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实感面前......”一文续

个人日记

        昨天的日志《真情实感面前......》一文发出后,有幸得到了友年年柳色老师对文章的评论和补充,老师客观、真实、理性地从人性角度出发,以一个男人的敏锐对婚外情感提出了不俗的见解,很是欣赏和赞同!我把老师的日志《答友人》转来作为我日志不足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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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友人》
 
       你
的文章较全面的剖析了爱情、亲情、婚外情等男人女人的心理,我首先声明:婚外情我不提倡,但是一旦需要,也不可避免,这是家庭所不能满足感情需要不得已而为之。第二,即便有婚外情,我也不赞成离婚,维系总比离异好,因为那会伤害更多人;第三,爱不爱是个人的事,人追求美好生活没有错,只要摆脱不称心的婚姻而他适,去享受自己认为理想的生活,也未尝不可。第四,强烈反对“见异思迁”式的爱情与婚姻态度。第五,应该清醒的看到,理想的生活是否真的能"久远"?其中任何一方稍有懈怠不悉心努力去维系、保鲜,都将半途而废。第六,半路夫妻恪守爱情不计物质“天长地久”的事例也很多,那是始终恪守并相信爱情,他们是将爱情当做信仰。第七,我们迄今为止评价夫妻感情的演变,几乎都是站在“道德高地”来指手画脚,其中的细节,矛盾,外界因素以及个人追求为外人所不知,很武断,第八,人的追求是多元的,社会应该有所包容,在不违背人性以及危害公共安全与现行法规的前提下,还是由他去吧,路是人走的,包括死路。
     此乃个人见解,望你斧正。

文章评论

HAPPY

二位见解都很中肯,欣赏![em]e179[/em]

娟子

嘿嘿!前一篇是天使,这一篇是天使在人间。

BB

[ft=#4b5a39,,tahoma]“婚外情我不提倡,但是一旦需要,也不可避免,这是家庭所不能满足感情需要不得已而为之。”好一个不得已而为之,“需要”真得能为“婚外情”当理由?[/ft][em]e132[/em]

大河向东流

缘来谁能阻? 缘去怎可留? 悠悠数十载, 短短几春秋!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活,自己的情感。对与错、真与假,岂能用三言两语说得清?慧心辨尘缘,无意论长短!让我们用颗慧心来理顺生命中有些纠结的尘缘吧!用网友的话结束:自己的路自己来走!(我的观点:随缘、理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