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龚知府请辞》——吸毒市长龚卫国小传
庸人有叹
龚卫国,壬子年生,湖南益阳人也,学中举人,官至知府。其人方脸大耳,浓眉环眼,人谓眉有杀气,然笑容可掬,辞貌近人,以亲民著称。
龚历任星龙二城之要职,仕途坦荡。辛卯年季夏摄临湘知府,腊月得补。时有一人,名戴金海,撰文以表三功:曰打黑,曰反腐,曰为民。谓公仆任后,夜不必关门,日无需闭户。图文并茂,赞颂有加,赞天青,赞水蓝,赞路净,赞民和……间举不谐,违章停车之个例,无伤大雅,反增信据。其誉实乎,唯治下心知,我等细民,实难究也,究之如何?
古言民不与官斗,然世事无常。癸巳年癸亥月,龚知府辖下有民刘其军,因征地折银之故,偕同村二人,一纸诉状将其告之公堂。初,法司不受,言原告不妥;复改,又拒,谓呈词有误;再改,终受理,时癸巳年甲子月壬子日,次年丙寅月丙寅日得批。
甲午年己巳月癸巳日,刘终获传案,其于采风官言:法司本欲延期,吾以律法之条相逼,方如愿也。此语初闻有若自得,然不可深思。是日问案,龚未到堂,言公务繁忙,使人代坐。刘于堂前侃侃而谈,且备“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空谈兴国、实干兴邦”之句,实乃用心良苦,虽山野村夫足惭饱学之士,然此案终未堂判,查而未夺或无查无夺,此后皆未有闻。前人曰“民不举,官不究。”幻梦不以为然,今时若民举亦不究,如之奈何?唯读书人一声长叹,湮于八百洞庭浪涛不复闻。
刘龚二人,一民一官,其后皆因此案知名。何故哉?官府诉讼,时人皆惧,刘一细民,学识不过秀才,年岁已近六旬,竟而自学律法,屡屡进京上访,又复告知府,闻者莫不能惊?莫不自惭?龚处此事,亦得善声,因“知府与民皆从法”之语也。
幻梦知龚,实因坊间传言,曰巡检至,约谈不得晤,电之关机,短信无回,此后告谢,负荆请罪;又有一说,称押离讯问。众说纷纭,孰真孰假?问之府署,曰“请假”,曰“辞职”,曰“公卿之事无以知”。
不得真相,是问度娘,以探生平,有邸报称:乙未年己卯月甲辰日,龚延府署要务,率下属各部十数魁首,往视患血证之学子,其捐银两千,众捐三万余。别时知诊费相距甚远,乃嘱数县尉齐力以助。学子双亲感激涕零,再三顶谢龚及朝廷。
以此观之,龚目虽短视,然胸有远见,知善举以赢口碑,或于礼部任职所悟。然救一人于危则终生为善乎?实难定论。又忆前人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举目观世,达者几何,善者几何,济世者几何,不胜唏嘘!
复数日,坊间传闻甚嚣,言龚吸食鸦片,或飘飘然忘乎所以,或生平之为有愧于心,竟电巡捕司,称有加害于己者,举司皆惊,视为重案,速至,乃得真相,大惊。真耶假耶?采风官风闻而至,又问府署,曰“只知有恙,未闻吸毒。”
乙未年庚辰月丁卯日,有邸报现寥寥数语,称龚因吸毒已立案,霎时举国皆知,有网民叹:黄赌毒,齐矣!幻梦曰:龚卫国,公之如此是为国乎?
是愿龚后,更有良人,唯愿公侯,更多良臣!
文章评论
美丽日记
有才[em]e179[/em]
梅窠
汝所撰?[em]e114[/em]
Because of you
一针见血
[em]e328139[/em] 莫相离 ━╋
先不论事情真伪,就这文学。我服了。
散发弄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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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墨
[em]e113[/em][em]e113[/em]知府是省长级别的吧,这个充其量也就是个比保长大点的官,还没知县大,卿某某才是知县级别的
试试去爱你
敢问兄台出自何门?[em]e108[/em]
此间少年
知县
孤冢
烧了不少脑细胞吧[em]e128[/em]
孤独的鹰
[em]e179[/em]
江南天地
此文承自华夏儒家文化之正统,,,览之甚为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