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网络剽窃

散文随笔


       随着网络载体的产生,网络剽窃现象已“蔚然成风”。尽管网络上有许多仁人志士在不断打假,但剽窃者依然如文苑内的杂草肆意丛生,泛滥不穷。其现象看似无足轻重,无害无妨。其实则不然,其对原作者造成的伤害不经历的人难以感悟至深。对此秋叶现身说法,诚望剽窃者认知其危害、尚不理解的朋友用心体会,无需恼我所恼,唯望明辨是非。

       秋叶至今记得,当初知道并开垦空间这块园地的时候,是何等的兴奋,因为可以在这里放飞文字的翅膀,可以在这里与共同爱好文字的朋友互访切磋。所以秋叶把这个小地方视为掌上明珠,细心呵护。根本没想过还会有什么剽窃文字之说。直到有一天,有位朋友跟我说,他的一位网友XX飘为他写了一篇文章,文笔很好,并介绍那个人的空间让我去看。进去欣赏后,果然是一篇非常美的文字,好像其中有一个词或者是一句话(记不太清了)我不太懂,于是便复制下来去百度粘贴,欲求解释,这一查不要紧,竟然搜到了与XX飘写的散文一字不差的作品,就连格式题目都一摸一样,我顿时惊呆了,赶紧看下时间,百度里面的文章是很久前的另一个人的名字。我又回到XX飘的空间,连续浏览了几篇日志后,确信XX飘是剽窃他人的文章,至此,我第一次知道了网络里有剽窃网文的现象......

       第一次知道我的文字被剽窃是两年前,有朋友告诉我在某某教师网上看见了我的诗歌,并留下网址,我进去一看正是我的文字,当时我并未怎么生气,在我网友中搜一下,那个[赝品]竟然是我的网友,于是我客气的跟她说:或者删了诗歌,或者注上[来自网络]。那位朋友也很客气,向我致歉后署上了秋叶的名字。接下来的两次就遇到了无所谓的主,一个人在网站里发了我两篇诗歌,我给留言根本没反应,另一位在空间里发了我多篇日志,我给留言后好久才删掉。

       最伤害我的一次就是一位朋友在他的博客里于2011年4月和7月发了我两篇诗歌,而其中一篇是我在半年前留给朋友的回帖。当半年后我以日志形式正式发表后被一位朋友看到,而巧的是他同时也在那个人的博客里看到了先我两个多月发表的那首诗歌,从时间上看我在后,我那位朋友很婉转的表达了我有剽窃网文的嫌疑,当时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委屈,剽窃就是偷啊!偷文和
偷东西有什么两样!那种耻辱是何等的令人无地自容!于是,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便花费了很长时间,寻找那篇原帖,以证明我发帖的时间是在那个人发博客之前。好在我还是找到了。试想,倘若我是在其他朋友空间的留帖,怎么可能找到,如果找不到,我岂不是就此背上了剽窃网文的可耻罪名!另外我在[说说]提到之事,因为我也是那个诗社的社员,我可能也会在以后发表那篇诗歌,如果我没刚好碰见了那位剽窃者,那以后我发的时候就会在这篇诗歌之后,朋友们看了,很自然会想到是我剽窃了别人的文字,因为不会有人想到去我的QQ空间寻找此文。(秋叶还是给那些剽窃我文字的人留些面子,没直接写出你们的名字、Q号、网站空间及博客地址,望TA们能好自为之)
    
       秋叶认为,喜欢文字的人必近水楼台,先为文之甘霖而润之,得以文学养分的灌溉而薄其卑俗,厚积修养。所以在我看来,文字空间就是一块圣洁之地!人的一生可以贫穷,可以丢掉财富,但自尊和良知不可泯灭,若如此,岂不是枉做了人坯!秋叶在这里呼吁,望喜欢文字的人要尊重文字,还其风雅,好好呵护这个网络平台,用心珍爱这块圣土。我们都是业余爱好者,文不在于雅俗,更无贵贱之分,最主要的在于我们写出心底的真实的东西,记录生活中的点滴过往,纵趣自己,愉悦他人,同时也是作为留给自己或后人的一件礼物,这才是我们的宗旨。

P.S:秋叶对待网络剽窃者的观点不变:与偷同耻!!!希望有剽窃恶习的人自动离开我的QQ,与我的观点有悖,认为我观点过激的朋友可以直接删除我。虽然秋叶对网友一直以来的观点都是[一朝相识,便是永远的朋友],也很珍惜每一份网络之缘。但你若离开,秋叶理解并无憾,所谓“道不同者不相为谋”,朋友不在多少,同心同德就好!愿喜欢文字的朋友们彼此尊重,开开心心玩文字,快快乐乐享生活!

说明:
这是一篇旧作,之所以今又以置顶形式发表,是因为我看到有些人还一直以网络上他人的文字频繁评贴,而且还欣然接受楼主对其的美文赞誉。我想既然是爱好文学之人首先要懂得尊重文字。既然是以朋友相论首先要懂得真诚。写出对楼主文字的真心表达,哪怕是一句话也是你的真心,何必要用他人之文!

文章评论

月满&西樓

支持叶姐,宽心先,莫要气坏了自己。[em]e160[/em] “[ft=,4,]喜欢文字的人必近水楼台,先为文之甘霖而润之,得以文学养分的灌溉而薄其卑俗,厚积修养。”——这句话可为名言也![em]e112[/em] [em]e163[/em] 叶姐要每天开开心心哦。[/ft]

云杉红叶

我记得曾经有个网友连续发表多篇你的原创,以他的名誉一字不漏的贴在他的日志里,当时我就把他的空间地址告诉了你,之后那位网友就把空间加密了!这种人太可恨了!他如果把文字来源写出来也就罢了!可居然用自己的名誉发表,还标明他是写给他的女友的!太可恶了!

回头太难

是啊,[ft=,4,]剽窃别人的文章,就像是偷别人的东西,应该谴责,赞成你的观点。[/ft]

聆听天籁

支持原创,那是作者的心血,岂能让你随意踩摘?

一凡【拒绝聊天】

网络剽窃就是一件可耻的事,怎么就有这样的人不知廉耻呢?喜欢可以转载,也可以标注原作者,哪怕就像秋叶所说的注明来自网络也行啊。我想这样的人是一种病态的心里,太过虚荣,以此来博得别人的好感,这样的人简直就是一个社会渣宰。如果有正义感的人们都能站出来打击网络剽窃,那么这些人就像老鼠过街了。

芳*草(友满)

喜欢的文章可以转载啊,干嘛换成自己的名字,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欣赏就行了,那样也太过了吧。我喜欢叶姐。[em]e157[/em][em]e156[/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