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与余
个人日记
方与余是姐夫和舅佬。方是交警大队出纳股股长。余在水泥厂工作,95年考入公安局。方与朋友合伙开饭店,方的朋友和方借3万元,朋友跑了,方的老婆和方要借出去的3万元,方从公款里拿3万元给了老婆。2000年市里检查财政发现了漏洞,方被开除了。08年余的朋友打电话给正在派出所值班的余,叫他饭店喝酒。余穿着警服,开警车去了,喝完酒开车回派出所的路上,和一辆私家车撞一起,余说你们的车多少修理费我来出,三个女人不让余走。因为酒驾这件事后,余调入信访办,现在调入了县信访局。方和余同在公安局,一个前后差别很大,一个换了个工作环境。
文章评论
雾非雾
每个人都为自己的做为负责,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
疾风劲草
各人好自为之,自己不对自己负责,指望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