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 比地震还可怕!
个人日记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1,忘记自己是个女人,忘记自己要照顾老公、生小孩照顾小孩,全身心忘我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争取事业上有长足发展。不然,哪天老公有了漂亮小三,自己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
2,一定要买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有钱还是借钱,请记住,一定要让自己父母给自己买。
3,对方买了房,别拿钱来装修跟买车,也别拿钱来共同生活。否则成了为他投资理财做保障。
1,别嫁给贷款买房的男人,以后一起按揭还款,离婚时只能分到少部分钱,房子升值没你的份儿。
2,公婆给老公买房,儿媳就不应该赡养公婆,房子没你的份,养他们不如把钱留着养自己。
3,对方父母如果没有退休工资、没医保,坚决不嫁,他们用养老的钱给儿子买了房,却要小两口养他们,以后房子没你的份,这买卖也太换算了。
“一对男女买房100万,男方首付30万,婚后还贷几年后,女方居家教子。十年后双方离婚,房产增值到300万,产权归男方,女方得到四万贷款,并酌情补偿10万,四十岁人老珠黄的女方带着十四万现金默默离开。四十岁一枝花的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
要知道出轨的男人比骗财产的女人多,家庭里面女人奉献的比男人的,这种婚姻法叫人心寒,结婚真的是女人的坟墓。还不如恋爱一辈子。
这在很大程度上滋长了男人可以对婚姻不负责任。特别是对有房子的男人来说,无论他娶了谁,这个女人在他房子里面只是暂住,当有一天看这个女人不顺眼的时候,他可以轻松的跟这个女人离婚,并把这个女人赶出去。并且这个男人即使包小三玩腻了甩掉就行。反正不用出银子补偿。
因为婆婆是誓死捍卫儿子的财产,顽强抵抗过户行为的。这样的局面将促使剩男数量直追剩女数量。
比如生育问题,职场上见多了女性因生孩子耽误工作,从而没办法升值或者继续任职的事。这样的代价谁来付?还有孩子要跟男方姓氏,男方是否要出银子购买冠名权?如果跟女方姓,女方也一样。因为结婚前所有的东西都是双方共同承担的,也就不存在什么一家之主,也就不存在孩子跟谁的姓的问题。为生孩子没办法上班的女性,男方要给女方特殊付出工资,否则,男人你自己生孩子去吧。
还有夫妻的性生活,也应在婚前谈好价码,谁主动谁付钱,这样才公平。
在一个男人不懂得欣赏女人的国度,新婚姻法让婚姻内的一切都被AA,出轨男人的离婚成本变低,想出轨就出轨,想离婚就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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