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也只敢写到三十 我也只敢将思念写成腐蚀。

个人日记

[一]
   那一年我十五岁,遇见如阳光般明媚的你。
   然后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你,不仅仅是喜欢,更不是所谓的一时冲动。
   我想带你回家见爸妈。

[二]
   我们在一起了。
   那是我定义为毕生中最幸福的事。
   现如今想想。
   我是不是该写成,我们曾在一起过?

[三]
   和你在一起385天零九个小时。
   我只能准确到“时”这个单位了。
   然后,再无法继续记下去。
   因为再也没有然后了。

[四]
   我想我至死都不会忘记那个傍晚。
   我在满目苍白的医院里疯了一样的跑着。
   路人像看疯子一样看着我。
   可惜,即使我那么疯狂,还是见不到你最后一面。
   你在那间我深恶痛绝的医院病房里离开了我。
   那不是离别或者分别。是永别。

[五]
   痴傻了整整半个月。
   周边所有的人眼神里尽是对我的关怀和心疼。
   似乎我如今才恍如隔世般想起。
   那一年我十六岁。你十七。
   我没记错吧?!

[六]
   那一年我学会了抽烟。即使我明知你不会喜欢。
   可是你知道吗?
   抽烟其实跟手插兜是一样的性质,并不是为了耍酷。
   只是因为冷了。
   手冷了,就把手插裤兜里取暖。
   心冷了,就抽烟。
   一根不够,那就一包。

[七]
   那一年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
   全部都是我至今不堪回首的往昔。
   与你无关,所以不需要有任何歉疚。

[八]

   那时候,我高中毕业。
   以一个打火机结束了我的学生神话。
   父亲拿着藤条打了我一身血淋淋的伤。
   从头到尾我没吭一声痛,没流一滴泪。
   我只是在心里大声呐喊着你的名字。
   安宁。安宁。安宁。

[九]

   后来,我背着双肩包,装着些细碎的东西。
   板鞋。牛仔裤。polo衫。
   就这样踩着阳光,毫无目的毫无方向地开始了流浪。
   流浪。

[十]

   第一站我去了厦门。那个沿海小城。
   在那里淋漓尽致地感受到了海的气息。
   我抱着吉他坐在海边的沙滩上。
   在那里我写下了自己的第一首歌。
   《那年夏天没有海。》
   歌词有一句是这样的。
   “我看到海的思念延绵不绝。”
   “我为你唱满了一整条海岸线的向日葵。”

[十一]

   后来我去了广州。
   在那里我看到了和你很相似的女子。
   莫名其妙地就走到了一起。
   初相识牵手。半小时拥抱。然后开房。
   第二天我和阳光一起离开了酒店。
   我堕落了。

[十二]

   我在广州上下九步行街穿行。
   人潮汹涌,真真切切的不夜城。
   然后我在那里买了一条琥珀手链。
   离开的时候却背着光哭了。
   你说过你喜欢琥珀以及琥珀色。

[十三]

   在广州呆了将近一个月。
   走的时候却发现我把日记本遗落在房间了。
   可是,车已经开出了老远。回不去了。
   那就将它留给下一任住客吧。
   不知道他看到那上面记叙着我对你满满的思念时,会是怎样的感想。
   于是我安静地闭上双目,不去看车窗外倒退的风景。

[十四]

   我发现自己失眠了。
   而且严重得离谱。
   吃了安眠药。
   最初一次四片。后来八片。再后来十二片。然后一次一大把地往嘴里塞。
   据说安眠药的致死量是八百片。
   我有时甚至想尝试着吃下去。
   呵呵。

[十五]

   我到了上海。
   在那里发生了很有意思的一件事。
   我把当地某流氓的女人睡了。
   后来某一个夜晚,在酒吧门口遭到了堵截。
   可惜,十几个人硬是不敢对当时已经烂醉的我动手。
   我别过头不屑地冷笑了一句“一群废物!”然后踉跄离去。
   废物。是说我自己。

[十六]
   在上海呆了很长一段时间。
   我在那里做过家教。跑过销售。玩过街头涂鸦。试过酒吧驻唱。
   还好。
   总算没让自己饿死。

[十七]

   后来我又回了厦门。
   只是再也不敢走到海边。
   只是再也不敢唱那首歌。
   只是再也不敢写下你的名字。
  
[十八]

   离开厦门的时候是深秋的时节了。
   这一次我想去北方。
   我跟你说过多次的。
   我是极其怕冷的人,怕到骨子里去了。
   可我还是一如既往地选择了往北。
   只是想看看,北方的风能不能把我所有的思绪冻结。

[十九]
   在车站把包弄丢了。
   然后我成了真正的流浪汉。
   孑然一身一无所有。
   我在那儿度过了最狼狈最混乱的一段时光。
   住过30块一晚上的旅社。
   除了一台残破的电视,也只能收到十个手指数得过的电视台。
   其余的,什么都没有。
   我在天寒地冻的晚上洗了冷水澡,冻得我直喊“**!”。
   那时候的我,是有多窘迫。

[二十]
   在北方的城市结识了一群很有特色的家伙。
   总的来说,很仗义的正经人。
   其中有人对我说过,总觉得我眉间有不可勘破的悲伤。
   我举杯敬他,然后一饮而尽。
   却又抢过他手里的酒杯,说“算是回敬。”
   酒杯见底,朋友大笑。
   我在酒精刺激肠道的过程中压下想起你然后差点流出来的眼泪。

[二十一]
   靠着朋友的接济,我总算活过了那么冬季。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杜撰那一篇很长很长的文。
   直到我离开的那天,竟写了一万多字。

[二十二]
   还是回了厦门。
   我还是喜欢这座城市的气息。
   那时候我结识了一个女子。
   大我五岁。厦门当地人。厦**学院大三学生。
   家世,长相,学历都在一流行列。
   所有男生梦寐以求的女人。可她爱上了我,然后就在一起了。
   她左手长了个类似肉丁的东西,天生便有的。极小极小,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我与她牵手时碰到,随口说了声“我不喜欢”。
   结果她第二天瞒着我跑到医院去做手术割了。
   手术完后,到我住的地方为我洗衣服。
   左手包扎着,用脚踩住衣服,右手刷。我坐在大厅看电视。
   朋友来找我,看到此情此景。
   第一句话是,“黄孝瑾,你他妈不是人啊!”
   过后没多久,我以“我腻了”为由,分手。
   如今想想,我也想对自己说,“黄孝瑾,你他妈真的不是人啊!”

[二十三]
   我在网上看到一个叫梁子祈的男生和一个叫王格的女生两人之间的爱情故事。
   很美。
   然后我看着看着就哭了。
   我想你了。

[二十四]
   我去了北京。
   在那里的夜店认识了一女生。
   她说,“黄孝瑾,你邪得很魅惑。”
   结果我在听过这句话的第二天离开。
   几乎是落荒而逃。
   那句话,你也曾调皮地对我说过。

[二十五]
   我把那篇文写到了四万多字。
   想想,似乎已经不能称之为“文了”。
   于是我仔细地整理了很久。
   将其称为一本书。
   写给你的书。

[二十六]
   那一天是我生日。
   我十七岁了。
   当天早上七点多打电话给未睡醒的朋友借车。
   老远听见他的碎碎念。一言不发地拿了车钥匙。
   转身,上车,关了手机,启动,绝尘而去。
   我开着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缓刑了一整天。
   晚上去KTV开了总统包厢。买了蛋糕,点了十七根蜡烛。
  我唱了五月天的《天使》。
   然后什么都没动,留下错愕的服务员,离开。
   凌晨的时候在告诉公路上猛踩油门。
   脸上是狰狞的表情,以及不知是否被风垂落的泪。
   你说过,会陪我过每一个生日。
   凌晨,回到家的时候开了手机。
   信息提醒响了大半个小时。
   拔出电池,睡觉。

[二十七]
   我发现我体质越来越差了。
   咳嗽咳得几乎要死掉的样子。
   死了也好。
   起码不至于带着那些早该死去的思绪,这般苟延残喘地惴惴不安着。

[二十八]
   我写了《下一次爱谁》这首歌。
   最为喜欢的歌词是这样的。
  “下一次爱谁,还会不会让我流泪。”
  “下一次爱谁,还能不能有你的美。”
   下一次,爱谁?
   还会不会,有你的美?

[二十九]
   我终于写完了那本书。
   全部六万多个字。
   我将书名起为《北城以北,南城一隅。》
   北城以北,无止境的寻找。
   南城一隅,躲不过的思绪。
   结尾的两个字是你的名字。
   安宁。

[三十]

   晚上有人对我说。
   “黄孝瑾,你真的很懦弱。你总说你爱一个人,那个人是谁?她爱你吗?你们能在一起吗?你为什么不说?为什么不能像梁子祈对王格那样对她?你伪装的太多。”
   原话是这样的。
   我突然脑袋就炸了。
   然后,然后,然后。
   然后我就哭了。
   然后我喝酒了。
   然后我为你写了这不成文的文。
   然后我写不下去了。
   然后键盘上有成片成片的反光体。
   我想你了。
   你在徐志摩笔下的天堂里。
   那里,有没有人像我这样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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