楹联通则原文
重要资料
中国楹联学会
引言
楹联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独立文体之一,具有群众性、实用性、鉴赏性、久盛不衰。
楹联的基本特征是词语对仗和声律协调。为弘扬国粹,我会集中联界专家将千余年来散见于各种典籍中有关联律的论述,进行梳理规范,形成了《联律通则(试行)》。在一年多的试行实践基础上,又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制订了《联律通则》(修订稿)。现经中国楹联学会第五届第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颁发。
第一章 基本规则
第一条字句对等。一副楹联,由上联下联两部分构成。上下联句数相等,对应语句的字数也相等。
第二条词性对品。上下联句法结构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词类属性相同,或符合传统的对仗种类。
第四条节率对拍。上下联句的语流一致。节奏的确定,可以按声律节奏“二字而节”,节奏点在语句用字的偶数位次,出现单字占一节;也可按语意节奏,即与声律节奏有异有同,出现不宜拆分的三字或更长的词语,其节奏点均在最后一字。
第五条平仄对立。句中按节奏安排平仄交替,上下联对应节奏点上的用字平仄相反。单边两句及其以上的多句联,各句脚依顺序连接,平仄规格一般要求形成音步递换,传统称“平顶平,仄顶仄”。如犯本通则第十条避忌之(3),或影响句中平仄调协,则从宽。上联收于仄声,下联收于平声。
第六条 形成意联。形式对举,意义关联。上下联所表达的内容统一于主题。
第二章 传统对格
第七条 对于历史上形成的且沿用至今的属对格式,例如,字法中的叠语、嵌字、衔字,音法中的借音、谐音、联绵,词法中的互成、交股、转品,句法中的当句、鼎足、流水等,凡符合传统修辞对格,即可视为成对,体现对格词语的词性与结构的对仗要求,以及句中平仄要求则从宽。
第十条 避忌问题。(1)忌合掌。(2)忌不规则重字(3)仄收句尽量避免尾三仄;平收句忌尾三平。
第三章 词性从宽范围
第十一条 允许不同词性相对的范围大致包括:
(3)按句法结构充当状语的词;
(5)某些成序列(或系列)的事物名目,两种序列(或系列)之间相对,如,自然数列、天干地支系列、五行、十二属相,以及即事为文合符逻辑的临时结构系列等。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通则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1日公布的《联律通则(试行)》同时废止。
文章评论
似雨似云
谢谢姐姐![em]e121[/em][em]e160[/em][em]e163[/em][em]e178[/em]云转了啦!K8
似雨似云
[em]e176[/em][em]e166[/em][em]e183[/em]最后的图标,咋变成字母哎!
江城浪子
谢谢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