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偶和对仗的区别

个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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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偶,是用字数相等,结构形式相同,意义对称的一对短语或句子来表达两个相对或相近意思的修辞方式。对偶又可分为严式对偶和宽式对偶,严式对偶要求上下两句字数相等,词性相对、结构相同、平厌相对、不重复用字(也就是对仗)。宽式对偶对严式对偶五条要求只要有一部分达到就可以,不很严格。
对仗,是指诗词创作及对联写作时运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和手段。它要求诗词联句在对偶基础上,上下句同一结构位置的词语必须“词性一致,平仄相对”,并力避上下句同一结构位置上重复使用同一词语。格律诗词的对仗使语言音韵和谐,增强了节奏感和音乐美,达到表现形式上的高度完美。
对偶和对仗是两种极为相象的语言形式。所谓“相象”,是说它们相同之处较多而不同之点较少,所以区别起来就较为困难。二者竟有何区别呢?1、对仗的基本特点是“对立”,对偶的基本特点是“对称”。2、对偶主要是从结构上说的,它要求结构相称,字数相等;对仗是从意义上说的,它要求意义相反或相近,而不管结构形式如何。3、对偶里的“反对”(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就意义说是对仗,就形式说是对偶,这是修辞手法的兼类现象。
要真正明了对偶与对仗的特点,不妨为例为证: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这个句子虽然字数相对,但由于其平仄不相对,音律欠和谐,并在同一结构位置上重复使用了“天下”、“之”、“而”等词语,所以不合对仗的要求,应归入对偶。
再看下面的句子(对联):
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
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
这幅对联不仅上下句字数相同、词性一致,且平仄相对,所以应归入对仗。
至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对偶的外延大于对仗,而内涵则小于对仗。对仗一定是对偶,但对偶不一定是对仗,只有严式的对偶才是对仗。作为修辞方法的对偶,常常被广泛用于各种文体,其中古代散文和古体诗歌运用尤其频繁。对仗则是格律诗词独具的一种特殊创作技法,后来又被用于对联撰写。
互文,也叫互辞,是古诗文中常采用的一种修辞方法。古语对它的解释是:“参互成文,含而见文。”具体地说,它是这样一种形式:上下两句或一句话中的两个部分,看似各说一件事,实则是互相呼应,互相阐发,互相补充,说的是一件事。中学课文中运用互文的古诗文句子是很多的,如:
  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木兰诗》)
  泉香而酒冽(《醉翁亭记》)
  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捕蛇者说》)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归去来兮辞》)
  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孔雀东南飞》)
  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孔雀东南飞》)
  五步一楼,十步一阁。(《阿房宫赋》)
  
互文的特征是“文省而意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结构特征:互省。如“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木兰诗》),句前部分省去 “壮士”,句后部分省去“将军”,“将军”与“壮士”分置,前后互相交错补充。
二、语义特征:互补。如:“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木兰诗》),木兰对着窗户,已包含对着镜子,“理”和“贴”两个动作是在同一情境中进行 的,译时应将它们拼合起来。
互文有种种不同的表现形式:
  一、同句互文。即在同一个句子里出现的互文。如“秦时明月汉时关”一句,“秦”和“汉”是互相补充。又如“主人下马客在船”“东船西舫悄无言”“东犬西吠”亦属此类。
  二、邻句互文。即在相邻的句子里出现互文。这类句子又可分两类:
  1、双句互文。如《岳阳楼记》中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2、多句互文。如《木兰辞》中“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东市”“西市”“南市”“北市”组成互文,意思是跑遍了许多市集,购齐了出征所需之物,而不是在某一个集市上只买某一样东西。《孔雀东南飞》中“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诵诗书”句,亦属此类。
三、重章互文,指写作时把完整的意思拆开,分别放在各章,阅读时把几章内容相互参照,互相补足。如《伐檀》:“坎坎伐檀兮……坎坎伐辐兮……坎坎伐轮兮……”这是诗歌辞赋中常用的修辞手法。
  如何正确理解互文句的句义?可以按照这样的原则:即上下两句或一句中的两个陈述部分同时适应于两个陈述对象。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为例,这句话中的两个陈述部分是“喜”和“悲”,两个陈述对象是“物”和“己”,“喜”和“悲”同时陈述“物”和“己”,即为:不以“物”和“己”而“喜”和“悲”。此句用白话就很容易表达为“不因为外物的好坏和自己的得失而感到喜悦或者悲伤。”对用一句话采用互文修辞的句子、意义的理解,同样适合上述原则,如白居易的《琵琶行》中“主人下马客在船”,即为“主人和客人”“一起下了马,登上了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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