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要真理】第七講--教會(5)

个人日记

第七章 教會之聖禮

二、埾餐(可14:12/26)

圣餐乃是主亲自为祂之教会所订立,根源于犹太人之逾越筵席(可14:12/14),其目的使人想起蒙拯救出埃及,正预表弥赛亚〖基督〗之死。 弥赛亚——即:上帝之羔羊,为所有信者(犹太人与外邦人)献上生命作赎罪祭。

一〉、守圣餐使我们回忆起基督为拯救罪人而死,并盼望祂再来(林前11:26)

二〉、掰开之无酵饼代表基督身体,为我等罪孽而被钉十字架上(可14:22)

三〉、盛满葡萄酒之杯代表基督“立约之血,为多人流出来”(可14:24),《耶利米书》31:31/34节经文以最美辞汇描述出自那日后将与以色列另立之新约;此约之实现要待将来(罗11:26/27)。基督于此将祂立约之血由以色列扩大到“多人”--列国万民。

四〉、我们在守圣餐前,必须先要自我省察(林前11:28),确定自己在“基督里”彻底认罪悔改,并且认证基督宝血已完全遮盖己罪(约壹1:9)。开始领餐时,应该一心思想基督被扎之身体,感恩祂背负我们之重担、流血洗净我们之罪恶,要常常记念祂(林前11:24),“直等到祂再来”(林前11:26)。千万不可将守圣餐当成儿戏草率了事、或将其视为一种宗教仪式仅走走过场而已(林前11:27/31),否则即是犯下大不敬之罪--亵渎主体主血,必将导致圣颜烈怒,难逃审判及惩治,其跌倒与罹难之事接踵而来(林前11:27/32),凡守圣餐者务必谨慎以待!

五〉、圣餐归于基督,并非我们私有。主耶稣亲手设立最后晚餐并谕言:“……此饼即吾之身体、此杯即吾之宝血,乃为你们所捨……”(可14:22/24)。耶稣亲自邀请顺从祂旨意者吃喝。

六〉、圣餐已彰显旧约逾越节之应验(可14:15/16)。 主耶和华指示以色列人每家要按照祂所指示之标准取一只羔羊(无残废,无瑕疵),在黄昏时刻(世纪末端)杀了,用火烤熟而分食之;又以牛膝草将血涂在两边门框与门楣上。此节期正预表着我们上帝之羔羊要流血,并为我们之罪孽死在十字架上, 《哥林多前书》十章十六至十七节言及我们虽然人员众多,却是同一个身体、同领一个饼、同饮一个杯,我等上帝余民应当继承使徒时代众门徒之纯正信仰:建家庭祭坛,过团契生活【徒2:41/47】,有一首古老圣歌名曰《奇异恩典》写得淋漓尽致:
咒诅祂受,祝福我享;
苦杯祂饮,爱筵我尝;
如此恩典,盖世无双;
我的心啊,永志不忘。
——所有信徒在主内皆联合一体,众人即我,我即众人,此我乃真我大我也,愿智者德者思焉!

七〉、守圣餐应当促使我们悔改罪恶和敬拜上帝之心一齐长进。守圣餐是一种最丰盛之属灵祝福,我们可以真正感受到在基督里之伟大圣爱,信徒间亲如一家之特殊关系,众肢体合而为一之重要使命,因为“在主面前有满足之喜乐,在主右手中有永远之福乐”(诗16:11)。我要聚餐感恩(太26:30;徒2:46/47),《歌罗西书》3:16:“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歌颂上帝”。敬拜与赞美更加释放上帝之能力帮助我们、保守我们、引导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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