泯灭中国人良心的狗法官们,你们就这样祸害人心呀!
中国特色
比起那些没钱就给停药的“救死扶伤”医院,比起那些不给红包就刁难患者的“天使”,她就真正“救死扶伤”的是最美医生!然而,最美医生确在经受着法律带来的巨大委屈,时下常说“人倒了,到底扶不扶?”,如果以此风日胜,早晚有一天会说“路遇危病患者,到底救不救!!!”,以下是真实故事原引:
又是南京!!! 李芊,女,河北保定人,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妇产科执业医师,执业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014年1月21日,李芊从上海乘坐火车到北京,刚上车,列车广播有一孕妇急产,需要妇产科医生帮助。
李芊医生毫不犹豫地跑到孕妇身边,帮助孕妇生产,胎儿产下后,李芊还陪同孕妇和胎儿到了南京市某区级医院。胎儿被送到监护室后,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疗了40多天。孕妇家属不仅没有感谢李芊,还将李芊扣下,并且把李芊告到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该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认定李芊非法行医,导致胎儿吸入性肺炎,赔偿新生儿住院费用和家属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361.59元。李芊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芊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质问法官:“是不是医生离开医院就不可以救人了?”
法官的回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执业地点之外的行医即是非法,需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律师再次质问:“在紧急的特殊情况下,医生在大街上遇见急救病人,是否应当放弃良心,不予施救?”法官回答:“法律面前没有特殊。”
有个问题,请问,李芊是在非法行医吗?
非法行医-------是指一种没有合法的经营行为,是以行医赚钱为目的的。这才是非法行医!
李芊是救死扶伤的善举行为,
没有任何非法的经营赚钱目的行为。何能以非法行医论处呢?
再请问,孕妇在火车上生产,如果李芊不出手相救,结果很可能是会死两条人命的。
法官们是愿意看到死人的结果呢?还是觉得孩子出生因出生时的地点环境特殊原因,而发生出现一些产后问题的结果,这样的结果谁更严重,谁更能减轻,孕妇的痛苦和灾难性的发生呢?
老百姓不懂法,老百姓没有钱看病,老百姓有困难希望国家法律帮助救助,这个行为是没有错的,但中国的法律在保护老百姓的利益同时,也该实事求是呀!是火车上的工作人员,提出要求,有医疗知识的人员来帮助孕妇生产,真有什么事,孕妇有经济困难,没有钱给刚出生的孩子看病,那火车相关国家部门就该好人做到底,从人道主义出发,拿钱出来给孩子救治怎么就不行呢?
国家任何部门的钱,也都是中国老百姓的血汉钱,用在急需的老百姓身上怎么不可以呢?
把一个救死扶伤的好医生,善良行为, 被丧失人性的狗法官们判成非法行为!
人民用血汉钱,拱养你们这群丧尽天良的狗法官们,你们就这样,胡作非为,草菅人命吗?
这样的灭绝人性天良的法律,灭绝人性良心的狗法官,不是在泯灭中国人的良心是什么?
一个连最起码做人的道德良知都丧失的人,怎么能当法官呢?怎么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呢?
一个社会没有了做人最起码的人心良知,如同一群,野兽,畜生! 请问狗法官,你还是人么?
一个社会没有公平正义可言,这个社会必然走向,残酷,邪恶! 请问狗法官,你还配做人么?
希望中国人个个成为见死不救,麻木无仁,的法律,法官,就该被人民抛弃,砸烂!
法律失信于民,何谈依法治国!国民不相信法律,天下不乱才怪!
这就是造成当今中国人心恶劣的罪魁祸首!
我的心哇凉哇凉,作为一名医生,我们改变不了这个扯淡的法律,我们就必须改变自己。以后出了医院的大门口,我们就不再是医生了。
大街上血流成河,也与我们无关了,因为法官都说,在执业地点之外行医就是非法行医,需要承担责任。这个责任我们承担不了。
6月23日二审公告后,李芊不服,重新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南京市卫生局、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都无人应答。当官不为民做主,就是在祸国殃民!
如果我们有良心,就为李芊医生叫好,认为李芊是真正医生的转起来,认为李芊是中国最美医生的转起来,你的每一次转发,都在唤醒一个民族的觉醒!中国需要这样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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