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人的耻辱——初夜权

个人日记


        在我们村(豫北地区的一个小农村)的田地里,有时候会挖到一些质量相当不错的砖,每逢这时候,老人们总是非常惊恐地把它扔出去,他们把这砖叫做“砖打墓”,意思就是用砖打造的墓穴,我问了初中的一位历史老师——这位老师也爱研究民间野史。这位老师说,历史书上说的清清楚楚,在蒙元统治时期,蒙古人把全中国人分为四等(其实是三等,蒙古人当时并没有把自己当成中国人),我们所处的北方是三等公民——就是历史书上说的那个“汉人”,这是历史书上讲的。
  后面的故事历史书上就没有了,蒙古人如何统治汉人呢,除了建立必要的军事力量和镇压工具(监狱),在最基层,每个村子派一个蒙古家庭统治整个村子的汉人,汉族人姑娘要结婚,必须和这家蒙古人的男人睡三天觉,用文绉绉的语言说,就是这位姑娘的处夜权是属于蒙古人的;汉族老人到了六十岁,必须送到野地里的一个墓穴里等死,这个墓穴也就是老人们说的“砖打墓”。由此看来,蒙元时期是中国人最屈辱、最黑暗的一段时期,而不是像某些无耻的“爱国”历史专家所吹嘘的那样“强大无比,威震亚欧”!
  为了防止汉族人造反,每五家汉族人才能有一把菜刀,而且这把菜刀是放在蒙古人家里的,只有蒙古人同意,汉族人才能生火开灶,所以汉族人习惯的把这家蒙古人男人叫“老灶爷”,女的叫“老灶奶”,还画了图贴在厨房,每到新年,这家蒙古人要到县城汇报整个村子的情况,为了让“老灶爷”“上天言好事”,到腊月二十三,每家每户都会把好吃的送到蒙古人家里,谓之“祭灶”。如果你有机会到农村看到“老灶爷”和“老灶奶”的图像,你会发现图中的人物穿着打扮都是蒙古装。
  再说初夜权,由于屈辱的初夜权,所以当时的汉人结婚后都是把第一胎摔死,这就是摔死第一胎的来历,我们的祖先就是用这么无奈,但又坚决的方法来维持着血统的纯净。
  去年我们村子重续家谱,我饶有兴趣的看了我们村的家谱,让我惊讶的是,家谱到了明初就嘎然而至了,我爷爷说,我们村子姓徐的都是在明朝初年从山东登州(现在的蓬莱)迁过来的一家人的后代,我又去找了那位历史老师,他说,这又和前面的历史有关係。
  蒙元末年,汉族人终于忍受不下去了,“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蒙古人全占了,所以汉族人恨透了蒙古人,红巾军起义的时候,有先期到达河南的红巾军人员秘密到每个村庄作宣传,定于当年中秋节一起造反迎接红巾军,于是每个村庄流传着“八月十五杀鞑靼”的秘语。到了八月十五那天,真的动手了,遗憾的是,红巾军没能按时到达河南,盘踞在县城和增援过来的蒙古军队对参加造反的村庄进行了疯狂的屠杀,“所剩者十之一二”。
  明朝初建,朱元璋为了恢復中原地区的经济,要从未经战乱的地区向河南迁移人口,最主要的就是从山西、陕西地区向河南迁移,在那时候,没有银行,更没有存款,老百姓最重要的财产就是房子和土地,要他们离开,就像现在宣布剥夺某个人的全部财产性质是一样的,没人愿意走。于是官府就把需要迁移的人员用绳子绑上串起来,需要方便了,人们会向负责押运的管理叫道“把我的手解开”,到后来就直接喊“解手”,于是又发明了一个新名词——“解手”,在明代以前的书籍里你是看不到这个词的。人们拖家带口,依次从山西一个必经路口路过,这个路口有一个大槐树,于是年长的就告诉年幼的,“记住这个大槐树吧,回到这儿就快到家了!”,大槐树传说由此而来。
  据周作人说:“又浙中有闹房之俗,新婚的首两夜,夫属的亲族男子群集新房,对于新妇得尽情调笑,无所禁忌,虽云在赚新人一笑,盖系后来饰词、实为蛮风之遗留,即初夜权之—变相。(《谈龙集集<初夜权>序言)”。周作人还引录了《越谚》捲上的一首元初童谣:“低叭低叭(唢吶声),新人留歹(歹读如da,语助词),安歹过夜,明朝还俉乃(“俉乃”系“乃”——你们之缓读)。”反映了元朝时蒙古贵族曾对汉人施行过初夜权之事。周氏的看法颇有见地。闹房确实留有古代蛮风的痕迹。
  蒙元是一个征服王朝,蒙古人是汉族和中国内地各少数民族的征服者,蒙元的四等人制度是不折不扣的种族隔离制度。汉人、南人在蒙古人的屠刀下过的是牛马不如的生活,蒙古人禁止汉人、南人习武和拥有金属刀具,蒙古制度规定十户为一保,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保长,这十户的财产和女人蒙古人可以随意取用,十户人共用一把菜刀,每家娶新媳妇的头一夜是一定要给蒙古保长的,即是所谓的初夜权佔有制。
  今天当我们讨论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復兴的时候,不得不回顾我们民族的历史,去追记那其实相当血肉模糊与奇耻大辱的往事,找寻我们民族衰亡的转折点。
  这个转折点,始于南宋,而成于蒙古征服,历尽数百年,其深重之破坏力于我民族之精神与血脉文化,沉积于中华大地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仍随处可见。
  大家都知道“蒙元”是由蒙古人建立的一个疆域辽阔的征服王朝,不少人还津津乐道于成吉思汉的辉煌战功。然而大家可能有所不知的是蒙元的征服王朝对以汉人为主的中华境内各民族的残暴统治与肆意摧残。今天我们都牢记日寇南京大屠杀的耻辱,那是因为那场大屠杀中尚有倖存者,而蒙古人在中原江南,湖广四川的血洗因其残忍发指之程度,及岁月久远,已无人愿去提起触及。而在现行的所谓“民族政策”下,这一惨痛历史更成了大家讳莫如深的禁忌。
  然而我要说,历史是客观的,当我们今天抗议日本当局篡改侵华史时,是不是也该回身自顾,看看我们自己的教课书里少了些什么。
  在蒙古人征服时期,汉人和其他各少数民族百姓里每家新媳妇的头一夜是一定要给蒙古保长过的,因为他们是在蒙元征服王朝中,是最下等的阶层,可以任人使唤欺躏。蒙古人曾一度要杀绝中国人,让良田尽为牧场。若非耶律楚材劝说,使他们意识到中国人还有“纳税”这一功能,当今天下,早就没有中国人的痕迹。儘管如此,蒙古人仍然曾经实行过屠杀几个大姓的政策,在四川也曾屠杀过数百万人口。蒙古人统治对中国社会也是极大的摧残,汉人、南人是贱民,财产可以任意夺取,妻女可以任意糟蹋,生命可以任意杀戮。中国人甚至连姓名都不能有,只能以出生日期为名,不能拥有武器,只能几家合用一把菜刀。在蒙古人杀戮和统治下,中国人口急剧渐少。一二二三年(南宋嘉定十六年)南宋有人口七千六百八十一万,加上金国的人口,总人口超过一亿。而离一二七八年南宋灭亡已经十二年后的一二九零年(元至元二十七年),面积广大得多的元朝的人口才五千八百八十三万。可以想像杀戮之惨烈。中国的文化由于蒙古人的入侵和统治而衰落。
  蒙古人还曾一度于山东沿海一带每年夏秋之际,往海中扔拋成村的汉人以控制汉人人口增长。
  从汉人的新婚妻子一定要被蒙古族保长开苞的元朝,到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的清兵入关,从日寇杀光全城的旅顺口惨案,到南京大屠杀,每一次浩劫中,都是年轻壮丁被杀,美貌女子被强奸,所有倖存下来的人会麻木不仁,自私苟且。这样的人种基因的惨重损失,与文化精神的遗患,是深重异常的!游牧民族的嗜血好杀,贪得无厌、不劳而获的习性对汉民族传统精神的破坏也是致命的。当今中国社会的诸多问题也与此有关。
  中东的伊斯兰文化以开明宽容着称,当西欧各国都在迫害犹太人的时候,伊斯兰对境内的犹太人却很宽容,甚至是对十字军的入侵者也表现得宽宏大量,但是伊斯兰文明经过蒙古征服之后,其优点大部丧失,变得保守、懒惰而富有攻击性,对世界文明的贡献也急剧下降。
  苍天在上,历史见证了中华民族悲惨的历史,却并未让我们灭亡,对下一代,我们要让他们重温历史,以免同样亡国灭种的历史重演。
  在《太平天国奉天讨胡檄》里有这么一段话:“中国有中国之人伦,前偽妖康熙,暗令鞑子一人管十家,淫乱中国之女子,是欲中国之人尽为胡种也。中国有中国之配偶,今满洲妖魔,悉收中国之美姬,为奴为妾,三千粉黛,皆为羯狗所污;百万红顏,竟与骚狐同寝,言之恸心,谈之污舌,是尽中国之女子而玷辱之也。”
  翻译成今天的白话文:“中国自有中国的伦理道德,从前有妖人康熙,暗中命令鞑子一个人管理十户中国人,淫中国女子,有意使中国人全部变成胡虏的种类;中国人自有中国的配偶,而现在满洲妖魔,收罗尽中国美女,作为婢妾,众多的美女,都被狗鞑子所污辱了,百万的少女,居然与骚臭的胡种共寝,提起来就令人痛心,讲起来更是玷污了舌头!这是将全中国的女子尽行玷污了呀!”



                摔头胎 
          (本文摘自:“摔头胎 百度百科”)

  
摔头胎,顾名思义,就是将第一胎出生的小孩摔死。这个风俗现在已经不常见了,但是在元代是比较普遍的做法。元代蒙古人掌握了中国政权,蒙古地方长官对所辖地方的女子有初夜权,新婚的女子前三天晚上必须去蒙古地方长官家中侍奉(含蓄地说)。汉人百姓在这种屈辱的压迫中,形成了一种饱含血与泪的悲惨抗争手段——摔头胎。每个女子生出的第一个孩子,必须摔死,借以维护华夏血统的纯正。蒙古推行的种族融合政策也就此失败。直到今天,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的Y染色体组成调查中,汉族人的血统之纯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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