开经的过程中,为了求量,由一人诵念大家静听改变为伙念经,几人甚至几十人同时诵念《古兰经》的不同章节,这样做本身就是对《古兰经》“侧耳细听,严守缄默”的不恭与违背(见《古兰经》7章204节),这种有悖于《古兰》教诲的诵经习俗,即便念的再多,我们又能指望为亡人带来何种裨益?
个别阿訇只念不讲,吃完、拿完就走,让许多对教门一无所知者,在“听经”良久之后,仍然一无所知,这便失去了过乜帖的实际意义和纪念活动本身所应担负的宣教使命。《古兰经》是全人类的向导,是教导活人走正道的,而今一般穆斯林只把《古兰经》用于纪念亡人时诵读,自己平时不学习,请别人念又听不懂,如果阿訇再不讲,这难道不是对《古兰经》另一种形式的背弃和不遵吗?
由其一些地区,在病人咽气之后,家属必须宰牛宰羊,俗称“倒头牛羊”,还要炸“倒头油香”和置办筵席等,这些其实都是受了异族丧葬形式的渗透和影响,并不为教法所允许。伊斯兰是理性的宗教,她不会允许穆斯林在亡人家属陷入亲人离别的悲伤和痛苦时,一边是哭哭啼啼,一边却大摆宴席,这种有悖人情和常理的事情更为教法所不容。根据教义,穆斯林亲朋应该为亡人家属送饭、劝其节哀和进食,并替其招待宾朋,这样做才是伊斯兰教所提倡的。“众学者公议:劝亡人家属吃饭为可嘉;沙菲尔大教长主张:亡人亲属应给亡人家属送能饱餐一天的食品为圣行;众学者一致决议:丧家为送葬者备饭为可憎……是愚昧时代的恶风陋习。介勒热说:我们主张埋葬亡人后,把送葬者请到亡者家中吃饭定为大罪。”(见教法经《斐革亥逊乃》一册。427—428页)有圣训记载:当颉俄凡尔归真的消息传来时,穆圣说:“颉俄凡尔的家属遭丧而不顾一切,故你们应该给他们送饭。”
这种有悖教门原理的“习俗”,几乎在各大教法经中都有明文制止,却在某些穆斯林地区根深蒂固,流传甚广。我们不禁要问:这究竟为什么?为什么这么明显的错误没有人讲?没有人制止?我们期待这一陋习在某些穆斯林社区早日得到改革!
许多穆斯林对于真主的明令和穆圣的言行疏之远之,却舍得奔波劳碌和大把大把的花钱操办这些习俗,从不拿出一点时间学习教门知识、履行教义教规承办公益事业、完善个人功修和传承对子女的宗教教育。这些都是可怕的轻重倒置。在伊斯兰教看来,五功六信才是穆斯林信仰的根基、教门的支柱、获得成功和两世吉庆的唯一正确途径,这些更应得到我们全体穆斯林的认真履行与高度重视。穆斯林同胞应清醒地认识到:仅凭做某些习俗,无论花费多少或多么虔诚,都不会取代我们和我们的已故亲人的斋拜功修和任何宗教义务。复生日,无论我们还是他们,都不可能依靠这些习俗获得天园或免于清算。在完成主命和履行宗教义务方面没有任何捷径或技巧。信仰与务实交融的伊斯兰就是这样!
一位阿訇兄弟讲:在坊上穆斯林习俗方面,自己完全没有能力主导和改变,有些不符合教规的事,出于责任也想管,但为了保住阿訇职位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两只眼都得闭上,不敢说,也不敢管。因为风俗太强大了,我只能入乡随俗,随不好还不行。虽说阿訇在过乜帖中是主角,但也是完全听从摆布的次角,教众要求怎么做,嗄訇必须怎么做,哪一项做不好阿訇都别想待踏实了。”我为这样的阿訇感到无奈,也感到可怜。正是“入乡随俗”这句颇为人歌颂的词语,使许多阿訇成为了传统势力和地方陋俗不折不扣的执行者。阿訇随俗,群众随阿訇,好一个恶性循环!
在今日中国的教门中,还有许多习俗,其中也不乏一些外来习俗渗透进教门的,它们本不属于教门,充其量只是一种习俗,穆斯林同胞不可将之与教门等同或混淆起来,否则将会造成主次不分,甚至本末倒置的严重后果,有损伊斯兰教信仰并最终误导穆斯林奉行教门之外的习俗还以为是在遵行教门。因此,分清教门与习俗势在必行,教门应谨遵不悖,习俗要择善而从谨慎对之,对不符合或演变成有悖于教门的习俗,一定要坚决杜绝,决不可姑息顺从。否则就是推波助澜,其罪大焉!陋习也更难有改正之日了。(此文作者:马贵宝阿訇。萨迪转摘自《阿訇之重》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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