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是平衡各方利益、获取民意的重要途径。一项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出台前,通过听证让各方充分表达意见,减少政策出台后的执行摩擦,是大有好处的。现在,听证也越来越多地走进立法、决策等活动中。但需要指出的是,当前不少听证会存在参加人员不对称、获取信息不对称、左右结果不对称等问题,所以听证会在民意搜集上往往是“形式大于内容”。
听证会由谁来组织、怎么组织、谁来监督,事关听证会的质量和公正。但目前一些听证会往往由出台政策的一方来组织,从出发点上说,组织方本能地想顺利通过政策的出台,因此在选择参加的对象上,就变得“很讲究”——尽量找一些外行的代表,尽量找听话的代表,尽量找利益相关的代表。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听证会变成了报告会,大家欢声笑语,一团和气,一听了之。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听证会的场面看上去很激烈,但说归说,做归做,听证会改变不了决策结果,这样的听证像是牢骚会,开完就拉倒。
点评:“不对称的听证”离真实的民意远得很,拿“不对称的听证”去做决策的装点,收获的是草率的决策,流失的是真实的民意。
2009-09-14 10:42:44原发于 凤凰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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