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食仪规——来自“溯源”网站

佛经故事

施食仪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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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斋出食

(“出食”即在过斋的时候,以少许的饭食布施给鬼神等众生。详见后面的解释。此是佛陀为出家众所制,出家众每日斋时必须出食,否则非佛弟子。但在家居士也可以随学,以长养慈悲。此主要指午斋期间,佛制过午不食,在家人如果不能持过午不食,在过午以后的饭食,也不需要出食。)

在饮食前,应先合掌,念诵供养三宝,可参照寺院的过斋的念诵仪规,也可以简略的念诵:供养十方常住佛法僧三宝。然后再进行出食,不能先出食给鬼神,后念诵供养三宝。

出食的食品用自己所要食用的饭食,以米面等为宜,不得出菜蔬果品。出食的数量:米饭类不超过七粒,面类(面条等长条食物)不超过一寸,馒头类不超过指甲许(人的指甲大小)。如有多种主食,任选其中的一种出食就可以,不需每种都出。

在拿取出生食物,向外送的时候,念以下二偈咒:

法力不思议  慈悲无障碍

七粒遍十方  普施周沙界

  度利益莎诃(三遍,咒七遍)

 

大鹏金翅鸟  旷野鬼神众

罗刹鬼子母  甘露悉充满

  穆帝 莎诃(偈一遍,咒七遍)

然后送至外面,放至干净的地方,可放在石板、木板或水泥台上等处,但不可放在桃树及石榴树下。

在放的时候三弹指,念:

汝等鬼神众  我今施汝供

此食遍十方  一切鬼神共

  穆力陵 莎诃(偈一遍,咒七遍)

(如果不能背诵,或时间条件等不允许,前两个偈咒可以省略,拿取出生食物直接送出,但最后一个偈咒必须念诵。时间条件等不允许,咒也可减为三遍。如果年龄大等原因,一个偈咒也不能背诵,可拿本照念,或只能将食物直接送出,简略说一下,我今此食施于鬼神众。

向外送出食的器具,可用筷子、匙、小勺等,最好预备一副新的,专在出食的时候使用,不要用自已平时吃饭使用的筷子。)

另,祥法师在开示中所讲到的过斋时可以留一块食物给众生,是指布施一块食物给饥饿的众生,也包括鬼神在内,与此有施食类似的意义,但说的并不是此施食仪规。此是以少许的米饭表法,主要靠如来的神咒的加持,七粒遍十方,普施周沙界,度化一切有情,培养自己的慈悲心。

 

◎晚课出食

“蒙山施食”里所选录的破地狱真言、普召请真言、甘露水真言等偈咒,都是佛陀慈悲,为度化鬼神等有情而说的,对地狱、饿鬼道的众生有无量的利益。地狱、饿鬼道的众生,由彼往昔恶业所感,常在饥渴之中,经百千万岁,也不得闻水名,即使得到食物入口也成火炭,被烈焰煎熬,苦不堪言,此即以少许清水、米粒布施表法,以如来神咒加持,变化为甘露法食,悉令饱满,闻法得解脱。

寺院晚课的念诵,有“蒙山施食”,在家居士如果按照寺院的晚课完整进行,“蒙山施食也可以念诵,没有在家人在家里不可以念诵,会招鬼神等说法。但在念诵的时候,应该同时进行施食,以助念诵和行相应。在寺院念诵的时候,专有一位出家人负责向外送食,同时还有礼拜、上香、手印等仪规。在家人独自上课,无法做到,可简略,直接送食即可。

具体的方法,在上晚课之前,先预备好七粒米,(可用大米等米粒较大的米,选颗粒饱满,不要用残缺的半粒),一小杯清水(用碗也可,但上面最好不要带动物图案等装饰),放在佛前的供桌一侧。然后正常念诵。(此“蒙山施食”的念诵尽量在日落以后,如时间不方便,白昼念诵也无妨。)

在念诵至“蒙山施食的“汝等鬼神众,我今施汝供”时,将米放进碗里,送出放至干净的地方,放在石板、木板或水泥台上等处都可以,但不可放在桃树及石榴树下。

将七粒米拿出,分为三粒、二粒、二粒三份,呈“品”字形放置,三粒在前,再将清水撒在石上,水环绕在米粒的周围,然后分三次用中指将米弹出。

也可以不分,将七粒米直接放在石板上,然后将清水撒在石上,然后弹出。

(七粒米分为三份的表法,见《佛教课诵集》。)

 

附:寺院的过斋的念诵仪规

供养清净法身毗卢遮那佛,圆满报身卢舍那佛,千百亿化身释迦牟尼佛,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当来下生弥勒尊佛,十方三世一切诸佛,大智文殊师利菩萨,大行普贤菩萨,大悲观世音菩萨,诸尊菩萨摩诃萨,摩诃般若波罗蜜,三德六味,供佛及僧,法界有情,普同供养,若饭食时,当愿众生,禅悦为食,法喜充满。

食存五观:

佛制比丘,食存五观,散心杂话,信施难消,大众闻磬声各正念:

一、计功多少,量彼来处;

二、忖己德行,全缺应供;

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

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

五,为成道业,应受此食。

 

出食偈咒的解释:(辑录自《毗尼日用切要香乳记》)

“出食”在《毗尼日用切要香乳记》称为“出生”。“出生”者,当时世尊因为鬼子母等鬼神,恼害人民,凶恶无比。故先以威力折伏,后再以慈悲摄受。因其嗜食血肉,故以法食易其口腹。不使生命,入其死门,故曰“出生”。然恐法化不恒,凶恶之辈,仍然伤害生命。乃敕诸弟子,凡修行处,食时先施法食,令满法喜故。《涅槃经》云:“不施食者,非我弟子。”

法力不思议  慈悲无障碍

七粒遍十方  普施周沙界

  度利益莎诃

 “法力”者,偈咒观行力也。“不思议”者,谓此观行之力,不可以心思,不可以言论,而能成就不思议之慈悲。以慈故,饱满一切;以悲故,拔饥渴苦。

“障碍”者,谓饿鬼有三障:一、外障。谓饿鬼常受饥渴,皮肉血脉,皆悉枯槁。头发蓬乱,其面黯黑,唇口干焦。常以其舌,自舐其面。慞惶驰走,处处求食。所到泉池,便见其水,变成脓血,自不欲饮。如是等鬼,由外障碍饮食,是名外障;二、内障。谓饿鬼针咽炬口,其腹宽大。纵得饮食,不能啖饮。如是等鬼,由内障碍饮食,是名内障;三、无障。谓有饿鬼,名猛焰鬘,虽见饮食,无有障碍。然随所啖之物,皆被烧燃,变成火炭。由此因缘,饥渴大苦,是名无障。

如上重苦,以慈悲力故,得无障碍。以无障碍故,而能以七粒之饭,化少成多,周遍沙界。令诸鬼神,个个消诸障碍,得沾法味,而得解脱也。

大鹏金翅鸟  旷野鬼神众

罗刹鬼子母  甘露悉充满

  穆帝莎诃

《观佛三昧经》云:“金翅鸟王,名曰正音,于众羽族,快乐自在。于阎浮提,日食一龙王,及五百小龙。于四天下更食,日日数亦如上。周而复始,经八千岁。死相既现,诸龙吐毒,不能得食。饥逼慞惶,求不得安。至金刚山,从山直下,至大水际。从水际至风轮际,为风所吹,还上金刚。如是七返,然后命终。以其毒故,令十宝山,同时火起。难陀龙王,惧烧此山,即降大雨,滴如车,鸟肉消尽,唯余心在。心又直下七返,如前住金刚山。难陀龙王,取为明珠。转轮圣王,得为如意珠。若人念佛,心亦如是。”

《起世经》云:“龙与金翅鸟王,皆具胎、卵、湿、化四种。”

《楼炭经》云:“四生金翅鸟,还食四生龙。”

《涅槃经》云:“惟不能食受三皈者。”

《华严经》云:“此鸟食龙所扇之风,若入人眼,人眼失明。故不来人间,恐损人眼故。”

《起世经》云:大海之北,有一大树,名曰居吒奢摩离。其树高一百由旬,枝叶遍覆五十由旬。此鸟与龙,皆依此树四面而住,四面各有宫殿,纵广六百由旬。七重垣墙,七宝庄严。卵生鸟王,居树东面。欲啖龙时,飞上东枝,观大海水,乃即飞下,翅扇海水,自开二百由旬,取龙食之,此鸟王惟能取卵生龙也;胎生鸟王,居树南面。欲取龙时,飞上南枝,令水自开四百由旬,取龙食之,此惟能取卵、胎二种龙也;湿生鸟王,居树西面。欲取龙时,飞上西枝,令水自开八百由旬,取龙食之,此惟能取卵、胎、湿三种龙也;化生鸟王,居树北面。欲取龙时,飞上北枝,令水自开一千六百由旬,取龙食之,此鸟卵、胎、湿、化四种龙皆能取也。于时有化龙子,于六斋日,受斋八禁。时金翅鸟欲取食之,衔上须弥山北大铁树上。高十六万里,求觅其尾,了不可得。鸟闻亦受五戒,如来令沙门释子受食之时,先施彼一分,以养其命,故有此缘也。

“旷野鬼神众”者,《大涅槃经》云:“佛告诸比丘:我于往昔,分卫聚落。见树下有一鬼神,名曰旷野,纯以血肉为食,日啖一人。我于尔时,为说种种妙法,然彼愚痴,不受我教。我即化身为大力鬼,动其宫殿,使彼迷闷,令心不安。我还以慈悲手,抚摩其身,彼即坐起,生善信心。我复本相,为说法要,受不杀戒。其鬼白曰:我及眷属,惟仰血肉为食,今受戒已,云何存活?佛言:今敕弟子,随修行处,食时先施一分,令汝等饱满。若不出生,非佛弟子,故有此缘也。”

“鬼子母”者,罗刹中之巨擘也。梵语罗刹,此云速疾鬼。

《阿含经》云:此母先身是牧牛人妇,因有不如意事,起嗔恚心,发愿食王舍城中,所有诸人男女。因其恶愿,舍身以后随生药叉之内,而有千子,皆为鬼王。统数万鬼,五百在天上,常娆乱诸天;五百在世间,常娆乱国界人民,日日啖王舍城中诸人男女。时彼城人,皆言为贼将去。护城善神告曰:汝等男女,非贼偷去,乃欢喜药叉取而食之。诸人答曰:若取我等男女食者,乃为怨贼,何名欢喜?(是故梵语呵底利母,此云怨贼,即诸天中,鬼子母天是也。)王舍城人,白佛求救。佛遂藏其稚子,名曰爱儿。此母天上人间,处处求觅不得。后遇增长天王,指诣佛所。佛言:汝怜爱儿乎?汝有千子,一尚见怜。况复余人,一二而已,汝复食之,其苦何如?世尊说法化导,遂揭钵还之,令受三皈五戒,得须陀洹,住佛精舍。无子息者,求子得子。有疾病者,祷之则安。故为鬼王母。由受佛戒,亦呼千子,同依佛所,闻法化导,不恼天人。其母白佛言:既受戒已,我及子众,今何食耶?佛言:比丘凡受食时,先出一分,令汝等充足饱满。

汝等鬼神众  我今施汝供

此食遍十方  一切鬼神共

  穆力陵 莎诃

 “汝等”者,谓指上神畜三种,直呼其名而施彼法食也。《婆沙》云:鬼者,畏也,虚怯多畏故。又希求名鬼,谓恒从他人希求饮食,以活性命故。而有三种:一、谓罪业极重者,积劫不闻水浆之名;二、但伺求人间荡涤脓血粪秽而食;三、时或一饱,谓作恶众生,由悭贪故,生于此道。神者,能也。大力能移山填海,小力能隐显变化。又气伸者为神,屈者为鬼,故曰鬼神。概而施之曰“众”。

“我今施汝供”者,谓正当比丘受食,未曾啖嚼之时,以此清净妙供,施与彼故。

“此食遍十方,一切鬼神共”者,鬼神以触为食,谓诸鬼神等,各散十方。而此咒食,能遍十方,令鬼神共触气分。以表佛慈平等,皆得平等法味也。

《感通传》云:“昔南山大师住世化导,不餐人间饮馔二十余年,常受天供。一日,师问天人曰:贫道修行何德,敢劳尊天送供?天人答曰:我师曾为沙弥时,每于出食,施诸有情。我等咸沾法食之味,皆令得脱苦趣,遂感天身。是故常感大师法乳之恩,济度我等,今来酬报。”斯乃宣祖道德之所致耳。由是观之,学道之人,凡所作一切行,皆回向法界一切众生,同成觉道。斯乃菩萨行,其功德不可思议也。

【法宝来源】:http://www.suyuan.org/fbyd/bianji/200911/1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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