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年青妈妈险遭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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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人民医院产科庸医害人  三天误诊害我姨侄女儿终身 

       
姨侄女儿王娟,35岁,对生活无比热爱,有着美好家庭和年华的她,怀着对省级三甲医院的高度信任,选择了湖北省人民医院为产前保健和生产的医院。
        2015年2月10日进入湖北省人民医院待产,2月12日(正是小年)剖宫后,产男婴一名。此时本该是万家团聚,举家同庆之时,不料到2月14日晚8点左右,突然出现左下腹剧烈疼痛,伴出冷汗。急呼值班医生,却未采取任何措施,没做相应检查,只说观察,让产妇家属自己买止痛栓。后持续剧烈疼痛,至15日凌晨4点多钟,才打了一针(后查是6542针)。
        早上,又开始出现左边剧烈腰痛。在我姐三番五次催促下,下午才做了B超。B超结果明确提示:左肾动脉血流频谱异常,供血不足。王娟妈妈还特别问了这个结论是什么意思,医生未给予解释,也没采取任何措施,一直认为是胃肠问题。
        到16日(腊月廿八),
王娟开始出现右边腰部剧烈疼痛,腹胀、呼吸困难、不能平卧、全身虚脱浮肿,已经无尿了。期间,产科主任也到过现场,查房问诊,也没有做出正确诊断。甚至医生还开玩笑说:先左边痛,现在右边痛,那我们还不好办了。直到王娟病危,还在说这不是产科的原因,只是请消化科会诊,压根没朝产科并发症——血栓上想。
        在病人产后不到一周,及其虚弱的情况下,当事医生简单的认为是消化系统疾病,给予灌肠、插胃管减压。在插管过程中,病人呕吐,非常难受,疼痛不减反增,异常痛苦,极其虚弱。如此之后,医生仍说一切检查结果正常,消化系统没毛病,未再采取任何有效措施。
        16日下午,家属向医生反映
尿少。晚上病人情况继续恶化,但找不到医生。
        17日早上六点左右,医生来插了尿管,在病人已经明显浮肿,呼吸困难的情况下,医院仍然是让胃肠外科会诊。
         10点左右,王娟已经病危,处于奄奄一息的状态。
在病人家属要求下,肾病科和心内科专家会诊,结论是: 
        1、降主动脉、双肾动脉栓塞;
         2、肺动脉内多分支栓塞;
       多亏以江洪教授、夏豪教授、曾彬博士、吴攀博士等组成的团队迅速抢救,在ICU病房住了15天,在全国人民看春晚的时候,王娟在与死神殊死搏斗。好在天可怜见,不忍让如此年轻的生命就此殒命,不忍让嗷嗷待哺的婴儿没有母亲。
       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命虽然暂时保住了,但肾的损伤已经不可逆转,心血管系统的隐患难以排除,王娟的一生彻底毁了。可是她只有35岁啊,上有年老体衰父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婴儿,今后的日子怎么办???
 
        回看王娟这段在
湖北省人民医院妇产科生产的日子,何以喜得贵子的事情最后演变成这样的惨剧,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由如下:
        1、王娟产前检查一直都是在这个医院,没发现任何不正常的地方。血栓的发生,完全是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只因生产在年关,医生对产妇及其敷衍,生产中出的问题,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三天的误诊,是造成肾脏缺血坏死,形成无法挽回损伤的根本原因。
        时间就是生命,这是医生起码的常识。前有湖南湘潭孕妇之死,后又有上海抢救成功的报道,作为妇产科医生本应对产后血栓有高度的重视和警惕。王娟出现腹、腰剧烈疼痛,医生就应该想到这是阻塞性疼痛,15日B超已经明确提示左肾动脉血流频谱异常,供血不足,加上腹胀、胸闷、呼吸困难、尿少、浮肿等典型症状,正确地诊断本来应该不难。却因为她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误判,失去了最佳救治时机,犯下不可逆转的错误。任何有良知的医务工作者都不会否认这一事实,也不可能否认这一事实。
         3、虽然产后栓塞是极其凶险的疾病,但是并不是完全无法救治的。
        王娟不是爆发型栓塞,从发病过程可以看到,她是缓慢型栓塞,老天本来给予了足够的抢救时间,若及时采取正确措施,肾不可能出现长时间缺血性坏死。即使在误诊三天后,经心内科抢救,现在肾的血流都恢复很好了,但是长时间缺血坏死的细胞无法再生,如果三天前,哪怕是早24小时采取正确措施,绝不会出现现在的恶果。这充分说明是妇产科误诊失去了宝贵的救治时机,致使多脏器特别肾脏受到不可逆转的损伤。
       王娟的血栓本来是可救可治的,导致现在的恶果,完全是人为的责任事故。

         有鉴于此,我们强烈要求医院:
 一、组织强有力的综合医疗团队,给予本院最好的治疗条件,加强对王娟的后续治疗,尽量减少后遗症,保障生命安全。
 二、承担王娟抢救过程和后续治疗的所有医疗费用。
 三、根据最终伤害程度,我们保留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和其他损失的权利。

        我们呼吁社会爱心人士和有良知的新闻媒体,请你们帮助传递我们弱小的求助声音,督促医院负起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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