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6】单车情结

个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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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没忍住,在丢了好几辆自行车后,又入手一台永久车,斜梁,26型的,车体湛蓝色,我又用白绳在车筐上编了一个大大的五角星,很惹眼,朋友称之为菜车

在私家车保有量持续上升,道路越来越拥堵的今天,能拥有一辆轻便的自行车,于我而言也是件幸福的事。我每天骑着它上下班,时间自由支配,一路哼着小曲、欣赏着沿途的风景,惬意自不必说,一路上随行遐想,任思绪信马由缰,有充分的时间去思考,这才是我喜欢骑行的重要原因。

现在骑行很时尚,马路上经常可见那些装束专业的人,骑着各色的三地车、变速车,围着面巾,擦肩而过,成为马路上一道流动的风景线。骑行有快有慢,随心情,各自享受着骑行带来的不同快感。我喜欢慢骑,一边骑一想事情,任时间在耳畔一分一秒地溜走,不急不愠,心情极其放松。也常常这样,骑着骑着车速就下来了,等回过神来,再加速前行。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自行车可是个大件,和电视机、洗衣机并称结婚的三大件。谁的家里有台自行车是件很荣耀的事情,那意味着你家的生活水平比别人家要好。那个年代,自行车是主要的代步工具。

很庆幸的是,小时候,我家有一辆自行车,那是一辆28型的白山牌自行车,高高大大,还比较笨重,老一代的人大概都骑过,那是父亲上班的代步工具。我对这台自行车觊觎好久了,每天吃完饭,我就推着这辆和自己差不多高的自行车前往村里的一个土路练车,那是一条笔直的土路,好多人都在那里练车的。

这辆自行车又高又重,想骑上鞍座非常困难,况且,即使骑上了,脚也够不着脚蹬。没有大人在旁边帮忙,我们这些小伙伴就自己练习,掏档骑是当时因时因势创出来的新式骑法。所谓掏档骑就是两手扶着车把,一只脚着脚蹬,另一只脚从大梁的空档伸到对面蹬另一个脚蹬,个子更小够不到两个车把的,就一手扶着车把,一手扶着大梁,身体随着脚蹬的转动,扭来扭去地骑。虽然骑法不雅,但在当时看来,只要能驾驭这个庞然大物,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后来,自行车越做越小,越来越普及,骑行也越来越方便,就连不丁点的小屁孩,也有属于自己的自行车。

每台曾经属于我的自行车都载着我度过一段难忘的时光,都曾留下过一路的欢声笑语高中时周末和同学骑行60里的山路回家;大学时晚上在昏暗的路灯下骑上很远的路从公园回校;上班时怀孕了还骑着自行车和同事有说有笑地上下班。即使现在有了新自行车,但过去和自行车结下的种种情缘已经深埋在脑海中,时不时地涌上心头,泛起一阵阵回忆,一阵阵甜蜜。

随风
2015.5.14 

文章评论

清香柚子茶

和你一起骑自行车去五爱还记得吧?一个来回把我晒得鼻梁都脱皮了,最羡慕你脚一支车就停了,这个我学了很久,现在会了[em]e113[/em]

欣欣然

车是我喜欢的颜色。现在路上越来越堵,骑着它还真的挺方便。但现在留给自行车的路越来越少,注意安全

草根青青

现在想想,“掏裆”的难度不亚于杂技啊!

想起了小时候的往事,真的就像你写的那样,大28的车“掏裆”骑,但我初中就有了一个兰色的小自行车,骑着上学,很牛的;高中跟同学一起骑车上学,边骑边聊;大学跟同学骑车去棋盘山,而且还两人共乘[em]e113[/em] ,那时的生活很美好、很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