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的性与爱【一】

个人日记

 


延安时期的性与爱:1934年1月,高岗因奸污妇女受到严厉处分,但他仍每到一处都找女人。中央红军到延安后,他见党内一些高干与自己“同好”,自然不但不收勒自羁,还有所发展。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裴毅然,参考诸多史料以及当事人回忆录,撰文《延安情恋》,披露中共在延安时期高层之间的两性轶事。
 
革命+恋爱
 
延安“性”事很有特色。南方十年闹红,提着脑袋闹革命,牺牲之事经常发生,不可能对部属在情恋方面约束过紧。1933年5月18日,陶铸在上海亭子间被捕,下了南京大狱。其妻曾志(1911~1998)在闽东任临时特委组织部长,同时相好于宣传部长叶飞(后为上将、福建省委书记)、游击队长任铁峰,遭组织处分,“当时我思想不通,为什么要我负主要责任?!只因为我是女人吗?我并没有去招惹他们,但我承认在这个问题上确实有小资产阶级浪漫情调,我认为恋爱是我的权利……我对叶飞是有好感的……当时,我与他们两人关系较好,工作之余较常来往……陶铸来信说,他被判处无期徒刑,恢复自由遥遥无期。而那时我才23岁,我是共产党员、职业革命者,为革命随时都要做出牺牲;同时也早将‘三从四德’、贞节牌坊那种封建的东西,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因此,重新找对象是我的自由,我有权利作出选择。”
 
高岗在西安看到省委领导逛妓院,起初很惊讶,后来理解了——环境险恶,说不定哪天就会掉脑袋,过一天算一天,还不该及时行乐么?!1934年1月,高岗因奸污妇女受到严厉处分,但他仍每到一处都找女人。中央红军到延安后,他见党内一些高干与自己“同好”,自然不但不收勒自羁,还有所发展。随着权位日高,部属投好,女人送怀,高岗从西北一直“玩”到东北再到北京,其妻李力群多次向周恩来哭诉丈夫“腐化”。但“生活小节”并未影响高岗政治上一路走强,若非毛泽东权衡利弊弃高保刘,高岗差点取代刘少奇成为“接班人”。
 
大批知青聚延,婚恋很快成为“问题”。此时,无论性别比例还是拥挤的居住条件,都决定中共只能以献身抗日之名行禁欲之实。1937年9月“黄克功事件”以前,延安执行清教徒式的禁欲政策,抗大规定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不准结婚——全心意心扑在党的事业上。黄克功死刑宣判大会上,张闻天结语中有“不谈恋爱自然是最好。”毛泽东专门到抗大作报告〈革命与恋爱问题〉,规定三原则——“革命的原则、不妨碍工作学习的原则、自愿的原则”,虽解“不准恋爱”之禁,仍须“一切行动听指挥”,恋爱可以自由,结婚必须批准,打胎则需要组织部介绍信。高岗在批准范元甄刮宫时说:“让她刮吧,是个可以做工作的女同志。”范很感激:“刮子宫一次两次,党一句话没说地批准了两次。”
红小鬼陈丕显(1916~1995)在皖南新四军部工作期间,二十来岁,常有人介绍对象,不少青年女性也对这位“红军老干部”有好感,但项英、陈毅不同意,陈丕显无法“继续”。项陈首长后替他选了一位军部女机要,由曾山批准,1940年2月13日“奉令成婚”。延安婚恋属于标本式的“革命+恋爱”,个体性爱与社会改造紧密结合,微观行为绑缚宏观价值,雅称“一根扁担挑两头”——一头挑着未来道德、一头挑着过去观念,俗称“同志+性”。
 
1941年,胡耀邦与李昭在延河边“约爱三章”:先是革命同志,然后才是生活伴侣;成家以后,不忘为共产主义奋斗的大事业;要经受得住各种考验,同舟共济始终不渝。革命使理想近在眼前,红色情侣们对未来的期待值甚高,既有抗日民族大义,又有民主建国的政治前途,精神幸福指数相当高。但祸兮福所伏,既然享受到革命的热度,也就不得不一起品尝政治的苦涩。十分强烈的泛政治化全面渗透延安生活,最个人化的婚恋问题上,他们接受的诫律也是政治训令:
 
在这伟大的时代中,个人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革命的同志男女问题,首先要遵从组织决定。我们对一个“爱人”的要求,也正像对任何同志的要求一样,脱离不了“阶级尺度”。必须有坚定不移的“立场”,正确的“观点”和良好的“作风”。男的对女的,女的对男的,也没有什么两样。所以正确的恋爱观,必须是以一定的思想水平与政治认识为基础的!他所谓的“立场”是指“无产阶级立场”;“观点”是指“劳动观点”(亦即所谓为工农兵服务的观点),良好的“作风”是指反对“自由主义作风”的意思。
 
25岁的李锐与21岁的妻子相约:“两人关系以政治为主,时刻关心到政治。”夫妇幸福度取决于“进步速度”——组织信任与提拔速率。1950年4月5日,范元甄家书:“我十年来对你感情要求之强烈,从来是伴随着政治的……如果双方不进步,是不可能有美满的关系的。我有时决心要离婚就确是这样想。”
 
赵超构记述:
 
被极力夸张的“同志爱”对于延安女性的恋爱与结婚一定也有重要的影响。既然同志爱应该高于一切爱,那么恋爱结婚也应该以同志为第一条件了。个人爱憎的选择也只能在同志之间运用了。这正如旧式婚姻以门第为第一条件,难道不会损伤到个人的恋爱自由么?
 
 “保证完成任务”+“挑大的嫁”
 
延安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衡。1938年前30∶1,1941年18∶1, 1944年4月8∶1。赴延女知青大多来自城镇,形貌气质较佳,择偶余地很大,行情热俏,自我感觉“多么的稀有和矜贵”。她们定谱“王明的口才,博古的理论”,非大官、大知识分子不嫁。挑“大”的嫁,乃延安女性的宿命。虽然她们一脑门子妇女解放、独立平等,一些青年女性还拉起“不嫁首长”的大旗,如女大生郭霁云拒绝过刘少奇,一抗大女生拒绝林彪校长的当面求爱。但她们中的绝大多数最终还是只能以“革命价值”为价值,以职级高低为高低,以嫁给长征老干部为荣。海伦·斯诺记载:“彭德怀的清教徒气质,这种态度很自然使妇女们对他发生了兴趣,她们发现他非常迷人。有位女战士曾设法引诱他,遭到了他的拒绝。”真正坚持“平等”,终属少数。
 
城镇女性的到来,中共高干层掀起一阵离婚再婚热。除了毛泽东离贺子珍娶江青,美籍医生马海德向韩素音揶揄:“刘少奇曾四次离婚,五次再婚,但是每次都是完全合法。”工农干部与小知识分子甚吃瘪,1942年10月19日,毛泽东在大会上批评某妇因爱人当了驴马队指导员,就不爱了。男性选择标准一路放低:“一是女的、二是大脚、三是识字就好。男的身分是一落千丈,女的身价是直线上升。……男找女的,几乎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
 
女大学生在延河边洗脚,对岸男同胞列队傻看,女生挤眼直笑:“瞧,咱们的‘尾巴’又来了!”时间一长,女生将常来河边的男人呼为“河防司令”,内中还有后来的“开国元勋”。抗联出身的留苏女生黎侠,每天清晨都能在窑洞窗口发现几封求爱信;哈尔滨姑娘郭霁云“回头率”极高,许多男性以各种方式求爱;南方姑娘钟路遭南洋华侨及广东男士“围追堵截”,窑洞门缝、衣服口袋塞满字条,人称“被围困的女八路”,被逼无奈,她只好公开与张力克(后任沈阳市委副书记)的恋情,1941年早早结婚。老干部的求爱信,一般只有几句,但都有关键内容——“我爱你!”
 
周六下午,延安女大校门十分热闹,会客室挤满男人,女大生谑称:“礼拜六,四郎探母了!”周六是规定的团圆日,亦称“阵地战”,其它日子相聚,呼为“游击战”。延安新歌谣:“女大窑洞方丈高!抗大学生够不着……延水河边一对一对真不少,西北旅舍游击战争逞英豪……”一般人对性欲还得掖掖藏藏,惟毛泽东敢于直言。一位抗大生写信问毛为什么与贺子珍离婚而与蓝苹结婚?是否符合毛自己提出的三原则?毛回信:“同贺子珍同志是为了意见不合,同蓝苹同志是为了解决性欲……”
 
 “资源”严重匮乏,女青年拒婚几乎不可能。丁玲〈“三八节”有感〉:“女同志的结婚永远使人注意,而不会使人满意的。”若是嫁了工农干部,会受到知识分子干部的嘲讽:“一个科长也嫁了么?”若嫁了知识分子,工农干部也有意见:“他妈的,瞧不起我们老干部,说是土包子,要不是我们土包子,你想来延安吃小米!”还有“组织分配”。1937年,二十二岁的长征女性王定国被安排给54岁的谢觉哉,组织告诉她这是一项庄严神圣的革命任务,王定国爽快应答:“保证完成任务!”打起背包走上夫人岗位。邓小平与卓琳的婚恋,乃邓从前线回延安,一眼相中这位北平大学生,留下一句“请帮忙做做工作”,组织一出面,卓琳虽嫌其矮,还是嫁了。19岁姑娘朱明嫁给50多岁的林伯渠。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