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的气场与厚味——文/邓迪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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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的气场与厚味

文/ 
邓迪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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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散文得练“气功”,这是帕蒂古丽说的。当然这个“气功”不需要你盘膝静坐,气纳丹田。而是需要你在日常生活中积累大量的生活感悟,一缕两缕地攒起来,多了,就会形成“气场”。散文就像水,水怎么流呢?水往低处走,写作也一样,要往低处走,越是大家,越擅长从司空见惯的日常生活中发现生活的厚味。
 

  编辑部的退稿作品中,常见到两种作品,一种是生硬、不自然的作品,这种作品的主要毛病就是“气场”不够,“气场”足的文章应该是成熟饱满的。怎么才算饱满呢?有幅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说得很好,什么叫世事洞明?就是不要只看到世事的表面,而是要看透世事的本质,你看得越明白,文章的境界越高。什么叫人情练达?这可不是让你老于世故,圆滑,在文学中,人情就是人的情感,一篇文章中没情感不行,情感太多也不行。说实话,情感太丰盛的文章杂质也多,不纯净。所以好的文章要克制感情,而不能放纵感情。情感要点到为止,要含蓄,不要直白。在生活中,人情练达是留余地,不把话说绝了。“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写作也不能把话说绝,当然写作一定要真诚,要掏出一颗真心,但是话只说个七八分,别说尽了。
 

  另一种是肤浅、单薄、表面化的作品,这种作品的主要毛病是厚味不够,显得小家子气。文学也是人学,琢磨人性的,看人性深了,写得才厚。文学也是生活体验,对生活的体味深了,在文字中,才能散发出一种绵绵不绝的气息来。这种绵延感可不是有如滔滔江水之一发不可收拾,而是像漓江的春水,慢慢地流淌,水势宽阔而明净。好的文字没有短平快的,多数是慢艺术,小火煎熬,才能出味道。省级大刊一般很少发5000字以下的散文,原因就是厚度不够。短作品容量有限,难以容纳人生的厚度。人生的厚味是怎么出来的呢?多是闲笔,散文散就散在一个“闲”字上,东拉西扯,但笔笔不落空。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那味多厚,有非常敏感的触觉和丰富的想象力。
 

  文学爱好者对艺术的把握力不强,虽然有的爱好者手法很新颖,文字也轻灵,但是火候不到,驾驭不了有深度的文字,总是写浅了。怎么才能提高呢?下面结合一些散文作品来讲讲,希望大家能够从中悟出写作的道理来。

  一、细节与韵味、氛围结合
  我们都知道文学作品要注重细节,那么细节是来干什么的?细节是决定一篇作品的品质的。有些爱好者写了大量细节,无意义的细节,对作品不但没有提升作用,反而起到破坏作用,显得啰嗦、累赘、散漫。细节不是加法,不是说写的越多越好,而是对所描写的事物的琢磨程度,是减法,在减少字数的同时,要形成语言的韵味,并构建文章的整体氛围。
  比如写一间房子,写有几根梁、几根橼,结构什么样,砖头什么颜色……这些细节可有可无,因为散文不是科普文章,不要穿插大量的知识,而要写出人间的烟火气来。
 

  下面我们看看田林《老屋瓦尘》中的一段,田林是河北省作协散文艺委会的副主任,郭小川文学院院长,原承德市作协主席。他这个人非常细致,细致不失豪气,既真诚又热情,原则性非常强。
 

  “房屋多窄仄,方格的窗户底下,镶着一块大玻璃,从那里透着些明亮。院子的两扇大门,百年前就用上好的松柏做成,颇显沉重。回家最晚的那个人,月色下一回身,‘哗啦’一声把门拴了。拴了门,这院子里三五六户便是一家人了。也有回来晚的,多是男人,推门不开,伸出手掌‘梆梆梆’往死里敲,又知家人早已睡沉,便扯着嗓子喊:二奎子——开门!小成子——开门!喊出的都是小名,隔着院子也能听得见。门一响,谁家的孩子便吭吭叽叽哭了起来,挤在窗下笼里的的鸡,也有了响动。那个人进了家,干嘛几声便熄了灯,女人呓语般隐约的声音会渗进月光,也只有最后一户人家的灯,熄了,这一夜的院子才会歇下来。惟有房后山庄里的草木窸窣,夜游的鸟,在深处‘咕咕’地叫。”
 

  我们看,田林也写了房屋的特点,窄,窗户是方格子的,装着大玻璃,这些细节有用吗?其实这些细节都是铺垫,只为铺出“从那里透着些明亮”这句话来。他的目的是写出镜头感,让读者看到老承德、老房子里的小小温暖。
 

  接下来,写大门是百年前的松柏木的,这是为了写出老房老院的历史厚重感,少这一笔,味道就薄了。但田林绝非为了突出一个“老”字,他是借助这样的老氛围表现人间烟火。然后写了月夜晚归人,这是非常生活化的一段,也是在过去四合院中常见的现象。他对声音描摹得非常细,为什么呢?因为这是晚上,半夜看东西肯定看不清,也不可能从炕上钻出被窝,隔着窗户往外瞧,毕竟这是熟悉的生活,习以为常了,只能听,如果写看到什么就显得假了。当编辑的都是火眼金睛,非常擅长从细节里看出问题,有些爱好者确实不注意观察生活,经常出现不合生活常理的东西。田林非常注重细节,在细节上,他忠实于生活,不会失真的,这是名家和爱好者的区别。另外,写声音更有艺术味道,这就像贾岛“僧敲月下门”“僧推月下门”反复琢磨一样,韩愈认为“敲”字更有艺术感。不过朱光潜认为“敲”字失真,半夜访友的可能性不大,回寺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所以推字符合情理。另外敲会惊到树上的鸟儿,破坏夜的和谐氛围,破坏了美好的月夜。那么田林描写声音是符合生活常理的,晚上声音很大,惊哭了孩子,惊动了鸡。接着女人的呓语让声音小下来了,又回归安静,听得草木之声,鸟声。整段描写,由静入动,由动入静,体现了变化的美。从这段细节中也可以看出邻里之间的融洽,男人晚归,大声喊叫,邻里没有抱怨,而男人也懂事,门开之后,干咳几声,就熄灯睡觉,怕打扰邻居。妻子也没有抱怨丈夫晚归,轻柔的呓语证明夫妻间还是很甜蜜的。
 

  写这么多的细节为了什么呢?就是写出老房老院中生活的普通人,他们之间融洽、和谐的一幕。而老房的时代,是个背景,也暗喻了那个时代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时代的缩影。其实田林的笔始终落在开头的那一笔,那些小小的温暖上,我们正是被这些小小的温暖感动着。
  所以写细节一定要清楚你要表达什么,而且细节一定要和韵味、整体氛围结合起来,只有这样,细节才会有意义,不会成为空洞的多余的赘笔。有了这样的结合,“气场”就形成了;有了烟火气息,厚味也就出来了。

  二、从细微的生活感悟中寻找生命的独特味道
  文学过去被称之为“精神食粮”,现在多数成了消费品,更加娱乐化、快餐化了。有的人就说,一天工作后很累了,谁不想看些轻松的东西放松一下神经啊,谁愿意看那些有深度的东西呢?那样的话,该多累。这倒也是实情,严肃文学就是这么衰落的。但是,工作是为了挣钱,消费是为了追求刺激,这样的人生过久了还是觉得很空虚。人这一辈子有什么意思呢?除了干活,就是吃喝玩乐,和哺乳动物没什么区别。墨西哥画家弗里达临死前在日记里写道“我希望离世是快乐的,我不愿意再来。”
 

  这话写的,多失望,下辈子再也不想来地球了,再也不想做人了,做人很累。恐怕抱这样想法的也不少,人活着,有时想想,是真没意思。发达国家读严肃文学的人更多一些,为什么呢?因为富足了,他们需要更高的精神追求,需要文化来支撑寂寞的灵魂。而我们呢,尚为发展中国家,大多数人还只能维持养家糊口的状况,没时间追求文化,所以也可以理解。但是,随着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一个国家,是必然重视文化的,不热爱文化,只能说明这个民族没有品味,素质低下。
  有时候觉得很悲哀,我们这个民族,还不如非洲那些民族更热爱读书,多丽丝•莱辛就写过,她亲眼见到那里的妇女一边等着取水,一边看书。他们吃不饱饭,却想方设法地找书看。我们的文化,在文革时期被破坏掉了,这是一个莫大的罪过;而经济建设时期,又忽视了文化建设,产生了一个巨大的文化裂痕,至今难以弥补。
 

  为什么要读文学呢?因为文学里有一种真实的人生感悟,独特的人生感悟,看别人的生命时,可能会理解自己的生命,不再茫然。
  每一个作家都有自己独特的理解人生方式,他这么看人生,她那么看人生,谁有谁的角度。我们经常告诫一些爱好者,你笔下的人生太大众化,缺少自己独到的见解。其实文学的个性不仅仅是文字风格,更大程度上是对生命的理解方式。文学不能从众,很多大师都是叛逆的,比如曹雪芹,《红楼梦》里的宝玉就是一个离经叛道的人物,身在官宦之家,却绝不走仕途经济的道路,甚至产生了萌芽式的民主思想,能够平等地看待男女地位。
 

  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会有深刻的人生感悟吗?答案是肯定的,深刻的感悟并非产生在大事件中,多数是产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比如一条小街带给你的感觉,比如一条胡同,一条巷子。田林喜欢写胡同,王克楠喜欢写巷子,各有各的视角,有不同的人生体味。
 

  我们来看看田林《胡同深处的影子》中的一段:
  “我熟悉承德的胡同,是因为我家住在那个有名的太医院胡同。这个胡同了不起,住的是当年给宫里人看病的太医。那时,我们这几代人后的晚生,出行入住总带着些神气,人一神气,就会让人觉得了不起。多少年过去了,胡同早已在城市规划中消失,但当年胡同里居住过的人,精气神却不减当年,早起溜鸟,打太极拳,扯着嗓子唱京戏,一只手托着大茶缸子下象棋。而对于他们的记忆呢,每个人也会各有不同,时而觉得那是些当年真实的存在,时而又觉得是些虚无缥缈的幻觉,从而怀疑,我的那些记忆,是否真实?唯一剩下的,仅是难以掩饰的苍老、忧伤与快乐。”
 

  田林对胡同的感悟,是人生的神气感、快乐感、沧桑感、虚无感,这段文字真实坦然,既无否定也无肯定,只是平和地、真实地说了出来。一旦攀上权贵的边,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神气感,这是人之常情,也没什么可批判的,谁也一样,这和势利是两码事,尽管有点接近于势利,但不一样。坦白地说,这是人性的一种,无论多淡定,也会有这种感觉的;就算出家人,也会找些名人字画装典门面的。比如写家乡,如果出过什么名人,都愿意提一笔的,脸上有光。这也是一种人生乐趣吧。
 

  其实名人之所以成为名人,主要是有一种距离感、神秘感,接触多了,这种感觉就没了,就是平常人。不管是哪国的领导人,还是艺术大师,都是很平常的人。所以劝大家哪天成名了,也要把自己当成平常人,别迷失方向,见人矮三分,谁有谁的长处。连孔子还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呢。真把自己当成多么了不起的人,那是不成熟的表现。
 

  但人呢,都喜欢名声,其实不是名声,而是喜欢被认可。卓别林也一样,当年有声电影已经很流行了,他非要拍无声电影《城市之光》,结果饱受抨击。电影上映前,他故作强硬地说,我才不管他们说些什么,我不在乎。其实他忧心忡忡,结果电影极为成功,他马上笑逐颜开,说,我喜欢这些观众,我喜欢这些掌声。
 

  田林写那些神气感,写那些溜鸟、打拳、唱戏、下棋的人,潜藏着什么呢?要知道,这些爱好,是过去富贵人家才有的爱好,是有钱有闲人的爱好。其实文化也就是达官贵人发展起来的,劳苦大众是没有文化的,连饭都吃不饱,玩什么文化啊,在过去,穷人绝大多数是文盲。尽管这么说不好听,事实也就这么回事。中国五千年的文化,基本上是官文化。田林写胡同的这些人,是在写胡同的文化底蕴,承德是京城的后院,文化味道是很浓的。胡同消失了,文化在延续,但对于胡同的记忆,既真实,又虚无。这种感悟非常真实,也自然,其实我们年纪大了,回忆童年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你能感受到沧桑,但很多事不是真真切切的,而是模糊的。田林写人生感悟的同时,也在写流失的文化,因为这些文化都在流行元素下渐渐消失,终将只剩下苍老的面孔,沧桑的感觉,忧伤的味道。很大程度上,田林写老承德,是和川端康成保存京都文化而写《古都》一样,他是在保存老承德的文化传统。
 

  下面再看看王克楠《巷子里的阳光》中的几段:
  “我站在巷口,最喜欢看的,还是驳印在巷子里的阳光。阳光很好,阳光不会唉声叹气,它从早晨露头,到晚上收尾,都不露声色,它真的是一位藏在云外的哲人。”
  “早晨的阳光是橘红色的,它比巷子里的懒人要起得早。它像是画家手中的画笔,横一笔竖一笔,紧一笔慢一笔,就把小巷子画滋润了,画温热了。懒人们就会说:你看看,太阳都晒热屁股了,咱也别压床了。”
  ……
  “傍晚的阳光是有诗意的。它是太阳在一天之中的绝唱,它不知明天早晨还能不能吐着光彩从地的东边升上来。这有点好似人之将逝,还不知下辈子还能不能像活佛似的再转为人类。因而,傍晚的阳光最温柔,最贴人了。你抓它,捏它,碰它,它一点也不急,你亮开嗓门咋呼它,它也不恼,当然,很少有这样二半吊子,就似很少有这样的恶丈夫,面对如花似玉、善解人意的爱妻,你舍得动她一指头吗?”
  ……
  “——重复又有什么?人生在世不是进行着许许多多似曾相识的重复吗?不是他重复你,就是你重复他;不是历史重复现实,就是现实重复历史。阳光也是重复的,以相同的节奏和相同的色调度过一天又一天,但没有人去烦它,因为它暖人。”
  “我很为那些误走进巷子而回返的人惋惜,你们至少可以在小巷子驻足一会儿,看着小巷子里意味无穷的阳光呵。”
 

  王克楠的巷子,是一种积极色彩的疼痛感,如果这篇散文只读出人生的积极色彩来了,那么只能说读懂了一小部分,读出疼痛感来了,才算读懂。
 

  王克楠对巷子里的阳光进行了形象而鲜活的比喻,阳光多好,他是那么渴望阳光,每天看不会厌倦的。阳光几乎每天都重复,但重复的事物并不会单调。因为历史和现实总是在不断重复的,人生也是。阳光既是小小的温暖,也是包含着博大精神的事物,包含着爱、光明、民主、自由、快乐。
 

  什么样的人最热爱阳光呢?生活在阴影里的人最热爱阳光。王克楠之所以这么迫切地渴望阳光,因为他在文革中的阴影挥之不去。阳光会重复,阴影也会重复,巷子里,温暖和忧伤同在。
 

  阳光不会唉声叹气,可人会,在巷子里,唉场叹气的人可能还不少。阳光贴人暖人,可生活不会,生活很多时候是压抑的。
 

  阳光无处不在,可王克楠只对巷子里的阳光有感觉,因为巷子里住的是平常人家,有烟火味道,因此阳光也便不一样。巷子里的人对阳光的渴求,恰恰说明巷子遭受的阴影和创伤更多,因此巷子里的阳光便意味无穷。
 

  不管田林也好,王克楠也好,他们都能抓住生活中那些沉浸在烟火味的事物,进行独特的理解与感悟,也很细微,话里有话。他们不会写大的空泛的东西,只会写具体的实在的东西,这些东西是那么真切,又那么具有象征意味。
 

  散文要写个体生命体验,要写和自己相关的细微的事物,不要写那些共有的事物。很多爱好者不大理解这点,比如写一座山,总是移步换景式地介绍各种景点,他不会理解山其实是和他一体的。应该怎么写呢,写山就像写自己一样,才能品出味道来。田林写胡同,王克楠写巷子,其实他们写的不是这些具体事物,而是写的自己的生命。将一切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事物都融入自己的生命中,文章就有了厚味。

  三、将人的命运与人类的历史境遇结合起来
  文学作品,无论写不写人,都避免不了人的存在,因为文学是以人的视角来观察事物的。当然也有一种文字,是以牲畜的视角来观察人类的,比如纳粹式的洗脑式的文字,这种文字里,人没有地位,权至高无上,权大于一切,大于生命,生命不过是蝼蚁。
 

  很多爱好者写人,只是写出一个具体的人,境界太窄。这样的人是没有文学意义的,人的命运只有置身于时代背景和社会背景中,才能显露出他的厚味来。这就像一朵花,如果不置身于叶的背景,那么花就太单薄了。所以我总是强调作品的时代性与当下性,再纯的艺术也无法剥离社会背景,因为这是母体,从母体上剥离的个体是没有艺术生命力的。
 

  写人,最重要的是写出什么?有人说,是性格,写出鲜活的性格就成功了。这话对,但不全对,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写出人的命运来。命运,是理解一个人最重要的东西,尽管它捉摸不透,神秘而残忍。命运,如果只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命运,厚味就不够了,因为那样看不穿命运本身,要知道,命运是和历史联系在一起的。想想看,同样一个人,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中,会有不同的命运。所以,写人的命运要和时代背景结合起来,要写出人的历史境遇;再大一点,要通过一个人写出人类的历史境遇。
 

  比如《等待戈多》,是写的个人命运吗?不,而是写的全人类,整个人类在现代文明中所处的地位和历史的荒诞性。
  田林有一篇《手的故事》,写一个叫李卫东的技术员,他革新砸铁技术,却失去了右手。这篇散文,只是平静地将事情讲了出来,没有同情,也没有痛苦,只有一点淡淡的哀伤感。好文字通常是寡淡的,没有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这点初学者应该掌握。很多爱好者的情感太强烈了,色彩太浓,犹如抹了艳装,显得俗气。
 

  田林写散文多少有些小说的笔法,所以他透视人性上显得游刃有余。在翻砂车间,工人还是用大铁锤来砸铁,一个女工路过这里,看了许久,“终于说出了一句比较深刻的话。她说:这是个很原始的劳动。”
  为什么说这句话比较深刻呢?田林话里有话,当时的很多工作都是用原始的方式完成的,全靠人力,连打仗也是指着人多拼来的胜利。这种诙谐的口吻包含了反讽的意味。
  “话音刚落,一块铁屑便飞进了她的眼睛里。因此厂里广泛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宁看拉屎的,不看砸铁的。’因为看人拉屎是伤不着眼睛的。”
  这段话也幽默,但幽默的背后是工人们缺乏安全保护措施。含泪的幽默,什么工作都上纲上线,完成任务为主,人的生命缺乏保护。
  然后技术员李卫东突发奇想,在七十年代,他研制了一台砸铁机,虽然有人觉得像纳粹分子的绞首架,但那个年代,有这样的精神,很了不起了。
  但是,在首次实验中,由于厂领导都到了,李卫东心情激动,急于求成,结果把自己的右手砸下来了。虽然他被紧急送到北京,但由于山路难行,加上遇到山体滑坡,手没有保住,被废掉了。
  “半年以后,李卫东在北京养好了伤,我去接他时,见他空着半截袖筒,旧工作服包着个挺沉重的东西抱在怀里。”
  “我问他说:你本就少了一只手,还抱这个干啥?”
  “他先是犹豫了一下,然后木着脸告诉我说:小杨,我要是说了可别吓着你,你要有个思想准备,这是我的右手。用XX水泡着呢,当然要沉重。”
  “……李卫东说:这是我的身体的一部分。这是我的右手。只要它还放在那里,就说明我的右手还在世上存在。击铁机虽然没搞成,但我觉得我这只手是光荣的,我没有理由与它分开。”
  “后来我考上了大学,离开了这个厂。”
  “也曾在街上见过李卫东,隔着一条马路,远远看去头发灰白,一只手推着儿童车,空着的半截袖筒迎风飞扬。车里坐着的,该是他的隔辈人。”
  “至于他那只右手是否还存在,这就要取决于那个叫什么药水的质量了。”
 

  一个技术员失去右手,他的命运让人嘘唏,本来小心一点,通过反复实验,是能够成功的,并成为厂子里的英雄。可他偏偏操之过急,不但发明失败,还失去了右手。这样的命运有什么意味呢?
  命运就是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但是换句话来说,大跃进、人民公社不也是操之过急吗?为此,饿死了多少人。
  抛开个体命运,我们琢磨一下历史背景,在这个背景下,人们普遍存在狂热心理,都不冷静。一个大厂子,主要领导竟然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不做任何防护措施就让展开实验,等着庆功。铁屑伤眼,铁锤砸手,这样的事故在国外应该是大事故了,老板要赔大钱的。但国内人命不值钱,似乎人们愿意以大量的生命,以付出巨大代价来换取一次深刻的教训。历史总是重复上演的,换个形式还是在发展着,即使今天,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道路也是付出巨大代价的,为什么总是要一次次地走入误区呢?
 

  田林的散文写的是个体命运,命运感非常强烈,沧桑、悲哀、无可奈何。但他不仅限于个体命运,而是将个人的命运放在时代背景,历史境遇中来考量,于是,散文就有了深度,让读者做出更多的思考。
  很多散文,尤其是当今网络的散文,境界都太窄了,拘宥在自我的小圈子,对于细小的幸福与疼痛表达过度,对于个体生命的表达显得太矫情化。这些散文,没有把握住人在社会中与生活中的定位,也没有理解生命的种种可能性以及生命意义,更没有理解一个时代对生命的伤害和压抑。不客气地说,他们是用“坐井观天”式的方法写散文的。
 

  其实,天空很大,我们首先要看到一片无边的天空,想象力要穿透天空的秘密,然后在广袤的天空中来发现一个人,一个生命,当你俯瞰这些生命时,你会有不同的态度。有的时候,你要学会上帝看人的方式,尽管我们都不是上帝,但是我们还是要学会俯瞰人间,并试图理解上帝那些微妙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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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瓦尘
文/田林
 

我们这座城市,避暑山庄的城墙边侧,盘结着大片青砖灰瓦的民居。民居被散落的胡同切隔开,支支岔岔不屑一顾地勾连着,像是一张既难以摘开,又理不清楚的网。杂居者多为百姓,用当下的话来说叫底层。
 

民居房屋多窄仄,方格的纸窗底下,镶着一块明亮的大玻璃,只有从那里透着些光,也是视线与外面连接的唯一去处。院子两扇大门,百年前就用上好的松柏做成,一开一合间,竖在那里颇显沉重。外面的人,无论如何地逛浪,也是要回这个家的。往往是男人,月色下一回身,“哗啦”一声把门栓了,栓了门,这院子里三五六户便是一家人了。也有回来更晚的,推门不开,黑着脸伸出手掌,“梆梆梆”往死里敲,又知家人早已睡沉,便扯着嗓子喊:二奎子——开门!小成子——开门!喊出的都是小名,隔着院子也能听得见。门一响,挤在窗下笼子里的鸡,先就有了动静;谁家的小孩子吭吭叽叽便哭了起来;那个走夜的人进了家,干咳几声,“吧嗒”熄了灯,只有最后的那盏灯,熄了,这一夜的院子才算安静下来。也会有女人呓语般隐约的声音渗进月光,房后山庄里依然夜游的鸟,低一声又浅一声“嘀嘀咕咕”地叫——是在深处。
 

早晨第一个起来的,一定是女人,要升炉子,烧火做饭赶孩子上学。女人“叮哩咣啷”把封了一宿的炉门打开,蜂窝煤透了气,十几颗眼珠子很快通红地亮了,煤香弥漫着,轻淡地飘了起来。早晨的饭,要摆在门口地桌上,坐在板凳上的男人,碗里若有一只或两只溜光的荷包蛋,大多是因头天夜里曾发生过一些好事情。
 

因为睡了一夜,院里一个角落(大多在难以见光的西山墙),所谓男女通用的公厕,门前便比较拥挤。只一扇门板,简单地把人遮避那里,且因年久瘦出了指宽的缝隙,好在里面的昏暗外面看不清,那人把头低在那里,只见地上两只脚,便知了谁家男女,很自信地咳一声,也或许哼一声,外面的人再心急,也需侧在墙角等(这便是最大的一个被动)。出来时,男女间又多不言语,这就不是个说话的地方嘛。也有等不及的,伸着脖子对着门板,好着声音说:快着些嘛,你快着些。蹲在那里的占有极大主动权,高兴他就起,不高兴,里面就像没听见。又有因锅灶忙急的,匆匆返身转进家,再去时,那速度已是极快了。
 

其实,这一切都是在很短时间内完成的,早晨的人多忙呵,一天当中最有效率,忙吃喝拉撒,忙打点颜面,忙得积极慌乱间想着希望的心事,新的一天,每个人都有许多事情需要做。待时钟盘到八点,便复归平静,院子里留下的,多是带娃的女人和老人。
 

忙好闲好,留在家里的,到底会生出些闲事来。东房的,看见了西房那个女人,只一瞥,便见了那身花衣服迎了来。她是要征求她的意见的,一付身段子左顾右盼地拧在那里,要问她个好看不好看。东房的女人正弯着腰身,两手伸在盆里洗男人衣服,背着春光,只把拧在那里的人扫了一眼,便说出个“不好看”。她说,你这颜色咋就那么炸呢,还是素朴一些的好。西房的女人听清了,迅疾闪进屋,再不出来。原来她却是认为好看的。东房女人的衣服,一件一件抖利落,一件一件沉着地挂在院里衣绳上,然后才湿着手回了屋,取出的是团毛线,送了过去西房里便传出“嘎嘎”的笑声。好了。
 

小孩子也有打架的时候,院里槐树下玩弹球,玩着玩着就滚在了地上,很大的动静,惊得树上那群鸟“呼呼啦啦”都飞了。屋里大人们,跑出来只把自己孩子扯进去,然后便是一阵痛骂:玩就好好玩嘛,打什么架呢?院子里住着,昨天你还吃了人家一碗饺子呢。个王八羔子!
 

自家的孩子随便骂,声音很大,直撞到对面的窗纸上,这边听着,也会觉出个好听来。

大一些的,总要欺着小一些。那天大的饿了,自家锅里又没饭,跑过去把小的拎过来,变着法问:

有红薯吗?你家。

小的告诉他:没在锅里,藏在锅台后面呢。可是我妈不让我说呀!

大的这时就很像大的了:不让你说你还说?快快给我拿来一块吃。

很难说,家里丢了一块红薯,后来又会生出哪样的结果。
 

东屋的女孩子,生长得真叫快,春风或秋风的吹拂之下,胸前明显地日渐丰满。家,回得已是越来越晚了,在她那里看上去,愈发地不如从前重要了。院门却需给她留着,直到夜深,那女孩子回来,躺在床上也可知道,门是在月色下轻轻打开又慢慢拴上的,走路的声音几难听得见,只是自家房门生了锈,一开一合间,总会弄出些吱吱咯咯的响动。院子里的人,又会在这蹑手蹑脚中知道,不舍的那件事,迟早一天的。
 

直到有一天,院子里的人像是约好了似地,把他看在那里。那男孩站在树下的荫影里,这么多眼睛观着,脸上便现出手足无措的样子。因是自家,自家的院子,女孩便一一介绍,这是张娘那是李娘、王娘(我们这里不叫姨,只叫娘)。几个娘的眼里便闪出晶莹的喜悦:人挺般配,郎才女貌。说话间,又见女孩摘去男孩肩上一根头发,很大胆的,便知女孩对男孩的喜欢,胜过了男孩对女孩。
 

出嫁的日子说来就来了。她是这个院子里,第一个嫁出去的女孩,自然要弄出个十分隆重的仪式。提前几天,娘家人就不再许她离开了,院子大门里,存放的是一个已经长大的女孩。像是一只即待飞出的鸟儿,女孩每天呆在家里,脸上呈现着无限的喜悦与期待,有时的眼圈,却是红的。一个女孩子,从下生便长在这样一处院落,吃过张娘的奶,喝过李娘的粥,真待离开,自然会有心中的一番波澜。接走那天,人哭得特猛凶,扑上去先搂生了自己的妈,再搂爹再搂弟,怎么一个出嫁的场面,如同上了杀场似的呢。
 

女孩子,是被一拉溜黑色轿车接走的,头一辆车身铺满了鲜花,从这胡同开出去的,便是一条铺满鲜花的路呢。送走了女孩儿,几个老女人还要在院子里抹一场眼泪,一个说:

要是我闺女,就不用黑车,我用红色的。

一个说:黑车才是高级的,你那老眼就没看见?中央首长坐的都是黑车。你又没见那头车吗?罩满了鲜花的呀。
 

日子过得这么快。一年之后,她就抱着孩子住娘家来啦。女人的身上,多了一些隐隐的奶香,人也变得有些粗糙,遮蔽了的,是做姑娘时那种单纯的情致。她有时,也会对身边的女人抹一些眼泪,那边,大概,估摸着发生了一些事情。哪家又没些事情呢,比起当年身后宫墙里,这才叫人间烟火。院子里添了人气,那孩子“呜哇”一声哭了,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已经被那孩子给长了辈份。
 

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这大片民居,正在逐渐地消失。拆迁的消息很早就来了,事情果真到了眼前,依然会觉得怦然心动地失措。城市建设的需要,那宫墙附近不可再有房屋了,历史的面孔,又要露出新的面貌,大杂院里的人,几乎是一夜间就搬进了远处楼房的新居里。
 

眼下,这里己经变成了一座大型游乐场。有时,也会领着孩子,奔着那个方向去,那是个无形的牵引,看着那些飞飞转转现代化的游艺,就觉恍如飞逝的时光:草地新鲜得像是一块崭新的地毯,却依然会辨出,哪一块是当年自家的院落,哪一块曾是我居住的房屋,甚至连我床铺的位置也能认得出。除了夜色下发出的响声,留下的惟有那棵老槐树,这个老家伙的根基太深了,至今依然挺立风中,依然目空一切地样子倍显沧桑。却原来,那些房屋是死的,唯有它才是活的。而时光的牙齿,是何时把那些光阴啃蚀掉的呢? 
 

散了伙的大杂院,散了火的人,新居里已经有些老人难以下楼了。但那些牵挂,并不可舍下,还要伏在悬起的阳台上,隔窗相望说些家常话,那脖子探出窗外的样子,就像悬在半空中的两颗梨。又如,两棵树上的两只鸟儿。
 

不同的是,住在各自门号里,我们最近的邻居,比如楼下楼上或对门,却极少往来,促狭的楼道见了面,淡然笑一下,或正常得脸上无任何表情。各自的家门,是极少被人推开的。
 

每年春节,我们当年院子里的老户,还是要坐下来的,为着一次聚餐。聚餐,也是有规有矩地轮转:今年这一家,明年那一家。就在这样的轮换中,餐桌上的人也在一年年减少。这世上,从开始就没有不散的宴席,宴席是留不住人的,什么也留不住,就连这漫长的岁月也留不住。看着眼前的人,又如看着自己的陈年老照片,一年又一年,不可改变地,证明着那些衰老与年轻。
 

其实,这也是从那棵始终生长着的大树开始的。唯有它依然枝繁叶茂地立在那里,在风中,在日光照耀下,在一场倾盆大雨之后,在那道彩虹的臂弯里,在塞外之雪的怀抱,曲曲弯弯,枝枝蔓蔓,看上去,就很像我们那个微缩的胡同。这世上,有些事情,人,还真是抵不过一棵树呢。
 


 图片
 
 巷子里的阳光
 
文/王克楠

 

 

 

       出了门,便是一条巷子,至少要拐过三道弯,拐过三条首尾相连的巷子,就能拐到人流叮当的马路上。
 

       我很高兴有那三道弯,倘若没有三道弯,大街上的尘土就会毫无阻碍地逼入我的院子。巷子是一个漏斗型的死胡同,朝街的方向呈出开放的姿态。不熟悉的人从街上拐过几道弯,就会走到我的门口,鼻子碰了墙壁,叹了口气,就无奈地回返了。
 

      看那些人无奈地返回是一件有意思的事。他们像一个个误入迷途的孩子,面对我家土房灰眉土脸的墙壁,面红耳赤地跺着脚:唉,怎么是条死胡同呢?
 

      我对他们的牢骚不满,这怎么算一条死胡同呢?我家的院子虽小,也能容纳八方来客,你们咋就不到我的院里小坐一会儿,喝一杯淡茶或对弈一局呢?
 

      巷子虽长但不宽,阳光明媚。我站在巷口陪着阳光,像是陪着巷子里年纪最长的老爷爷。阳光很好,它从早晨露头,到晚上收尾,都不露声色,从来不唉声叹气,他真的是一位藏在云外的哲人。
 

      早晨的阳光是橘红色的,它比巷子里的懒人起得早。它像画家手中的画笔,横一笔竖一笔,紧一笔,慢一笔,就把小巷子画滋润了,画温热了。懒人们就会说:你看看,太阳都晒热屁股了,咱也别压床了。
 

      不宽的巷子种了三棵树,其中一棵臭椿树高十几米,树干茁壮,树头蓬勃。树头支撑着阳光的舞蹈,阳光穿过蓬松的树头映在地上、墙上,地上和墙上就成了阳光的“舞台”。风是导演,把树叶儿吹得越厉害,阳光舞蹈的姿势就越激越,猛烈或温柔,皆是一种自在的景致。
 

       中午的阳光,白晃晃地把人的头皮晒得煞痛,因而,巷子里少有人走动。大家坐在家中饮茶,或睡午觉。心里想:就让太阳发泄一会儿吧,它也有委屈焦躁的时候,过一阵子就好啦。
 

      果不其然,一捱过下午2点,太阳就似做错事的孩子羞答起来。它把阳光一缕又一缕,像是撒豆子一般轻轻撒进小巷,投在人的头顶上,非常轻,恐怕在人们头顶上砸出了包。被阳光砸到滋味很受用,像是被灵巧的小狗舔了一下,暖暖的,就是说不出来。
 

      邻里们不再留在家里作泥鳅罗,纷纷走出院子,夏天的午后,树下常有几个退休的老人坐在小板凳上闲侃;女人们在树荫的小板凳上打毛衣、说闲话;女人是容易潮湿的,所以更珍爱阳光,巷子东头栓的铅丝上,摆着女人晒的被子和衣服,像是万国旗;有手艺的男人就把有毛病的自行车倒扣在巷子里,没完没了地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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