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之破案

个人日记

 




一、假痴不癫

    5月28日大早,村民蒋某来校“报案”:他家昨日下午丢失了现金四五百元、玉溪烟七八包。怀疑是住校学生所为,他要到教室观察哪些学生表现异常。
我当然不允许,便随他去案发现场。
    勘察结果:失窃属实,系小孩翻窗入室所为;案值待查,不排除失主夸大损失。
    我告诉蒋某:捉贼捉赃,你要拿出有力证据,不能仅凭怀疑就冤枉无辜;赃物赃款不可能藏匿在校内,再说我们也没有搜查的权利;事件发生在校外,又恰逢放学后的17—19点,学校没有义务也没有精力调查侦破……不过看在你我老熟人的份上,我会留意观察,但你不要对破案抱太大希望……
   上面的话,看似无情,其实是给自己留足余地。从现场分析,“作案者”为两个未成年人,体形一胖一瘦,脚印一大一小。应该有网瘾烟瘾等不良嗜好,是否在校学生则不能肯定。

 
二、欲擒故纵




    通过暗中排查,初中男生阳某屈某有较大嫌疑。他俩均为留守儿童,未住校,最近打得火热。阳某曾多次偷取家人的钱财外出上网,屈某家住学校附近,有藏匿赃物的便利……
    当天下午,又有老太婆来校告状:几个学生擅自打开他家车门进入驾驶室玩耍,阳屈二人名列其中。我不动声色。
    5月29日是周五,我儿子摔伤到中心医院透片。临行前,我在班上 “顺便” 提到阳某屈某攀爬他人汽车万一摔伤怎么办?万一人家说驾驶室丢失东西怎么说得清?随后我通报27日的失窃事件,说有人误将老太婆的投诉与失窃联系起来,我还当面作出了澄清。我表达了对本班学生的信任,告诫他们不要到处闲逛,以免被无端怀疑……
   上面的话,一是安全教育,二是发动群众,三是欲擒故纵。算是一箭三雕吧!

 
三、声东击西

    6月1日是周一,阳某不假缺席。有同学反映阳、屈二人周五径直去了中心场镇,还有人反映阳的书包有烟。(群众被调动起来了,哈哈!)我联系监护人,得知阳某星期天才回家,目前在家……
    是个“隔离审查、各个击破”的好时机!晚自习下课,我传唤屈某,从安全入手发问:“周五放学去哪儿了?在哪儿留宿?和谁一起?干了什么事?何时回家的?”
    屈某开始编故事:“去阳某家了,在他家过夜,去捉黄鳝,周六上午回家……”
    当谎言一一被戳穿,尤其是阳爷爷的电话证词,使屈某不得不承认:周五下午到周日上午,一直吃住在镇上某网吧……
    问:“花费多少!钱从何来?”
    屈又开始编故事,但很难自圆其说。眼看时辰已晚,我决定进入正题,看着他的脚问:“你有几双这样的鞋子?”
    “就这一双。”
    “不可能,没有换洗的,怎么这么干净!”
    “我每周都要洗,这鞋容易晾干。”
    “你抬脚我看看!”
    当他一抬脚,我迅速翻看鞋底,出现在眼前的是那熟悉的脚印……(你知道当时我有多惊喜吗?!)

 
四、离间之计

    面对参与偷窃的指控,屈某矢口否认。
    我告诉他:27日你到过事发现场,还留下了你的脚印……坡上干活的失主看到你俩鬼鬼祟祟,次日早自习来校指认,为了保护你们我没让他上教学楼……此事阳某负主要责任,你负次要责任……你不交代,难道阳某就不会交代……念你是初犯,我才把戴罪立功的机会留给你……
   一番开导,屈某终于说出:他协助阳某翻窗入室的经过……
 

    五、关门捉“贼”

    6月2日阳某返校。为了保护他的隐私,我备好屈的供述材料,带他到我寝室问询。
    阳某已经知晓我夜审屈某,看我扬起屈某的供述书,他承认了盗取现金300多元、玉溪烟3包的事实……

 
六、尘埃落定





    6月17日得知屈母回家,一大早我登门通知三方(屈母、阳某外公、失主蒋某)到校协商(都离校不远)。一是认定失主丢失现金及香烟共计400元,阳退还240元,屈退还160元。二是家长或监护人要充分认识孩子的行为后果,加强教育管理。三是以违反学校安全规定为由处分阳某,偷窃不公开。
    三方均无异议,屈母表示亲自退还蒋某,在外务工的阳母托人交来现金240元。政教处宣布了对阳的处分决定,其中删除了入室偷窃之内容,其细不表。
    成功破案,我却高兴不起——因为另一个“案子”早已等待着我……

  

    



文章评论

萍姐

“破案专家”的名字不是浪得虚传的[em]e113[/em][em]e113[/em]

千百绘潮流定制

[em]e113[/em]回想起了小学时我爸也运用了几招这些招数破了我们小卖部被盗各种零食香烟和现金的案件,实在感叹某人的高超盗窃技术,也佩服我爸的不急不躁冷静的破案精神,更佩服老师您的这几招[em]e142[/em][em]e142[/em][em]e120[/em]

SHUNQIZIRAN

老师的博学多才必须点赞,破案手法速而不漏[em]e128[/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