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水阳光 —— 青龙河畔 》 一百零九 悼念跳楼同事以及夜校与下乡青年

个人日记

            2015年,一个同事意外去世,深切悼念,愿同事在天国里愉快幸福!
这人与他有关系。 

 

先说他自己吧。

公元1974年,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在包各庄小学校内西南角的西厢房的教室里面,南面的黑板前面,讲台上面,站着一个30岁的青年,他是第一对的会计王某,大队请他当夜校教师。他精神抖擞,在明亮的灯光下,手拿粉笔,在讲课。他声音洪亮。只听他说: “今天,我给大家讲商鞅变法、立竿树信”于是,他用粉笔在黑板上面写下了这几个 “商鞅变法立杆树信 ”几个大字。他望了望北面一排排双人桌后面的板凳上面坐着的一个个年轻的脸,男的帅男、女的靓女,一双双眼睛正注视着他。这些青年,是唐山人,他们响应毛主席 “上山下乡 ”的号召,接受 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来到包各庄的,都住在东河的青年点。他们在文化大革命中长大,闹革命,耽误了学习,所以非常喜欢学习。

这是包各庄夜校的情形。

他继续讲下去,他说:“这事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商鞅,是秦国当大官,他想要秦国富强,决定变法。他帮助秦孝公 ,制定了一系列办法。要想使办法实行,必须取得百姓的信任。当时政府威信极低,百姓不信任政府。于是商鞅在国都的南门立下三丈高的木杆,并且发布布告说,有谁把这个木杆迁移到北门,就给他十斤金子,老百姓不信,看着布告,议论纷纷。都说,这是骗人的。没有人敢移动它。于是又发布布告说,有人移动它,给他五十斤金子。大家更不信了。有一个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把木杆移动到北门,真的得到了五十斤金子。于是大家都相信政府了。

于是颁布新法,立即执行,新法执行一年,太犯了法,这是皇帝的预备人哪,怎么处置呢 ?于是,认为他的师傅教导无方,把他的一个师傅,割去了鼻子;另一个师傅的脸上刺了字。于是人们再也不敢犯法了。

新法实行,秦国大治,路不拾遗,国服民强。

他一边讲解一边写着关键字句。讲完一段,他说,今天,就到讲这里。谢谢大家,明天再会。

他没有想到,下面一片清脆的掌声.是这些下乡青年,从城市里来,素质高呀。过后,他们反应说,讲得很好。


第二天夜里继续上课,第三天夜里······他教了一年夜校。

他每夜的的报酬是每夜补助工分2分。 

 

可是,他这个傻子教师,后来,把这一年教龄,竟然没算,只是每月工资因此减少百分之十五。
 

事情是这样,在入微机登记的前一年,教办的王老师要登记教夜校,算教龄,别人登记了。他晚了。

第二年,入微机。王老师继续告所他,说,你把教夜校的一年也填上吧,可是他傻乎乎地说,不是没有批准吗。

后来退休时候,教龄是29·4年,拿百分至八十五的工资。当时是够30年是百分之百。如果加上夜校,是够了的。虽然没办成,但是,他很感谢王老师。

但是这样一个好老师,怎么想不开呢,竟然在2015 年从18层高楼跳下来,摔到3楼呢?

当时有诗悼念

 

                悼念同事 天国何事去匆匆  

惊闻同事王老师于201552日在迁安城里意外去世,作诗悼念。
       
 
天国何事去匆匆,
世界不如碧落红?
假我条条通近路,

                        不如盛世有春风!

此诗写于20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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