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文分享(46):幸福是有的

个人日记

文/大辉
 
 
1

一直兢兢业业做事,谨谨慎慎做人,没成想这两天也走了背字儿。

出差点个大盆鸡,被人骗,吃完骨头一摆,就出来半只鸡架子。

我说,老板,那半只鸡被狗吃了么?

老板没吱声,老板娘扛着个马勺杀出来跟我理论——

大盆鸡大盆鸡,关键是盆儿,我放他奶奶个鸡头,也得算大盆鸡!

你瞅瞅你瞅瞅,菜单上我写大盆整鸡了么?!

我翻翻菜单,确实没有“整”字儿。

再看她虎背熊腰的像练家子孙二娘,就扔下钱跑掉了,没吃饱。

 

我想这不怪孙二娘,这都是我的错。

我想吃一只整鸡的话,我就得买上两盆大盆鸡。

要是孙二娘只用鸡头做大盆鸡的话,那我得买上十盆才能吃饱。

周瑜打黄盖,谁让我想吃来着,我对不起我的胃,没让它幸福。

 

当你全身心地对着生活大快朵颐的时候,生活给你准备的可能只有半只鸡。

这样的发现往往都不是前置的,你必须吃完才能明白。

但以幸福的名义,我相信,你总有办法能让自己吃饱。

 

2

事不随愿,常会出现,生活就是这样的一份儿菜。

在一群人的世界里,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甚至也不是人能说了算的。

 

从我住的地方到海边,走过去要用一小时,跑过去要用半小时。

从这种核算方法来看,哥们跑起来基本上是一种猪的速度。

我平常不这么侮辱我的速度,我跟所有人一样,称其为慢跑。

 

我选择慢跑的原因,不是为了减肥。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浑身的肉是劳动人民汗水的结晶,让它们平白无故地蒸发掉,我下不去这个狠心。

我选择慢跑,是为了让大脑生产多巴胺,让自己快乐一些。

要让自己更加快乐一些,就需要提速。

然而,我的慢跑生涯就在我打算提速的那一天晚上中断了。

因为我不能拿条棍子上街跑步,尤其在晚上。

那样很容易招惹被派来值夜班,心情一般都很糟糕的巡警。

 

那天晚上,当我跑到一个路口的时候,至少从路边窜出三条野狗呜哩哇啦地跟我对峙。

吃货不打诳语,哥们小时候吃过狗肉,听说吃过狗肉的人容易被狗咬。

所以没有恋战,三步一回首地躲回了家。

我想狗肉吃了就没法吐出来,而那个路口是跑步的必经之地,所以需要另想个辙。

于是打算带几个包子,跟它们交个朋友算了,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可我发现这么做根本行不通,野狗们无论大小还是数量,每天都不一样,经常换岗。

带的包子不够就麻烦了,不患寡而患不均,那样容易掐架,容易殃及路人。

再一想,我也怕把它们喂上瘾了,它们会追到我家。

那时看来,如果想继续安全地慢跑下去,就只有一种做法了。

那就是,我得摇身一变,成为一条狗。

 

一段时间之后,跟一朋友开车出去吃饭。

经过那个路口的时候,我指着那群野狗给他看。

然后说,就是因为这群家伙让我的多巴胺和快乐统统变少了。

这家伙不是好人,因为他让我在害怕狗和想要快乐之间做出选择。

还充当心理医生:你不用回答我,我相信你的内心已经给出答案了。

给出你二姑夫了,这么恶心的选择是人能够做到的么?!

可一回家我就没忍住,趁着夜色出门了。

 

小星星儿那个闪亮啊,都在对我眨眼睛。

小月牙儿那个皎洁啊,像是跟我在微笑。

小海风儿那个乱吹啊,如同在脸上抚摸。

我颠儿吧颠儿吧就按着老路往前跑,心情愉快起来。

然后我就看到那些狗狗也纷纷从路边跑了出来,咆哮着狂吠着非常热情地跟我打招呼。

在离他们还有五米远的时候,哥们儿加速了,身后飚上了一群狗。

飞经公园门口时,老太太们停下小苹果步伐,看的目瞪口呆,就像我偷了那群狗的钱包。

可哥们儿已管不了那么多,只有夺路狂奔。

脑海里除了多巴胺和快乐之外,别无他物。

 

你所有的决定都问过你的心,且都是它答应过的。

以幸福的名义,无论什么决定我们都没有理由后悔。

因为,我被咬后,在打狂犬针的时候,脑海中的那些多巴胺还在。

 

3

生活就像一杯古酿,快乐是水,幸福是酒精,日子久了才能品出味道。

初初一呷是恬淡,被风一吹又很容易让人上头,醉掉的人才能体会到美。

 

柱子爱喝酒,大家都很怕他。

一天我突然收到他的短信:吾将千里走单骑,群魔乱舞中取你首级。

我很害怕,就要打包出门躲掉,还未来得及离开,这货就到了。

 

群魔乱舞个毛线,就俩人坐在韩国菜馆的炕上,一杯一杯地喝烧酒。

开喝之前柱子定标准——

野蛮女友式,一口一个啪啪地干,干完之后,眼一闭来一句席~~巴~~。

这舞鹤酒跟水似的,味蕾不给你任何二锅头般的提醒,喝起来没赶脚。

当我跟柱子席巴了几次之后,穿堂风一过脑门,连菜都看不清了。

而柱子才刚刚开始,眼泪吧嗒吧嗒掉下来。

滴到酒杯里,再端起来啪地一口干掉:席~巴~,今天是520!

 

柱子说,他第一次听说520代表我爱你,是在大二。

那天同系一女孩儿提议带他去学校的书店买本习题集,一个月之后要考四级。

于是在铺满五月阳光的书架中间,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着。

女孩随口问他几句Chair椅子Bed床Father爸爸Mother娘之类的简单词汇。

柱子盯着她的头发,口齿不清,无法Spell。

于是女孩很生气:知道今天几号了吗?!

柱子摇头,女孩说:520,我爱你。

然后女孩帮他选了一本书,然后走掉。

柱子抱着书,满脑子的520。

一个月的时间,辅导书被柱子翻烂,过了四级。

全班震惊,舍友绝交。

柱子想,与其感谢她,不如爱上她。

然后买了一套三毛送过去,女孩哭得不行,发短信约他晚上到湖边细聊。

两人见面,女孩儿的劲儿还没过去,泪痕未干:你说荷西这样的人好不好找?

柱子说:总会有的。

然后女孩就接了她男朋友的电话,跑到一边去聊了半个小时。

柱子坐在一边,看着前面的湖水,觉得那个她说出来的520估计什么也代表不了。

 

柱子跟她成了很要好的朋友,直到毕业之后,两个人还联系。

柱子常常借口出差去她的城市看她过得好不好,请她吃顿好吃的,然后离开。

直到女孩儿结婚,柱子过去跟她吃了最后一顿饭,那是一顿热情洋溢的喜宴。

 

一个人的爱情,对方就是北极星。

你跟着它走,却永远也靠近不了。

终于有一天,你发现那闪亮的北极星,只是在你头顶徘徊了一阵的飞机尾灯。

于是,连原来的方向都没有了,生命就此进入另一个轮回。

幸福突然被抽空,一直带着面具的孤单也清清楚楚地走到了面前。

这就是让人遗憾终生的事情。

 

柱子说——

别看我哭,我是想起了520的那个下午。

那天,书店外面的阳光太炽烈,照的我睁不开眼睛。

里面夹杂着无数鲜花和飞絮的气味,饱满,热烈,有永不止息的力量。

我当时站在她的后面闭上了眼睛,将那一刻放进了心底。

每当一个人走上坡路的时候,没人陪我喝醉不了的美酒。

每当一个人走下坡路的时候,没人叫醒睡在路边的自己。

我都会想起这个画面,朝朝暮暮,感谢她当时的陪伴。

这么多年来,我才明白,如此来想,会比较幸福。

 

柱子走后,没人再会提起这段往事。

你念念不忘的往事,往往是别人的无足轻重。

你的闭门造车和画饼充饥,往往是别人茶余饭后一杯一杯的闲酒。

以幸福的名义,记住一切的美好,然后忘记一切的遗憾。

 

4

十三岁的时候,我人生当中的第一辆自行车还没有到来。

我姐骑着一辆飞鸽载着满世界的幸福,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我想,你神气什么,还不得载着我上下学?

我就坐在你的后座上,有本事你不载我。

我姐很有本事,她去找男同学玩,就把我扔在马路边。

 

后来我姐毕业工作,我顺理成章地骑上了飞鸽,却被人笑话是女式自行车。

我跟老妈提,我要考了第一,能不能给我买辆山地车。

老妈点头,我考了第一,可连山地车的毛都没看见,我还是骑着女士飞鸽。

我心领神会父母望子成龙的期望,于是接二连三地考第一,最后还是飞鸽女式自行车。

待到没人笑话我的时候,老妈说:孩子,男子汉骑什么车都是男子汉,以后要记住。

 

再过几年我就会步入三十岁的行列,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都有了新的理解。

有朋友拿出方案来劝我对他的项目破釜沉舟,说那才是男子汉。

我说,看情况吧,因为男子汉的意义已经变了。

原先敢打敢冲,不会贪生怕死,就是男子汉。

而现在幸福是第一位的,而且幸福都是稳稳的。

破谁的釜也不能破幸福的釜,沉谁的舟也不能沉幸福的舟。

 

以最幸福的名义,我们在乎的并不是短暂的投机,而是长长远远的一切。

比方说,飞鸽自行车已经锈掉了,可我还是忘不了坐在姐姐后座上的那些日子。

比方说,老妈现在已经不再管我了,可直到现在我还受益于她对我的谆谆教诲。

 

5

在我们或急如狗或静如猫的日子里,身心俱疲有之,欲求未满有之,万念俱灰有之,穷途末路有之。当你快过不去的时候,当你无法忘怀的时候,当你触不可及的时候,当你失魂落魄的时候,就去找找幸福吧。

 

理得清的事情就当今天的下酒菜。

理不清的事情就先放进冰箱冻着。

明儿一早拿菜刀剁,锤子锤,高压锅蒸它个二表舅的!

 

假以时日,所有的事情都会水落石出,包括对幸福的渴望及幸福本身。

因为,幸福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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