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爱慕之心的相遇,是最难让人割舍的

个人日记



    人生一世极其短暂。相遇是一种缘分,天作之合也好,人求之意也罢,总之,相遇了就是一种福气。一个人如同世间的一粒微尘,飘渺之中与另一粒微尘相遇了,或是一起飞舞,或是擦肩而过,这两种都是幸福。冥冥中,两个本是陌生的人相遇了,然后靠近了,是很美的几步,不要忘记,前提是两个人必须要有相遇。没有相遇,一切都是枉然。
 


    世间有一种相遇是最难让人割舍的,就是有爱慕之心的相遇。也许无果,也许是暗恋,随着心态的摆正,这样的相遇多数会被人藏进心里,走进那回忆之中。在短暂的人生里遇见了一段难以相忘的缘分,实属是应珍惜的。回忆是最令人愁肠百结的东西,想与不想都是罪,爱与不爱都是累,难以琢磨,更难将回忆抹去。弥足珍贵的相遇,没有理由去轻易相忘。


    美丽的相遇因为彼此的欣赏而美丽,如果没有欣赏,一天之内碰头三次的那种,也不会走入一个人的心里。有相遇就必然会有忘记这个词汇的出现,人之常情。见惯了那些司空见惯之事,最平常的就是一句话打发:哦,某某啊,我早已经忘记了。相忘,最经典的话语莫过于那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看这句话的第一眼,给我一种潇洒的感觉。认为这是一种看开想开的态度,是一种豁达的心态。然而等看过的江湖爱情和江湖恩怨多了以后,懂得了说这句话其实是一种无奈。
 


    茫茫人海,你我他皆是沧海一粟。一粟一粟之间有了缘分而相遇,想想就是一件极其美妙之事。试想,全中国十几亿人口,怎么就在这海洋中与你相遇了。也许单单是一个缘分是涵盖不了的,相遇,是难得,相忘,也许容易也许不易。我想说得是既然相遇了,就不要轻言忘记。在相遇中用相忘对待那份相遇,这是对缘分的一种亵渎,也是对自己的一场折磨。既相遇,就好好去珍惜,既相遇,就应去用心珍藏,既相遇,就不要言之凿凿的说已经忘记了那段相遇。因为,有爱慕之心的相遇,是最难让人割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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