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白话解读
专业术语
笔者读下来,意见有两个中心思想:限制经营范围、限制支付额度。央妈文件博大精深,先谈谈我的几点感受。
1、分类监管,央妈高明
这份征求意见稿,是央行针对网络支付的第四版草案。从2012年1月央行首度就《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算起,已经过去了3年6个月,博弈之激烈可想而知。
相比之前的版本,央行不再一刀切,分层监管,手段高明。一言概之:别说我不给机会,有本事自己来拿。这次征求意见,将支付账户分为综合账户、消费账户两种类型。
综合账户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相当于一个银行账户,属于强账户。门槛也比较高,综合账户需要面对面核验身份,或者用至少5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身份。
消费账户仅可以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自己的同名银行账户,相当于偌账户,消费账户需要至少3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
目前大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只能达到消费账户的门槛,如按此规定执行,第三方支付的很多业务可能有变数,比如基金销售、理财平台、消费金融。
2、额度从1000到无限额
额度始终是外界最为关心的点。从额度看,相比之前的几个版本有所放宽。
比如,第三版“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而这次有1000元的、有5000元的、也有不限额的,前提是你要满足我的条件:
1)交易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验证的进行验证,额度不限制,具体多少支付机构跟客户自己决定。
但目前的现实是,电子签名在我国还没有普及,估计大多数消费者跟笔者一样没有,而且手机上也基本没有数字证书,所以这个level短期达不到。但是不是央妈有意要培养电子签名市场和移动数字证书,那就不知道了。
2)有两重验证的单日限额5000元,这个应该大多数网络支付都可能达到,密码+短信的验证方式也是目前普遍的风控方式。
3)两重一下验证的单日限额1000元,不知道微信这样的只输入一个密码的算不算。
这样分析下来,大多数人的额度是5000元。
3、5000元够吗?
不少剁手党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都蹲到墙角哭去了。5000块钱能买什么?别急,其实央行这次规定的所有限额,都指的是余额。本条款仅规范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不属于本条款规范范畴。
如果消费者把钱打进支付宝账户,形成支付宝余额,使用这个支付就会受到额度的影响,如果不是通过余额支付就不受这个5000元规定限制,比如快捷支付、网银支付。在去年双十一,支付宝快捷支付金额占比为56.9%,余额次席,占比12.5%、余额宝第三,占比11.5%,网银在内的其他支付渠道占比0.7%。不过遗憾的是,网银支付、快捷支付现在也不是无限额的,这是由各家银行规定的,有几千的,也有上万的。
余额限额管理的背后,是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担忧。余额支付方式限制额度,将消费者引导至其他的支付方式,自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沉淀资金就少了。
4、200元以上需银行验证
占据半壁江山的快捷支付不受额度限制,那是否就意味着支付宝等可以欣然接受呢?
还有一个隐藏在征求意见有关条款释义里的规定,你可能还没注意到:除单笔金额不足200元的小额支付业务,以及公共事业费、税费缴纳等收款人固定并且定期发生的支付业务外,都得由银行验证。
银行验证意味着什么?就是说超过200元的支付可能还要跳到银行的APP、或者是需要银行再发一遍短信验证,才能支付成功,将大大影响支付体验。
央行的释义是:“为兼顾业务风险可控和灵活性原则”
笔者认为200元实在有点低了,无需签名和密码的闪付额度都有1000元。但这其实还不是关键。此前,第三方支付公司平凭借着快捷支付的快速体验迅速占领支付市场,目前也成为第三方支付最重要的支付手段。但快捷支付的方式让银行很尴尬,去年工行关闭部分支付宝的快捷支付接口就是一个矛盾的爆发。
200元以上需要银行验证,就是支付信息需要向银行开放,而此前银行只知道持卡人有一笔消费,但是在哪里、什么店家消费的,银行并不掌握。夺回信息主导权应该才是背后的真意。
从7月18日央行发布的互联网金融“基本法”对第三方支付的描述其实就已经定调了这份文件“史上最严”的基调:“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的定位就是小额,是传统金融的补充。
互联网金融经历了2年的政策空窗期,期间有争论、有,更多的是爆发式的发展。但未来会受到更多的监管,日子肯定不那么好过了。
安全和便捷始终是一个矛盾体,有时候安全占据了主流思想,有时便捷成为了大众选择,新一轮的博弈又开始了。(华尔街见闻 朱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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