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
个人日记
地址:塘厦镇大坪村鸿海东和科技园17栋 电话: 13318444697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村鸿海东和科技园17栋1层北面住宿楼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自2014年10月11日至_2019 年1月14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
三、房子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叁仟陆佰元(4500元),不含税。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二个月压金人民币9000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4500元,共计;13500元,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压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 5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 、房子出租给乙方做五金仓库住宿使用,不能做加工行业。
七、乙方用电用水门窗墙壁自己装修,水、电费按物业公司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乙方负责。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消防,环保,乙方负责自己办理,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国家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协议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文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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