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化知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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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姓  名

 

上古有姓有氏。姓是一种族号,氏是姓的分支。不少古姓如姜姬姚嬴姒等都加女旁,这暗示先民曾经经历过母权社会。后来由于子孙繁衍,一族分为若干分支散居各地,每支有一个特殊的称号作为标志,这就是氏。例如说商人的祖先是子姓,后来分为殷、时、来、宋、空同等氏。这样,姓就成了旧有的族呈,氏就成了后起的族号了。《通鉴外纪》说:“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可见姓和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

周代的姓氏制度和封建制度、宗法制度有密切联系。贵族有姓氏,一般平民没有姓氏。贵族中女子称姓,男子称氏,这是因为氏是用来“明贵贱”的,姓是用来“别婚姻”的,二者的作用不同。

周王室及其同姓封国如鲁、晋、郑、卫、虞、虢、吴、燕等国都是姬姓;异姓封国如齐是姜姓,秦是嬴姓,楚是芈(mǐ)姓,宋是子姓,越是姒姓,等等。上古同姓不婚,贵族妇女的姓比名更为重要,待嫁的女子如果要加以区别,则在姓上冠以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例如:

孟姜    伯姬    仲子    叔姬    季芈

出嫁以后如果要加以区别,就采用下列几种方法:

1.  在姓上冠以所自出的国名或氏。例如:

齐姜    晋姬    秦嬴    陈妫    国姜(国,氏。)

2.  嫁给别国的国君,在姓上冠以配偶受封的国名。例如:

秦姬    芮姜    息妫    江芈

3.  嫁给别国的卿大夫,在姓上冠以配偶的氏或邑名。例如:

赵姬(赵衰妻)    孔姬(孔圉yǔ妻)

秦姬(秦遄妻)    棠姜(棠公妻;棠,邑名。)

4.  死后在姓上冠以配偶或本人的谥号。例如:

武姜(郑武公妻)    昭姬(齐昭公妻)

共姬(宋共公妻)    敬嬴(鲁文公妃)

文姜(鲁桓公妻)    齐归(鲁昭公母)

氏的情况比较复杂。诸侯以受封的国名为氏。例如:

郑捷(郑文公)    蔡甲午(蔡庄公)

齐环(齐耿公)    宋王臣(宋成公)

卿大夫及其后裔则以受封的邑名为氏。例如:

        屈完    知罃(yīng)    羊舌赤    解狐

或以所居的地名为氏。例如:

东门襄仲    北郭佐    南宫敬叔    百里孟视明

或以官名为氏。例如:

卜偃    祝鮀    司马牛    乐正克

古人还有以祖先的字或谥号为氏的。例如:

孔丘(宋公孙嘉之后,嘉字孔父)

仲孙阅(鲁公子庆父之后,庆父字仲)

叔孙得臣(鲁公子牙之后,牙字叔)

季孙肥(鲁公子友之后,友字季)

庄辛(楚庄王之后)

此外还有以技这为氏的,如巫、陶、甄等。

关于姓氏,有几点需要提出来说一说。

第一,上古称呼妇女可以在姓下加“氏”字。例如武姜被称为姜氏,敬嬴被称为嬴氏,骊姬被称为姬氏,等等。

第二,在某些情况下,族和氏是同义词。《春秋成公十四年》:“叔孙侨如如齐逆女。”《左传》说:“称族,尊君命也。”《春秋》在下文说:“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左传》说:“舍族,尊夫人也。”这里所谓称族,舍族,指的是称叔孙,不称叔孙,可见族就是氏。《战国策·秦策》:“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这里的族也就是氏的意思。

第三,战国以后,人们以氏为姓,姓氏逐渐合而为一,汉代则通谓之姓1,并且自一辈子以至庶人就都能有姓了。

第四,关于姓的来源,主要有下列几种:

1.  保留古老的姓。如姬、姚、姜。

2.  以国保为姓。如秦、齐、楚、赵、燕、魏、韩、宋、陈。

3.  以居住地地名为姓。如东门、百里。

4.  以官名为姓。如上官、司马、卜。

5.  以职业为姓。如陶、巫。

6.  以祖先的谥为姓。如文、武。

7.  以祖先的字为姓。如孔、张。

8.  以爵位为姓。如王、侯。

第五,后世有非汉族的复姓。例如长孙、万俟、宇文、慕容、贺兰、独孤、拓拔、尉迟、呼延、秃发、乞伏、仆固、歌舒,等等。

古人有名有字。旧说上古婴儿出生三月后由父亲命名。男子二十岁成人举行冠礼(结发加冠)时取字,女子十五岁许嫁举行笄(jī)礼(结发加笄)时取字。名和字有意义上的联系。例如屈原,名平,字原。(尔雅·释地:“广平曰原。”)又如颜回,字子渊。(说文:“渊,回水也。”回是旋转的意思。)有的名和字是同义词,例如宰予,字子我;樊须,字子迟。(须和迟都有待的意思。)有的名和字是反义词,例如曾点,字晳。(说文:“点,小黑也。”引申为污的意思。又:“晳,人色白也。”)朱熹,字晦庵。韩愈,字退之。有的名和字意义相因,如孔子的学生冉耕,字伯牛。有时候我们看不出名和字的联系,这主要是因为语义变迁的缘故。

周代贵族男子字的前面加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字的后面加“你”或“甫”字表示性别,这样就构成男子字的全称。例如:

伯禽父    仲山甫    仲尼父    叔兴父

有时候省去“父”(甫)字,例如:

伯禽    仲尼    叔向    季路

有时候省去排行,例如:

禽父    尼父    羽父

有时候以排行为字,例如管夷吾字仲,范雎字叔,鲁公子字季,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周代贵族女子字的前面加姓,姓的前面加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字的后面加“母”或“女”表示性别,这样就构成女子字的全称。例如孟妊车母,中姞义母,等等。有时候省去“母”字,例如季姬牙;有时候省去排行,例如姬原母;有时候单称“某母”或“某女”,例如寿母,帛女。但是最常见的是在姓上冠以排行,例如孟姜、叔姬、季芈,等等。

春秋时男子取字最普通的方式是在字的前面加上“子”字,这是因为“子”是男子的尊称。例如:

子产(公孙侨)    子犯(狐偃)    子胥(伍员)

子渊(颜回)      子有(冉求)    子夏(卜商)

子我(宰予)      子贡(端木赐)

这个“子”字常常省去,直接称颜渊、冉有、宰我,等等。

附带说一说,古人名字连着说的时候,通常是先称字,后称名2。例如孟明(字)视(名)、孔父(字)嘉(名)、叔梁(字)纥(名),等等。

古人自称称名。尊对卑称名,卑自称也称名;对平辈或尊辈则称字3。有时在长辈面前,对平辈也称保。称对方的字是尊敬客气,如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称司马光便是称他的字。试以《论语》为例。孔子自称为丘,这是谦称。孔子对弟子称名,例如:

求,尔何如?(论语·先进)

赤,尔何如?(论语·先进)

弟子自称也称名,例如:

由也为之,比及三年,……(论语·先进)

求也为之,比及三年,……(论语·先进)

弟子当着老师称呼其他弟子也称名,例如:

夫子何哂由也?(论语·先进)

记录《论语》的人对孔门弟子一般都称字,例如:

颜渊、季路侍。(论语·公冶长)

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论语·先进)

只有对曾子称子不称字,对人若也有一次称子不称字,所以有人推想《论语》是曾子和有若的门人所记的。直到后代称名、称字基本上还是依照这个标准。

后人通常用两个字为字,例如诸葛亮字孔明,陆机字士衡,鲍照字明达,等等。除名和字外,还有别号(别字)。别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这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三个字以上的别号,例如葛洪自号抱朴子,陶潜自号五柳先生,李白自号青莲居士士,苏轼自号东坡居士;第二类是两个字的别号,例如王安石字介甫,别号半山,陆游字务观,别号放翁。两个字的别号和字在应用上没有什么显著的区别,甚至不大称字,反而以称号为常(如陆放翁)。三个字以上的别号有时候也可以压缩为两个字,例如李青莲、苏东坡。

后来有人以为称字称号还不够尊敬,于是称官爵,称地望(出生地或住地),例如杜甫被称为杜工部(因为他做过检校工部员外郎),韩愈被称为韩吏部(因为他做过吏部侍郎),柳宗元被称为柳柳州(因为他做过柳州刺史)、柳河东(因为他是河东人),王安石被称为王临川(因为他是临川人)。

另一种情况是称小名。例如曹操小名阿瞒;刘裕小名寄奴;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小名佛狸。称小名常表示蔑视。

此外,唐代诗文还常常见到以排行相称,或以排行和官职连称,例如白居易被称为白二十二,李绅被称为李二十侍郎。唐代女子也有被称为廿几娘的。这种排行是按照同曾祖兄弟的长幼次序来排算的,并不是同父所生的兄弟排行,这是值得注意的。

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据说谥号是死者生前事迹和品德的概括,其实,这往往是虚伪的,不符合事实的。但是一个人有了谥,就等于在名字之外又多了一个别名了。

谥法是给予谥号的标准。谥号是固定的一些字,这些字被赋予特定的函义,用来指称死者的美德、恶德等。谥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表扬的,例如:

经纬天地曰文    布义行刚曰景

威强叡德曰武    柔质慈民曰惠

圣闻周达曰昭    圣善闻周曰宣

行义悦民曰元    安民立政曰成

布纲治纪曰平    照临四方曰明

辟土服远曰桓    聪明睿知曰献

温柔好乐曰康    布德执义曰穆

2.批评的,例如:

乱而不损曰灵4    好内远礼曰炀

杀戮无辜曰厉

3.同情的,例如:

恭仁短折曰哀    在国遭忧曰愍

慈仁短折曰怀

上古谥号多用一个字,也有用两三个字的,例如:

周平王    郑武公    齐桓公

秦穆公    魏安釐王    赵孝成王

贞惠文子

后世谥号除皇帝外,大多用两个字,例如:

宣成侯(霍光)    忠武侯(诸葛亮)    文忠公(欧阳修)

武穆王(岳飞)

此外还有私谥,这是有名望的学者死后其亲友门人所加的谥号。例如东汉时陈寔(即实字)死后,海内赴吊者三万余人,谥为文范先生;晋代陶渊明死后,颜延年为他作诔,谥为靖节微士;宋代张载死后,门人谥为明诚夫子。

封建皇帝在谥号前面还有庙号。从汉代起,每个朝代的第一个皇帝一般称为太祖、高祖或世祖,以后的嗣君则义为太宗、世宗等等5。举例来说,汉高祖的全号是太祖高皇帝,汉文帝的全号是太宗孝文皇帝6,汉武帝的全号是世宗孝武皇帝,魏文帝的全号是世祖文皇帝,隋文帝的全号是高祖文皇帝,等等。

从唐代起,皇帝还有尊号,这是生前奉上的7。例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受尊号为开元圣文神武皇帝,宋太祖乾德元年(公元963年)受尊号为应天广运仁圣文武至德皇帝。尊号可以上好几次,都是尊崇褒美之词,实际上是阿谀奉承8。也有死后上尊号的,例如唐高宗死后,到天宝十三载(公元754年)上尊号为神尧大圣大光孝皇帝。这种死后所加的尊号也可以说是谥号,这样,谥号的字数就加多了。唐以前对殁世的皇帝简称谥号(如汉武帝、隋炀帝),不称庙号;唐以后由于谥号加长,不便称呼,所以改称庙号(如唐玄宗、宋太祖)。

年号,是封建皇帝纪年的名号。年号是从汉武帝开始有的,汉武帝即位的一年(公元前140年)称为建元元年,第二年义为建元二年,等等。新君即位必须改变年号,称为“改元”。同一皇帝在位时也可以改元,例如汉武帝曾经改元为元光、元朔、元狩、元鼎、元封、太初、天汉、太始、征和9等。明清两代的皇帝基本上不改元,因此有可能用年号来称谓皇帝,例如明世宗被称为嘉靖皇帝,清高宗被称为乾隆皇帝,等等。

最后简单地谈谈避讳的问题。

所谓避讳就是不直接称君主或尊长的名字,凡遇到和君主尊长的名字相同的字面,则用改字、缺笔等办法来回避,其结果往往造成语文上的若干混乱。试举一些例子:

汉高祖名邦,“邦”改为“国”。《论语·微子》“何必去父母之邦”,汉石经残碑作“何必去父母之国”。

汉文帝名恒,“恒”改为“常”。恒山被改为常山。

唐太宗名世民,“世”改为“代”或改为“系”,“民”改为“人”。“三世”称为“三代”,《世本》改称《系本》,柳宗元《捕蛇者说》把“民风”写成“人风”。

唐高宗名治,“治”改为“理”,或改为“持”或“化”。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把“治乱不知”写成“理乱不知”,李贤把《后汉书·曹褒传》“治庆氏礼”改成“持庆氏礼”,把《后汉书·王符传》“治国之日舒以长”改成“化国之日舒以长”。

清圣祖(康熙)名玄烨,“玄”改为“元”,“烨”改为“煜”。我们读清人著作或清刻的古书时应该注意,许多地方本来应该是玄字的,如玄鸟、玄武、玄黄等,都写成了元。

以上是避君讳的例子。此外,文人还避家讳。例如:

淮南王安的父亲名长,“长”改为“脩”。《老子》“长短相形”,《淮南子·齐俗训》引改为“短脩相形”。

苏轼的祖父名序,苏洵文章改“序”作“引”,苏轼为人作序又改用“叙”字。

上古不讳嫌名。所谓嫌名是指和君主或尊长的名字音同或音近似的字。例如汉和帝名肇,“肇”和“兆”同音,由于不讳嫌名,所以不改变“京兆”字。三国以后渐渐避嫌名了,隋文帝的父亲名忠,因为“忠”“中”同音,所以连带避“中”字,“中”改为“内”,官名“中书”改为“内史”,就是讳嫌名的例子。

由于避讳,甚至改变别人的名或姓。汉文帝名恒,春秋时的田恒被改称田常;汉景帝名启,微子启被改称微子开;汉武帝名彻,蒯彻被改称蒯通;汉明帝名庄,庄助被改称严助。刘知几著《史通》,后人因避李隆基讳(基几同音),改为刘子玄所著(子玄是刘知几的字)。到了清代,为了避清圣祖讳,又恢复刘知几著,但是当提到刘子玄的时候,则改称刘子元。地名官名等也有不少由于避讳而改变的,这里不一一举例了。

以上说的是避讳改字。至于避讳缺笔,则是到唐代才有的。例如避唐太宗李世民讳,“世”字作“卅”;避宋真宗赵恒讳,“恒”字省略最后一笔;避清世宗讳,“胤”字省略最后一笔;避清宣宗讳,“寧”字作“寍”字;避孔子讳,“丘”字省略倒数第二笔,等等。

注释:

1  参看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三。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二“姓氏”条则认为“盖三代以前,姓与氏分;汉魏以后,姓与氏合”。

2  汉代以后,也可以名在前,字在后。例如《汉书》卷七十二有唐林(名)子高(字)、唐尊(名)伯高(字);又王安石《游褒禅山记》有萧君圭(名)君玉(字)等。

3  称字不是最尊敬的方式,最尊敬的方式是不义名也不称字。例如孔子,在《论语》二十篇中只有《子张》篇称孔子为仲尼。

4  “灵”是无道昏君的谥号,所谓“乱而不损”,只是带着隐讳的说法。晋灵公不君,所以谥号为灵公。

5  嗣君也有称世祖、太祖的,这有别的原因,这里没有必要叙述。又,汉代不是每个皇帝都有庙号的,要“有功”“有德”的才被称为“祖”“宗”。南北朝时称“宗”已滥,到唐代就无帝不“宗”了。

6  汉惠帝以后一律加一个“孝”字,算是谥号的一部分。

7  尊号起于唐武后中宗之世。

8  帝后也有尊号,后来称为徽号。例如同治尊自己的生母那拉氏为圣母皇太后,上徽号慈禧。徽号可以每逢庆典累加,所以那拉氏的徽号积累有慈禧等十六字。

9  有人说征和当作延和,形近而误。

 

九、礼  俗

 

礼俗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和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奴隶社会有奴隶社会的礼俗,封建社会有封建社会的礼俗。在古代社会中,统治阶级所提倡的礼俗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在今天看来,许多不合理的繁琐的礼俗和吃人的礼教,在当时都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的。在这个题目下,我们不能全面叙述上古的礼俗,只能谈谈几个重要的方面。

(1)阶级、阶层

尧舜禅让的传说与原始公社制的阶段相符合;夏禹不传贤而传子,可以认为是原始公社的瓦解。夏代是否已经达到奴隶制,还不得而知。至于殷代,可以确实断定是奴隶社会了。

依照古代史的研究者的一般结论,最初所谓“众”“奚”“仆”“臣”“妾”都是奴隶。臣是男奴隶,妾是女奴隶。周初的社会还存在着大量的奴隶,周一辈子常常拿奴隶赏赐给他的大臣。奴隶有在室内劳动的,但是他们的主要劳动还是农业生产。有人说《诗经·周颂·噫嘻》说的“亦服尔耕,十千维耦”指的就是两万奴隶在那里耕田。《尚书·牧誓》说到“臣妾逋逃”是指的奴隶逃亡。

周代的奴隶还可以像牛马一样在市场上贩卖。《周礼·地官·质人》:“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郑玄注:“人民,奴婢也。”贩卖成交后,要订立合同。这种合同叫做“质剂”。依郑玄说:人民牛马的合同叫“质”,兵器珍异的合同叫“剂”。

奴隶还可以被当做牲畜来屠杀,这表现在上古的殉葬制度上。《墨子·节葬下》:“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在殷代,这话完全合乎事实。到了周代,虽然此风稍衰(这不是由于仁慈,而是由于人力可贵),但是在某些国度仍然是盛行的。例如秦国,据《史记·秦本纪》所载,秦武公葬时,从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葬时,从死者一百七十七人(包括《诗经·秦风·黄鸟》所悼念的三良在内)。又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始皇葬时,秦二世令后宫(妃嫔等)无子者一律“从死”,“死者甚众”。而且把工匠都关闭在陵墓里。古代统治阶级的这种淫威,至今还令人发指。

奴隶和奴隶主是两个相对抗的阶级。商代的奴隶主是贵族,总称为“百姓”1,商王是贵族最高的代表,自称为“余一人”2。《论语·尧曰》引《尚书·泰誓》的话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可见周初还是这样称呼。后来百姓成为民的同义词。民在古代又称为黎民,秦国则称为黔首。

商代王位的继承是兄终弟及,无弟然后传子。周代王位由嫡长子世袭,余子分封为诸侯(也有异姓功臣封为诸侯的)。诸侯的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余子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受封国于天子,卿大夫受采邑于诸侯。卿大夫下面是士(大体是大夫的宗族),士受禄田于卿大夫。周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家是卿大夫统治的区域,担任家的官职的通常是士,称为家臣。孔子的学生冉有季路就担任过季康子的家臣。

《左传昭公七年》说:“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这样,形成统治阶级内部的各级阶层。春秋以前士是武士,有义务“执干戈以卫社稷”;春秋以后士是文士,士逐渐成了统治阶级知识分子的通称。

士的下面是庶人,又称庶民。西周时庶人虽然还是用来封赐的对象,但是庶人的身份比奴隶为高,以后庶人就逐渐成为个体农民了。《荀子·王制》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可见庶人的向背直接关系到上层统治阶级的安危。

君子小人也是两个对立的概念。最初君子是贵族统治阶级的通称,小人是被统治阶级的通称,后来以所谓有德无德来区别君子和小人。统治阶级的阶级偏见影响到词义的发展。

(2)冠礼

据近人研究,氏族社会的男女青年到达成熟期后必须参加“成丁礼”才能成为氏族公社的正式成员,才能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周代的冠礼(加冠仪式)就是由这种“成丁礼”变化来的。

周代贵族男子二十岁时由父亲在宗庙里主持冠礼。行礼先筮(shì,古代用蓍shī草占卦。)日(选定加冠的日期)、筮宾(选定加冠的来宾)。行礼时由来宾加冠三次;先加缁布冠,表示从此有治人的特权;次加皮弁(biàn),表示从此要服兵役;最后加爵弁,表示从此有权参加祭祀3。来宾敬酒后,去见母亲,又由来宾取“字”,然后去见兄弟姑姊,最后戴礼帽穿礼服带礼品去见国君卿大夫和乡先生。主人向来宾敬酒赠礼品后,礼成。

贵族男子二十岁结发加冠后可以娶妻,贵族女子十五岁许嫁时举行行笄(jī,古代盘头发用的簪子。)礼后结发加笄。所谓结发,就是在头顶上盘成发髻(区别于童年的发式),表示年届“成人”,可以结婚了。《文选》卷二十九苏武诗说:“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可见这种风俗流传很久。

(3)婚姻

春秋时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嫡夫人),女方以姪(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此外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送女儿陪嫁,亦各以姪娣相从,这统称为“媵(yìng)”。嫡夫人是正妻,媵是非正妻。的地位和妾不同。妾被认为是贱妾,是嬖(bì)人,而媵的身份还是比较尊贵的。战国时代就没有媵的制度了。

古代女子出嫁曰“归”。《说文》说:“归,女嫁也。”《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可见出嫁的女子以男家为家。《白虎通·嫁娶》说:“嫁者,家也。”可见“嫁”字本身就意味着“有家”。《白虎通·嫁娶》又说:“娶者,取也。”《说文》也说:“娶,取妇也。”《周易》和《诗经》就写成“取”,这表示男子把别家的女儿取到自己家里来。男尊女卑的风俗,由嫁娶两字就可以证明。嫁对于女子来说是被动的,古代只说“嫁女”或“嫁妹”,不说“嫁夫”,可见嫁的权操在父兄之手。娶,对于男子来说是主动的,所以古代常说“娶妻”“娶妇”(妇就是妻)。

《诗经》两次歌咏“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4。媒在古代婚姻中的作用非常大,多少青年男女的命运掌握在媒人的手里。

古代的婚姻,据说要经过六道手续,叫做六礼。第一是纳采,男家向女家送一点小礼物(一只雁),表示求亲的意思;第二是问名,男家问清楚女子的姓氏,以便回家占卜吉凶;第三是纳吉,在祖庙卜得吉兆以后,到女家报喜,在问名纳吉时当然也要送礼;第四是纳征,这等于宣告订婚,所以要送比较重的聘礼,即致送币帛;第五是请期,这是择定完婚吉日,向女家征求同意;第六是亲迎,也就是迎亲。

六礼之中,纳征和亲迎最为重要。《诗经·大雅·大明》“文定厥祥,亲迎于渭”,旧说是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征订婚后,亲迎太姒于渭滨。后世以“文定”作为订婚的代称。《礼记·昏义》变到亲迎后新郎新娘“共牢而食,合卺(jǐn)而酳(yǐn)”5,后世夫妇成婚称为“合卺”就是从这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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