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一寸阳光》序
个人日记
青春的印痕
文/楚红城
文/楚红城
阳光可以理解成明媚的、孤独的、奇怪的、懵懂的……甚至恶俗的东西。就如一场雨后,会有宁静的晴,然后想起来写写自己的所谓的诗。一寸,是数量词,一寸阳光不多也不少,爱在一寸阳光。
不定式的抒情方式和不定式的语言表达,我都觉得有必要感谢“现代诗歌”这个冠名。王生荣是一名校园诗人,站在校园诗人的角度理解诗歌中的纯粹,一切都是阳光的,即便是偶尔的小遗憾,偶尔的小阴暗。
“一排黑色的寂寞就此向四方铺开,没有人准确的说出他最后的归宿,星星顿时黯淡了下来,憔悴的脸庞,看不清死亡的本质,是存在还是虚无……”——《寂寞》中的这些句子是一种疯狂的经验,诚然,诗歌的写作经常滑向这种语言的颠狂,某种感念很少依赖于正常的思维。而诗中的幻像以星星的黯淡引发起来,寂寞和黑色成为一首诗的主色调,触摸到某种神秘的诗意。
“暮色停了下来,黄昏拼命挣扎,一声乌鸦的哀鸣,扯破了青黄不接的流云,黑暗瞬间席卷了所有活着的东西,包括死亡和毁灭……”——选取《黄昏》中的一段诗句品味意境和意像。意境是诗歌的重要表达部分,一首诗的成功取决于表达,而意象更是推波助澜,给读者耳目一新的感官刺激。暮色是沉静的载体,在这里引申为作者的思维,黄昏显然是动态,而一声乌鸦的哀啼更是提升主题。在驾驭诗歌的语言方面看,王生荣的创作能力是突出的。
很多人困惑某种诗歌的记忆,提到一个名词:“复活”,复活诗歌的记忆,区别在于理解和执着。诗歌本身是文学的重要发明,我们的祖先在结绳记事的年代,在刀耕火种的岁月,衍生了诗。所以诗有它的独特色彩,这个色彩凝聚更多的情,情是生命与生俱来的东西。
“想念甘南,是在异地一个风清月朗的夜晚,远行的孩子,终究是要思念亲人的,我暗藏风霜的目光,像雪域之外的神鹰,犀利而尖锐,把原本残缺的月光,击碎在甘南草原母亲挤奶的牧场……想念甘南,是在我的思念被月光灼伤的夜晚。人啊,终究是行孝积善的”。——《想念甘南》,每一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远离,在王生荣的很多诗歌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首想念甘南。在这些率性、放任、随意的诗句里,对家乡刻骨的爱展露无遗。乡土情怀是很多文学体裁常有的形式,亲情的味道自然而然的流淌成想念甘南,叶落归根,即便是短暂的离开也是悲伤。而王生荣直接的把自己的思维表达出来,在如今讲究越朦胧越好的诗歌年代无疑是一个挑战。
也许会有更多人倾向于审美这个理念,那么,什么是诗歌的美呢?诗歌的美不仅仅是词汇的华丽,词藻的堆砌,诗歌的美在于入心,读一首诗,有一些共鸣的东西。
“当我写下一生唯一的理想:奋笔疾书,额头的皱纹就开始嘲笑我的无知,什么算是一生?我的耳边瞬间听不到一丝的回应……就算阳光再暖,也有照不到的角落,而那荒唐的、更为黑暗的角落,必定有一场更为荒唐的、更为黑暗的交易,无法阻挡,我单纯的理想就此妥协”。 《理想》不同于信仰,现实可能催生不可知的因素,而在一首诗歌里,姑且不谈艺术效果,我认为,王生荣已经开始揣摸生活,尽管目前的他还在高等学府享受高级教育。诗歌如人,也有生命里程,直觉转嫁给读者的直面,来一场青春不为之动容的辨认。
王生荣还年轻,他的文学道路还非常漫长,我们期待愈加成熟的他带给我们更多的诗歌,更多的感动。
2015.6.10 北京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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