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官的风骨
个人日记
在夏代的奴隶制国家机构中,已设置了史官。《吕氏春秋·先识篇》记载:夏桀荒淫无道,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进行劝谏,无效,即弃而奔商。由此可见,夏代已经有了史官,而且在实实在在的工作着。
殷商时代,甲骨文中有“作册”、“史”、“尹”等字。《说文解字》:“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即史的初义是指古代记事之官吏,即史官。金文有“作册内史”、“作册尹”的记录。据王国维在《观堂集林》中考证,“作册”和“内史”是同样的官职,其长官称“尹”,都是掌管文书、记录时事的史官。
到了西周,朝廷设有史馆。据《周礼》记载:史馆中的“史官”是“世守其职”的,负责记录君王言行,发布朝政信息,其主持人叫做“太史”。“史”们有明确分工,左史记言,右史记事,紧随在君王身边,负责现场记录:凡专记内庭之事、人事任免者为“内史”,凡专记外廷之事、国家军政大事者为“外史”,凡专记后宫之事者为“女史”;还有一批在史馆供奔走服务的“小史”。这些史官的第一责任是“现场记事”,他们要把记录依年月日累积排列起来,整理后就成了“历史”书。
春秋时期,“君举必书”,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等史官。“大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礼记·玉藻》说是“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可见,史官的分工和职责是十分细致、明确的。齐国的大臣崔杼杀了国君,齐国的太史秉笔直书,写下“崔杼弑其君”。崔杼大怒,把太史杀了,并一连杀了他的两个兄弟,而太史的第三个弟弟又接着写下去。崔杼没有办法,只好作罢,由他写。民族英雄文天祥也为之感慨,在《正气歌》中写道:“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秦汉以后,史官的名称繁多,职务各异,但史官的设置却一直保留下来。秦归太史令,汉置太史公,史官职责由太史公负责,常务工作由史书令史承担。唐设起居郎,还有兰台令、柱下史、著作郎、左右史等等,历朝历代都有史官。
唐朝刘知几著《史通》,对古代史官建置的起源与演变,有详细记述。他认为史之为用,是“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的大事。假如没有史官,就会善恶不分,是非不辨,功过不清,结果是“坟土未干,妍媸永灭”。因此他说:“苟史官不绝,竹帛长存,则其人已亡,杳成空寂,而其事如在,皎同星汉。用使后之学者,坐披囊箧,而神交万古;不出户庭,而穷览千载。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若乃春秋成而逆子惧,南史至而贼臣书。其记事载言也则如彼,其劝善惩恶也又如此。由斯而言,则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有国有家者,其可缺之哉!”其实,对于“史之为用”,历代帝王心里也很明白。不过,他们设置史官,是沿用“君举必书”的春秋传统,并不考虑什么彰善瘅恶、激浊扬清的问题,目的只是为自己树碑立传,流芳百世。
“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因此,才、学、识,乃史官必备,“非识无以断其义,非才无以善其文,非学无以练其事”。更重要的是,当史官,就要立心纯正,不唯势,不唯利,只为实。《左传》记载,提到当时晋国的重臣赵盾得知晋灵公要杀他,于是连夜逃走。赵盾的族人赵穿不满,把晋灵公杀了。之后,赵盾回来,立了晋成公。晋国的史官董狐,记录这段历史时,就写“赵盾弑其君”。赵盾分辩,灵公不是我杀的。董狐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结果仍以“赵盾弑其君”记载于史,为此孔子赞董狐是“古之良史”。
“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春秋时代,诸侯挟持天子、大夫放逐诸侯、家臣反叛大夫、儿子谋弑父亲,所有的人都在疯狂地追逐着权力、地位与利益,又都在追逐权力、地位与利益的过程中丧失了理性。“《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周文王及周公时代等级森严的礼乐制度此时已经成为美好的回忆,取而代之的是列国间相互倾轧的“礼崩乐坏”、“春秋无大义”的纷争时代。孔子编定《春秋》,寓礼乐制度于说史叙事之中,体现出来的褒善贬恶的政治理性,被后世儒学学者尊为“春秋大义”,希望借此提供“历史经验”,褒贬前人、警戒后人。《春秋》“微言大义”,从它面世之后,激励有众多“成仁取义”的志士,也让历代“乱臣贼子”为之惊惧、却步。因此,儒家学者们说“春秋大义”震慑了乱臣贼子,也就是说“春秋笔法”刺痛了乱臣贼子心灵世界,也彰显文化的力量、史笔的力量、舆论的力量。
鲁迅评说司马迁的《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就是因为司马迁撰写《史记》,态度严谨认真,实录精神是其最大的特色。他写的每一个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都经过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对史实反复作了核对。汉朝的历史学家班固说,司马迁“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也就是说,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后来司马迁因为替李陵辩护,被关进监狱以后,案子落到了当时名声很臭的酷吏杜周手中,杜周严刑审讯司马迁,司马迁忍受了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残酷折磨,被判了死刑。据汉朝的刑法,死刑有两种减免办法:一是拿五十万钱赎罪,二是受“腐刑”。司马迁官小家贫,当然拿不出这么多钱赎罪。腐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悲痛欲绝的他多次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伏法而死”,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 从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为太史令后开始阅读、整理史料,准备写作,到太始四年(公元前93年)基本完成全部写作计划,共经过十六年。这是他用一生的精力、艰苦的劳动,并忍受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拿整个生命写成的一部永远闪耀着光辉的伟大著作。
史官,历史是什么就写什么,不能隐讳事实真相,“直笔”才能治史,这才是史官的风骨。“德若水之源,才若水之波”,不管你才有多高,官有多大,钱有多多,如果少了“德”这根骨头,你不会写出有价值的史书。中国历史上,史书多如牛毛,能让荡人心魄也就那么几部书。史官更是比比皆是,然而能立得住脚的就那么几个人,然而他们才是民族脊梁,他们身上体现了史官的风骨。
2015年5月28日
文章评论
tkz
直笔治史——民族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