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与失足

个人日记

    什么嘛气死我了啦说什么有敏感字体不让发表,害我用拼音代替,老鸨敏感么?不要脸也敏感?还有小夏夏小春春,小药药也敏感么?变态也属于敏感字体狂晕就找敏感字就找了我30分钟不干了气死我了我要上诉上诉......”

 

    以文字是一个叫依依的网络文学爱好者在发小说时遇到的尴尬和无奈。虽然没有能看到她抓狂时的模样,但我敢肯定她那张漂亮的脸蛋被气得扭曲变形,牙痒痒的小嘴不停叽咕火星语。哥本来想安慰她几句,但最后还是很认真严肃地说:“驳回上诉!”

 

    虽然哥不是法,也非官。但是作为老乡,也作为文友,哥不敢玩笑必须得警告小丫:天朝需要的是河蟹!动不动就上访控诉,不是添乱抹黑吗?别以为你躲在山沟沟里隐姓埋名就没有人找得到你,就算当地警察酒足饭饱之后顺带取走你家房梁上的老腊肉,欲睁只眼闭只眼念乡里乡亲之情对你网开一面,但六扇门那些捕头早就脚镣手铐准备好“跨省拘捕”。小老乡,写文本是娱乐事,可别上诉未捷身先死。不值!

 

    想当初哥在某著名网站连载一个小说时,也遇到过有敏感词不能正常上传之窘况。哥字斟句酌发现在描写一少妇时用了“风骚”,料想这词肯定太“露骨”惹了麻烦,遂删掉。正为揪出“元凶”长出一口气时,系统依然显示“文中有敏感词,请修正后发表!”

 

    哥忙碌一上午,挥着屠刀乱砍乱杀,面目全非的文稿居然宁死不屈顽强“敏感”着。郁闷抓狂无可奈何,就是找不到“过敏原”。正欲删文闪人换山头另谋出路时,猛然想起一直未对引用的伟大领袖毛爷爷著名的《沁园春 雪》进行检索!别紧张也别大笑,事实最后真的证明那句著名的“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有问题——“风流”一词居然“敏感”了!这下哥就不止是哭笑不得,更多了强烈的愤慨!这还了得?你丫一个长在红旗下的小小网站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对伟人大大的不敬!

 

    当然,现在不是文革时期,哥等杀鸡打狗都不敢的小老百姓更造不了“敏感”的反。哥的“风骚少妇”因为媚眼放电顺利过了虎口,而“风流人物”却只能活生生被拆散乔装为“风/流人物”才勉强蒙混过关。这本来就是一个杯具的时代,唏嘘之后找个墙角“嘘嘘”吧,不然憋成膀胱炎那可是会影响了“性福生活”的!

 

     一泡尿,差点冲垮了土围墙。由此引发的思考,却让哥茅塞顿开,变得“睿智超凡”起来。因为哥明白了“流”比“骚”更可恶可憎不可留。因为“流氓”,“流窜犯”,“二流子”以及“盲流”都是“不安定因素”,不利于“河蟹”社会的建立,就算法外开恩罪不当诛,至少不允许尔等“下流”的过街老鼠招摇过市。而“骚”呢,表面上看让人觉得龌龊不齿,但实际上这“骚”明里暗里都是无限风光。比如文人骚客,千百年来就受人尊敬崇拜,粉丝延续了一代又一代,简直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小丫玩穿越正是“与时俱进”,原本“大有钱途”。但是“老鸨”作为淫乐组织的CEO,欺上瞒下还偷税漏税忒“不要脸”,当然让某些人要心态失衡,不过敏不感冒反是不正常。至于你的“小夏夏、小春春和小药药”嘛,错就错在出生都不够风光显赫,查其祖宗十八代也与“八旗血统”沾不上半点关系。建议你让他们化身为“官二代”或者“富二代”,如此包装“重新做人”后,他们定能行走江湖而无人敢动敢碰。

 

    也不知道小丫现在还有没有力气撅嘴咬牙与“敏感”作顽强的斗争,哥也不想“危言耸听”吓得小丫花容失色。哥之所以唠叨啰嗦还因为对一个新闻的“敏感”。

 

    一大早哥打开电脑,就看见腾讯头条一个涉嫌“敏感”的新闻——“公安部建议将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严禁游街示众”。消息说,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在公安部工作会议上称,“以前叫卖淫女,现在可以叫失足妇女。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新闻还说:“早在11月28日,公安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全国妇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教育、挽救失足妇女工作。要求保护卖淫妇女人身权和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不得歧视、辱骂、殴打,不得采取游街示众、公开曝光等侮辱人格尊严方式羞辱妇女,要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人家卖淫女不偷不抢为了生存兜售爹妈给的财产容易吗?都是挣钱吃饭凭啥子揪住去游街示众?人家的老爸要是李刚,用得着去丢人现眼“失足”吗?当然,看到这个新闻更让哥胡思乱想起来,会不会在某一天法律也保护一下嫖客。不怕你笑,哥可是发育正常且还沾点“骚人”味,不算猛男也不是痿哥,离婚后饱受**(敏感词,只能意会)压抑之苦。待到嫖客也只是特殊“失足人群”,哥再也无需忍无可忍还得继续残忍!反正就是“失失足”小意思啦,不会有“千古恨”的啦。

 

    行文至此,心里七上八下。不知道此文是否“敏感”。倘若是,就当“失足”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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