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在掌心里的小情歌。

浅_殇

季小情站在门口看着车子慢慢开出了视线,眼圈才慢慢红了。手机恰好响起来,是刚和朋友去打球在回来路上的信歌。“我睡了一上午呢,刚刚才醒…嗯,你想要吃什么呢,回来应该就可以开饭了哈…没事的,我不辛苦,你开心就好了…”嗯,我的要求,从来就是这么简单(哈哈,我的要求并不高…)心中忽然一阵绞痛,季小情抓住胸口,却还是用平静的声音告诉信歌:“嗯,那就咖喱牛肉饭咯,好的…等你回来哦…”听见电话那边传来嘟嘟的声音后,季小情才像被抽去全身力气一样顺着墙壁滑到了地上,手机吧嗒摔在地上的声音很清脆,明明只是半米开外的地方,季小情却没有任何力气去捡起它,过了很久,季小情才满脸苍白地站起了身来,回到屋子里从枕头下面翻出一个小小的药瓶,吞下了两颗白色的药片。她拍拍自己的脸,用力地深呼吸,那种强烈的窒息感才缓解了一点点。这一切,都是她的秘密。季国强早就知道了一切,因为季小情根本就没指望瞒住他,关于两个人彼此的秘密,他们都心照不宣。季国强不是个成功的丈夫,更不是一个成功的父亲。可是他为了季小情,可以去卖血,可以去碰瓷,就算是被人打进医院,也要先打电话给季小情,编一个借口让她安心。其实季小情什么都知道。而季小情的一切,季国强也都清楚。庞艺娟去找季国强,让季小情跟她走的时候,季国强只是说:“听孩子的吧,她长大了。”季小情长大了,季国强老了。有一样东西真是可怕,你知道那是什么,就是光阴。信歌喜欢咖喱的味道,季小情的咖喱饭他总是吃不腻,今天也是一样吃得无比开心。季小情没怎么动筷子,几乎一直在盯着信歌的脸,她发现信歌有一长帅到不可救药的脸,她舍不得移开视线。或许,只是因为她爱他,就算很多很多年以后,这张脸上爬满了皱纹还是老年斑,她也一样的爱。当然,前提是如果她可以陪到他到那个时候的话。信歌停下了筷子,看了看季小情,笑了。“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嗯,有一双漂亮的眼睛,一个高挺的鼻子,和一个可爱的嘴巴。”“我怎么觉得像是形容动漫里面的女孩子?”“那好吧,小美女,我想和你接吻。”季小情嘻嘻地说,话音刚落,信歌就凑过来吻了她,带着浓郁的咖喱的味道。嘴唇分开后季小情冲信歌眨了眨眼:“原来幸福是咖喱的味道啊。”信歌也微微笑了,伸手过来摸了摸季小情的脸:“傻瓜。”季小情吐吐舌头,:“那,美女,你愿意为我生一个孩子吗?”这就是故事的结尾了,停在你愿意看到的地方。可是事实上,在夏天尾巴上的某个日子里面,季小情却忽然间消失了。手机关机,家里没人,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只是桌子上留给信歌的一顿丰盛的,还是一张匆匆写下的字条:晚上别等我吃饭了。就是这张字条,让信歌产生了季小情只是有事出去了一下的错觉。但是她却再也没有回来。信歌在家里等了三天,最后还是发疯一样冲了出去。他去了所有季小情可能会去的地方,可是还是没有发现那个熟悉的身影。他不明白,为什么季小情也会骗他。好不容易才决定认认真真去爱一个人,为什么却是这样的结果呢。如果找到季小情,他一定要好好问个明白。可是季小情是真的不会回来了。她从小就知道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妈妈从来不带她去游乐园,因为那些惊险刺激的游乐设施她玩不了,就连平时受到一点惊吓,她的心脏都会狠狠地回应给她看。那种十万分之一的发病率,就这么巧合的落在她身上。医生说,你活不过今年的时候,季小情坚强地只是耸了耸肩膀,她最后的愿望,是能跟心爱的人度过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甚至,她还想为他生一个孩子,就像做白日梦。她是那么那么地爱信歌,看他笑笑,就可以开心好几天,看他皱皱眉,就难过得不行。她从一开始接近信歌,就知道了最后的结局。这样一个巨大的阴谋重重压在身上,每当她看到信歌温柔的眼神,心就狠狠地痛起来。最开始的时候,信歌说她烦人讨厌,叫她滚开的时候,她都坚强着眼泪没有掉下来,可是后来信歌温柔地吻她,让她不要离开自己的时候,季小情却背过身去眼泪狠狠的砸了下来。我真的是一个矛盾体,对吧。就像一个不小心摔倒的小孩子,没有人问候,他可以一个人坚强地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继续去找小朋友玩耍,可是这个时候如果有人走过来扶起他关切地询问,他就会克制不住的号啕大哭,好像就连疼痛感也加倍了。季小情走的那一天,她早就有了预感。可是她还是忍着疼痛完成了那顿丰盛的晚餐,写那张字条的时候她几乎拿不住笔了,最后她是用勒多大的力气才翻出手机拨通了季国强的号码,她咬了半天牙,才无力地说出:“爸,带我去医院吧。”她没有说,爸,我疼。直到这个时候,她还是怕她担心。季小情躺在地板上,看着天花板上华丽的图腾,忽然想起了手心里信歌烙下的那个烟花,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命运在她手心播下了一个种子,慢慢发芽滋长出了他们的爱情。她忽然想给庞艺娟打个电话,因为天气预报说明天会降温,要加衣服的,或许还有别的一些什么,她之前欠了她的,没有说出口。



       可是在电话接通之前,季小情就闭上了重重的眼皮。她累了,只是累了。庞艺娟冲到医院的时候季小情已经停止了呼吸了。到最后,还是安安静静地走了。庞艺娟在嘈杂在医院走廊里蹲下去大声地哭了,时不时有人经过,给她一个厌恶的眼神,他们才不在乎她是不是刚死了女儿的可怜女人,他们只是嫌弃她吵。她不知道季小情最后想告诉她,谢谢,还是对不起。她不知道季小情走的时候肚子里面其实已经有一个小生命了。她不知道季小情早就给孩子起名叫做新乐,她想让他快乐。她是多么失败的一个母亲啊,在季小情走的时候,就那样躺在冰冷的地板上,身边一个人都没有,她让季小情过早的失去勒母爱,就连她走的时候,也没有能去抱一抱她,暖一暖她的身子,握一握她的小手。她终于还是亏欠了季小情,而季小情终于还是亏欠了信歌。对不起,我还是抛弃你一个人先走了。你一定不知道,我其实从初中的某次文艺演出的时候就开始关注你了,我还记得那个时候的你穿了一件干净的白衬衫,很少有人能把衬衫穿得那么有味道,可是你可以。你带着我从来没见过的清爽气息,坐在钢琴前面,弹唱了一首《小情歌》。那个时候苏打绿还不像现在那么红,他们和陈绮贞一样,被叫做“小众歌手”,而我却一直坚信,他们总有一天会红的不得了。就像我坚信,我总有一天能触碰到我的幸福。还记得你的眼神干净透明,而我就是那个时候沦陷的,然后就一直无法自拔。或许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真正让我感到疼痛的,不是你烫在我手心的烟花,而是你斩钉截铁地告诉我,你不再爱我了。我怕这一天的到来,所以提前离开你。呵呵,好吧,我承认,这种说法太牵强,连我自己都说服不了。可是你知道吗,我走的这条路虽然很黑,可是我一点也不寂寞,因为在我的手掌心里面有你留给我的一颗种子,慢慢慢慢长成了一首只属于我们的小情歌。季小情和信歌,我们用最美丽的青春写了一首只属于我们的小情歌,你用刻骨铭心在我生命最后的灿烂中烙下了专属于你的印记,即使伤疤退去,我还是不能忘记你,我说过,即使是我死,也不会离开你,你看,我们终于可以不分开了。___________《小情歌》





      ________全文完

文章评论

长发及腰难得洗

还可以,算微小说吧!虽然有的地方俗了点,不过总体文笔还不错!

子非鱼

咳咳,本人觉得总体感觉都很俗,文笔稚嫩,思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