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是影响百年的政坛女性?
个人日记
2010年11月18日,美国《时代》周刊选出“20世纪25位最具影响力的女性”,毛泽东夫人江青上榜。在撒切尔夫人、梅厄夫人、希拉里国务卿、默克尔总理等众多叱咤风云的政坛女强人中,她是唯一的华人面孔。
1976年,毛泽东迎来了他生命中最后的时刻。殷切的期待与担忧沁润在老人的心中。毛泽东在辞世前,提醒江青在此后的政治较量中,有可能摔得粉身碎骨。江青把它当作毛泽东的临终遗嘱,在她的支持者中广泛传阅:
“你被冤枉了。”毛泽东告诉江青,“我老了,就要死了。今后我们阴阳相隔,彼此都可以安宁。这是我给你的最后几句话:生命有涯,革命无涯。过去的十年,我努力攀登革命的高峰,但是没有成功,你可以做到。但如果失败了,就会落入无底深渊,粉身碎骨。”
毛泽东死后不到一个月,他的预言就变成了现实。江青被逮捕隔离,从革命人生的巅峰跌下无底深渊。但在《时代》眼里,她仍是20世纪100年里最具影响力的华人女性。
1991年5月13日,江青在一张《人民日报》的头版一个位置上潦草地写着:“历史上值得纪念的一天。”二十五年前的今天,文化大革命中的1966年5月13日,政治局召开会议。这次会议制定了新的斗争路线,同时江青被任命为权力很大的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的负责人。过了一会儿,江青又认真地写道:“主席,我爱你!您的学生和战土来看您来了。江青字”。这是她在生前留下的最后的话。
1991年5月14日凌晨1点30分,北京酒仙桥寓所,护士离开江青的卧室。然而,当3时30分值班护士进来时,江青已经自尽气绝了。据推测,江青是趁护士走后,把平时精心留下的几张手帕连结成一根绳套,然后垫上被子和枕头,江青站在上面,将绳套的一头套在浴盆上方的铁架子上,另一头套住自己的脖子。大约3时左右,断气死亡,终年77岁。
----江青于秦城监狱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投降叛变,授人以柄。
要害问题,两个纲领:
以阶级斗争为纲,
纲举目张,继续革命;
以三项指示为纲,
以目混纲,修正反党。
穷凶极恶,大现原形。
掩盖罪恶,画皮美容。
树立威信,欺世盗名。
标新立异,妖言惑众。
弥天大谎,遮瞒真情。
偷天换日伎俩,上下其手劣行。
张冠李戴──强加,
移花接木──暗中;
转移人民视线,栽赃嫁祸他人。
无耻吹捧自己,妄图洗刷臭名;
罗织诬陷中央文革,
迫害灭口有关知情;
双手难掩天下耳目,
修正主义螳臂之辈。
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乃是人民大众英雄。
江青 1980年10月9日于秦城监狱。
题记: 据说是因为江青要学习毛泽东。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只写了一篇八百多字的《我的一点意见》,就把陈伯达打倒了。如今,她写的《我的一点看法》,总共不到两页,用钢笔竖写,没有八百字!不过,她的“诗一般的语言”是“浓缩的精品”。
《要为真理斗争,我的声明如下》
----江青于特别法庭
你们借助国家名义,拼凑了一个什么特别法庭,给我罗织了一大堆罪名,这些罪名一条也不能成立。我过去的一切都是根据中央的指示做的,我在工作中有错误,有偏差,但绝不是犯罪。古代有“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你们搞的就是这个伎俩。现在你们逮捕我、审判我,就是要丑化毛泽东主席,就是要把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和红小兵压得抬不起头来,就是要为刘少奇翻案。
关于这个问题,我的意见已经说过多次了,你们爱怎么定罪就怎么定罪吧,这个我没什么。你们现在翻案,就是反对周总理,反对康老,就是反对毛主席,反对文化大革命。全国人民能答应你们吗?我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要向毛主席负责。现在整的是毛主席。我的家乡有句老百姓的话:‘打狗看主面’,就是说打狗呵,还要看主人的面子。现在就是打主人。我就是毛主席的一条狗。为了毛主席,我不怕你们打。在毛主席的政治棋盘上,虽然我不过是一个卒子,不过,我是一个过了河的卒子。
我认为我是“造反有理”,“革命无罪”。过去我经常说:革命要有“五不怕”:一不怕杀头;二不怕坐牢;三不怕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四不怕开除党籍;五不怕老婆离婚。这第五条对于我不成问题了,二、三、四条已经三年多了,我经受了,第一条杀头,我久候了!
我是执行扞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我现在是为扞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尽我的所能。怎么能把谋害人的和被谋害的搞在一起?说以江青为首的搞这个阴谋活动?你们承认不承认九大和十大?如果不承认,就是离开重大历史背景,隐瞒重大历史事件!战争的时候,唯一留在前方追随毛泽东主席的女同志只有我一个,你们躲在哪里去了?
1980年·江青于特别法庭
清君之侧,目的在君。
罗织陷害,血口喷人。
利用专政,搞法西斯。
精神虐待,一言难尽。
破坏政策,凶悍残暴。
造反有理,革命无罪。
杀我灭口,光荣之甚。
《江青的革命口号》
江青于特别法庭
打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
坚决不承认反革命的法庭判决!
打倒党内死不改悔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胜利万岁!
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万岁。
1981年1月25日·北京正义路一号特别法庭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向原发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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