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2
个人日记
甘摄字〔2014〕3号
关于举办第四届甘肃省摄影“奔马奖”
评选及中国梦•我的梦甘肃省第十九届
摄影艺术展览征稿的通知
各市、州摄影家协会,各团体会员:
为了积极落实文艺双百方针,全面贯彻中宣部以“中国梦”为主题开展文艺创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文联五次文代会精神,繁荣发展我省摄影艺术事业,促进和提高我省摄影队伍的整体创作水平,我会自即日起举办第四届甘肃省摄影“奔马奖”评选(省委宣传部批准,全省摄影专业最高奖项)、中国梦•我的梦甘肃省第十九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
现将两项活动的征稿函发于你们,希望你们全面动员所辖会员,积极参与这两项活动,展示精品力作,推出优秀人才,促进甘肃摄影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征稿函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件:1、第四届甘肃省摄影“奔马奖”评选的通知
2、中国梦•我的梦 甘肃省第十九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通知
甘肃省摄影家协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摄影 征稿 通知
甘肃省摄影家协会 2014年4月28日印
第四届甘肃省摄影“奔马奖”评选的通知
各市、州摄影家协会,各团体会员:
甘肃省摄影“奔马奖”是经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批准,由甘肃省文联、甘肃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摄影
艺术领域全省性最高个人成就奖,对“出作品、出理论、出人才”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宣部关于以“中国梦”为主题文艺创作的通知精神,落实我省文化大省建设的战略举措,打造绚丽甘肃摄影品牌,第四届甘肃省摄影“奔马奖”即日启动,以表彰奖励两年来在繁荣我省摄影事业中做出贡献的摄影人,带动我省摄影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奖项设置:
第四届甘肃省摄影“奔马奖”设摄影创作奖、提名奖、德艺双馨会员奖和组织奖。参评作品题材、内容不限,但必须是在2012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创作,并在此期间的国际、国内大型影展、比赛中获奖及在国内外正规摄影刊物发表的作品,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有效证明材料。
二、参评范围:
1、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2、甘肃省摄影家协会会员
3、甘肃省摄影家协会团体会员所属会员
4、全省摄影工作者
5、全省摄影爱好者
三、申报手续:
收到评选通知后,参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的各市、州摄影家协会和具有推荐资格的单
位报名参评,省属单位由行业和单位推荐参评;由各市、州摄影家协会和省属行业、单位组织初评,初评时间由各市、州摄影家协会和省属行业、单位自行安排。初评结束后,由各市、州摄影家协会和省属行业、单位在参评表上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于2014年7月31日前报送我会;邮寄作品以作品寄出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参评、报名等费用。凡报名参加者,须填写第四届甘肃省摄影“奔马奖”推荐表;作品规格统一为16英寸;作品背后须注明作品题目、创作时间、作者姓名、详细地址以及具体联络方式,获奖主办单位、奖项以及获奖时间。
四、评选程序:
评选严格按照《甘肃省摄影〈奔马奖〉评选条例》评选程序的规定评选。评选结果由省文联评奖办向社会公开发布;最后,主办方将按奖项向获奖作者颁发第四届甘肃省摄影“奔马奖”奖杯、证书和奖金。
五、截稿时间:2014年7月31日
六、各市、州摄影家协会,各团体会员接到通知后,广泛宣传,积极推荐,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特殊情况如需单独申报的,阐明理由,可直接向省摄协报名参评。
七、通知后附“第四届甘肃省摄影‘奔马奖’评选参评表”样表一份,请各市、州摄影家协会和省属行业、单位复印后用于申报。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68号 甘肃省摄影家协会730000
电话:0931-8856395 8797178
联系人:陆承 张文博
甘肃省摄影家协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中国梦·我的梦 甘肃省第十九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通知
各市、州摄影家协会,团体会员: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繁荣摄影创作,丰富群众生活,坚定核心价值体系,培育良好风尚,展现我省摄影界近年来创作实绩,促进和提高我省摄影队伍的整体创作水平,我会决定举办“中国梦•我的梦 甘肃省第十九届摄影艺术展览” ,现将征稿要求说明如下:
1、本次全省影展不收取任何参展费,征稿时间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
2、本次全省影展面向全省省级会员,广大摄影家及爱好者,参展者应遵守本次活动组委会的各项规定。本次展览参展作品题材、内容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尤其关注以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的作品,单幅、组照均可选送。展览设艺术类、纪录类、创意类三个类别,需分类别投稿。作品创作时间必须是2012年8月1日起至截稿期间,凡在我会之前举办过的各类影展中入展的作品,均谢绝参加。
3、 参展作品统一规格为8-10英寸照片,不得装裱。每位参展者提交照片数
量不超过15幅(组),照片背面应详细写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作者姓名、地址及其具体联系方式。参展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著作权、版权以及作品涉及到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作品提交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4、 参展作品或直接送交本会或用挂号件寄来。所有参展作品一律不退稿,
本会收到作品,自当精心保管,但不负任何邮寄途中及意外损毁之赔偿责任。
5、 除预先声明及主办者书面同意外,参加者均应同意接受:本次参展作品,
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方有权将其全部或部分作品复制后作为永久展出,刊登或在媒体用于宣传本次影展,并且包括在网络上用低数据展出,而不计任何索酬。
6、 奖项设置
⑴艺术类:
金奖1幅(组)、银奖2幅(组)、铜奖3幅(组),入选90幅(组)
⑵记录类:
金奖1幅(组)、银奖2幅(组)、铜奖3幅(组),入选80幅(组)
⑶创意类:
金奖1幅(组)、银奖2幅(组)、铜奖3幅(组),入选30幅(组)
7、 类别释义
艺术类: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情趣表达的作品。题材涉及人文景观、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方面。
记录类: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作品要求真实记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并附50-200字的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创意类:指作者对原始影像通过传统暗房技术和数字特技影像技术大胆进行二度创作、实验,可以自由抒发作者的主观意念和审美情趣,题材、体裁不限,贵在创新。
征稿结束后,由主办方组织初评、复评,入选作品由协会统一调取作品数字原文件,用于出版作品集和展览。凡在本届展览中获得等级奖的作品、作者,在申报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时作为入会积分条件。参展结果、影展具体展出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68号 甘肃省摄影家协会 730000
电话:0931-8856395 8797178
联系人:陆承 张文博
甘肃省摄影家协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甘肃省第十九届摄影艺术展览参选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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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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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作品目录 | ||||||
作品名称 | 作品类别(艺术类、纪录类、创意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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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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