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勛:莊子與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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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子在那一刹那仿佛梦到了自己缓缓地飞起,带着一根细长的穿刺过心脏的银针,伸展着华丽的翅翼,越飞越远了。有人说,庄子在那一刻幻化成了蝴蝶,飞升而去。
    那个时代,美丽是有罪的。
    凡被认为具有“美”的动机或目的的行为,都算触犯了刑法。
    法律的条文订得极其细密,刑罚的方式也很多。因此,弄到最后,大部分的民众只能努力记住刑罚的条文,譬如“头发故意弯曲造成美感者,受笞刑五十”之类。有关“头发美”而受罚的判例竟多达四千七百一十五种,受罚的方式也都因罪之轻重完全不同。这样细密的条文,自然要耗尽人们的力量,大家在努力记住这繁复到惊人的“美的禁令”之时,早已精疲力竭,也没有人再有任何余裕去追问“为什么美是有罪的?”这样的主题了。
    大约,法律越繁复,条文越细密,越使人只能努力奉行,对于最初订定法律的动机与目的,都无从查证思考了。
    庄子走过城门口的时候,正看到一次对蝴蝶的处刑。
    蝴蝶的美是大家都有目共睹的,那在空中成日招展炫耀的翅翼,色彩缤纷,穿梭飞动于花丛之间,在一个“美丽”有罪的时代,自然难逃刑罚的厄运。
    有关蝴蝶的判决是众多判例中较简易的一种,因为蝴蝶的“美”已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在“共识”的基础上,检察官省却了许多寻找犯罪动机与犯罪事实的复杂过程。在判决时,经过民众的叫嚣,“众口铄金”蝴蝶的罪名也就成立了。但是,大法官为了维持法庭的尊严,还是照例起立,站在高高的台上,三次宣读刑罚的方式,三次接受民众一致的喝彩,使整个判决理性而合法。
    蝴蝶的美因为有民众共识的基础,除了作为“美”的惩罚的个例之外,也有杀一儆百的训诫的作用,因此,在处刑上也特别的重。
    蝴蝶的美是处以“针刑”的。
    有人说,针刑来源于植物学家们的做标本,是一种固定蝴蝶的方法。
    但是也有人认为针刑由来已久,自有人类以来,自人类使用针这种工具以来,便常有蝴蝶被针穿刺钉在墙上。
    头脑精明的人甚至发现,最初人类把蝴蝶用针钉在墙上,正来源于对一种“美”的复杂心情,爱之恨之,便形成了一种处刑的方式。但是,这一部分,在思想上已触犯了“美”的禁忌。脑中存在对“美”的幻想,很可能被处以“剜脑”的酷刑。那头脑精明的人便也只敢私下想一想,至于在蝴蝶的审判会上,还是要跟着众人一起吆喝“蝴蝶死!”“蝴蝶死!”的。而且,可能是为了抵抗脑中那存留着的对“美”的恐惧,便要越发叫得比别人声音更大,结果竟被认为是忠贞的“反美丽派”的信仰者了。
    总之,蝴蝶的被处以针刑是确定的了。
    用一根细长的银针,准确地穿刺过蝴蝶的心脏,钉死在一张与城墙同高的木制宣示板上。
    据说,蝴蝶的心脏极小,因此,这处刑的工作并不容易。首先必须使银针的针尖确实小过蝴蝶的心脏,以免伤害到心脏以外的部分,使执刑的结果违反判决书上注明的细节。在那个一切要求理性的时代,包括犯罪者在内,对执刑的方法是否与判决书中规定的相合,都有认真的要求。执刑的不准确常常引起犯罪者家属缠讼多年的控告,使执法者不得不小心翼翼。
因为对“美”的处刑,连带发展出了精密的法律观念,理性的态度;连带使医学研究有了空前的进步,这些,都算是在“美丽”的惩罚下一种明显的对人类文明的贡献吧。
    至于蝴蝶心脏的学术论述,以前在医学界,是从来没有被提出讨论的;现在却成为热门的话题了。不但在医学界,凡是较进步的知识分子,在公众的场合,也都以讨论蝴蝶的心脏为一种先进的表示。
    蝴蝶心脏的准确位置也在医学上做了精密的研究,使银针穿刺时不致偏差,误伤了其他部位。
    庄子经过城门口时,看到数以万计的蝴蝶被钉在板上,各种种属不同的大小蝴蝶,各种不同的色彩与斑纹的蝴蝶,有的外刑多日,已成僵硬的尸体,有的刚处刑不久,犹缓慢扬动那美丽的翅翼,仿佛要带着那刺穿心脏的银针,努力飞去不可知的世界。
    “每一粒心脏上都穿刺着一根银针。”庄子歪着头想。他的头发为了不触犯美的刑法,剪成极短而丑陋的样子,脸上也枯瘦不见神采。年轻时美丽过的庄子,站在一大堆标榜着丑陋的民众中,竟也可以不被分别出来了。而他面前那一大片灿烂耀目的蝴蝶,已死和濒死的尸体,却真是美丽到使人心痛啊。
    庄子在那一刹那仿佛梦到了自己缓缓地飞起,带着一根细长的穿刺过心脏的银针,伸展着华丽的翅翼,越飞越远了。
    有人说,庄子在那一刻幻化成了蝴蝶,飞升而去。
    也有人反对,说事实完全相反。是一只被银针穿刺过心脏的黄裳凤蝶,在濒死的一刻,正缓缓扬动翅翼,准备告别这因美丽而招致祸害的尸体,却正好瞥见了庄子眼角一颗如珍珠般闪烁的泪珠。也许因为角度的关系吧,阳光反射着那颗晶莹的眼泪,竟闪耀如明镜。那原来已经晦暗了的黄裳凤蝶的心灵,一刹那间,便似得了新的生命。它努力展开翅翼,鼓动四方的风,把庄子泪水中闪耀的光辉散成细细的雨丝般的光环。而那巨大的宣示板上成千上万的蝴蝶,已死的、未死的,便立刻感受了那泪光的刺激,纷纷展动了它们美丽的翅翼,翩翩飞舞起来了。
    “原来眼泪中是有生命的。”人们这们秘密传说。
    但是因为眼泪长久以来已被认为是与“美”有关的事物,会被处以缝合泪腺的刑罚,因此人们不敢声张罢了。
    至于庄子的眼泪,在一刹那间,使万千蝴蝶得以新生的传说,已严重触犯了戒令,人们惧怕刑罚,也就淹没不传了。
    因为许多不可解的禁忌,庄子和蝴蝶的故事便被弄得无头无尾。有人说是庄子幻化成了蝴蝶,也有人以为是那巨大的黄裳凤蝶在庄子泪光中重得了生命,与庄子合而为一,栩栩然负载庄子而去。
    究竟是庄周之化为蝶?蝶之化为庄周?两千年来,众说纷纭,已没有可能知道事实真相了。
    只是,有关美的刑罚的时代却还在继续。
    孔雀被拔去它们的尾羽,戴胜鸟被剪除它们美丽的头冠,昙花在开放时必须被处以黥刑(以黑墨涂抹)之类,都还是执法者们煞费苦心,为了维持社会道德,不得不对美的耽溺、颓废、败德所设的防备。(原作者:蒋勋)在比较进步的时代,为了更细密地界分“美”与“实用”的界限,曾经有过法律界、生物学界学者长期的讨论。例如,在蜻蜓的翅翼是属于“美”或“实用”这一主题上,就累积了四百九十七页的文件报告。
    原来一种叫做“逗娘”的蜻蜓,有近似孔雀石般宝蓝的色彩与光泽。这显然违反了美的禁令。因此,有过一阵大量对“逗娘”的捕杀,施以“扯裂”的刑罚。硬生生把“逗娘”的两只翅翼从肢体上扯裂开来。
    这种刑罚的惨酷,使执法者也害怕起来。因为两胁受伤的“逗娘”失去了飞行的能力,在刑场上堆积如山。而它们破损的肢体又招来了蚂蚁、蜘蛛的蔓延,使整个司法机构混乱肮脏不堪。
    经过学者们冷静而科学的研究协调之后,对于“逗娘”的翅翼做了精密的研究。把长度约在六至八毫米的翅翼,定出了三分之一点八为实用的功能,是和飞行有关的。至于那多余的部分,概属“美”的范围,有引诱犯罪的作用,一律除去。除去的方法也较原先的“扯裂”要进步许多。除了有精密的尺做度量的标准之外,也发明了一种叫做“绞剪”的刑具,可以很快速地剪去“逗娘”们属于“美”的部分。
    此外,被处刑的“逗娘”使用短翅努力飞在不高的水面,而它们的名字,也因为触犯了“美”的禁令,把“逗”改为“豆”,一律叫做“豆娘”,以示朴质。沿用至今,在生物昆虫的书籍上还写做“豆娘”。
    一直到最近的三十年,美的戒令还是十分严厉的。有关人类头发触犯美感的刑罚也与日俱增,只是处罚的方式都和“豆娘”的判例一般,日趋理性化、科学化罢了。
    我新近认识的一位朋友,秘密地做着一种研究,有惊人的发现。原来蝴蝶在成虫以前需要经过卵、幼虫、蛹,三个复杂的阶段。而蝴蝶的幼虫和蛹,是十分丑陋的形态,例如黄裳凤蝶的幼虫便一身黑褐,长满了可怕的肉刺,蠕动在有骨消、马缨丹一类的树枝上,使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这位朋友从古文字学上做研究,发现庄周的“周”字正是古代这种蝴蝶幼虫的称呼。
    他的结论便是,庄子是一定要变成蝴蝶的。他(或它)在丑怪、蠕动的时刻,便背负着一颗美丽的蝴蝶的种子,一旦遇到泪水和阳光的催动,便一时伸展出翅翼,要高高飞翔起来了。
    这位朋友发誓不发表这篇他一生最重要的论文。因为惧怕,他甚至先在自己的头颅上裹上了纱布,仿佛一个已被处刑的刑囚,兀自逃到深山里去居住了。
    所以,注定庄子与蝴蝶的故事还是无头无尾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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