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春天
个人日记
春天,一瞬间的事情,心还纠结冬天的寒冷,眼已捕捉到了春天的柳烟。
所有的季节,独爱春天。夏太灸烈,秋太苍茫,冬太凛冽。只有春天,柔柔地,轻轻地,不刻意,不做作,像邻家的少女,懵懵懂懂间便已走进二八,霎那间,便粉红了。
是最初的心动带来的羞涩,是清淡的少女,怀着粉红的心思,却又不能言说。花和草都在心里芬芳着,少女初遇心动的男子是粉的,还有粉面桃花的男子,电影《王的男人》中,那个男人,即是粉面,我喜欢那男人的神情,暗自叹人家一句:“美哉呀少年!”初恋的爱情,一定是最干净最单纯,但是,浓度一定要烈,一个眼神,便可以狼烟四起了。
春到极致,便是荼蘼。《红楼梦》里,“吟成豆蔻诗犹艳,睡足荼蘼梦亦香。”每年到这句,都觉得春天有种万千的风情,梦都是香的,那是怎样的景致呢。才华如张爱玲,也在看到胡兰成时,将头低到了尘埃里。爱到极致了,即使铁马冰河,也能长风浩荡。多像青春,以为永远过不完,还没来得及珍惜,就要没了遗迹。
不是所有的春都是热闹的。那些绿叶子的植物,没有织绵的繁华,没有裂帛之痛,干净、简洁,异样的朴素。我喜欢那种绿,可以一下子把人的心都染绿了。温暖着,绿意舒卷,不动声色。湿润着,却不芬芳。像一个稳妥的中年男子,温文尔雅,深情款款。单是他的眼神,就足够让你觉得安定,稳妥,我不会把绿色的植物想成女子。确切点说,安静的内心,强大的东西,男人身上更多一些。其实美好与热闹,未必是盛开在花间,却可以盛开在心里。
住在春天吧,一块土地,一间小房,一个爱人,找发芽的草,待开放的花,灌溉它。
我是喜悦的,因着春天,饱满了我单薄的心,纵然我丰盈的年华,悄然流走,纵使秋霜,已爬上我的额头。仍会喜欢坐在这暮春里,看嗡嗡的蜜蜂,落在我的裙上、襟边。即使暮春,即使暮年,依然喜欢,住在春天。
文章评论
白帆—林峰
真好
知足常乐
刚读过,[em]e328077[/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