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信访将转向司法渠道
个人日记
 2014年,国家信访局要求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不受理、不交办、不协调。
不受理就是信访部门不受理已经进入或应该进入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不交办就是对群众来信中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不交办转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
不协调就是不协调涉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政府部门要尊重司法结论,维护司法权威。
“三不原则”间接疏导了涉诉访民信访走司法渠道,而不是去党政部门去喊冤。
不受理就是信访部门不受理已经进入或应该进入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不交办就是对群众来信中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不交办转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
不协调就是不协调涉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政府部门要尊重司法结论,维护司法权威。
“三不原则”间接疏导了涉诉访民信访走司法渠道,而不是去党政部门去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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