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读书笔记之五

转载

2009-09-05 16:22

 
  金陵十二钗正册续 
题记:文中内容99.9999%来源于各种资料,非本人所写。 

7、迎春 
   后面忽见画着个恶狼,追扑一美女,欲啖之意。其书云: 
    子系中山狼, 
       得志便猖狂。【甲夹批:好句!】 
        金闺花柳质, 
        一载赴黄粱。
 
    这是说贾迎春的。 
    目前学术界较为认同以下对该判词释议: 
  (1).子系中山狼——“子”,对男子表示尊重的通称。“系” ,是。“子”“系”合而成“孙”,隐指迎春的丈夫孙绍祖。语出无名氏《中山狼传》。这是一篇寓言,说的是赵简子在中山打猎,一只狼将被杀时遇到东郭先生救了它。危险过去后,它反而想吃掉东郭先生。所以,后来把忘恩负义的人叫做中山狼。这里,用来刻划“应酬权变”而又野蛮毒辣的孙绍祖。他家曾巴 结过贾府,受到过贾府的好处,后来家资饶富,孙绍祖在京袭了职,又于兵部候缺题升,便猖狂得意,胡作非为,反咬一口,虐待迎春。 
  (2).花柳质——喻迎春娇弱,禁不起摧残。 
  (3).一载——一年,指嫁到孙家的时间。赴黄粱——与元春册子中“大梦归”一样,是死去的意思。黄梁梦,出于唐代沈既济传奇《枕中记》。故事述卢生睡在一个神奇的枕上,梦见自己荣华富贵一生,年过八十而死,但是,醒来时锅里的黄梁米饭还没有熟。 
  补充说明: 
  目前亦有其它解释,尚无定论,特列出供阅者参考: 
  一般把“子”“系”合并在一起,比喻“孙绍祖”是忘恩付义的中山狼。其实这样是不对的,“子”是你,“系”是“是”的意思。其实是说贾迎春是中山狼,因为这首诗是迎春的判词啊,是写迎春的,根本不是写孙绍祖的,如果这是孙绍祖的判词,你可以这样去理解,而孙绍祖的前世恰恰是东郭先生。 
  红楼梦这本书是一本讲因果报应的书,宣扬一种宿命,开头就说贾宝玉的前世为神瑛使者,林黛玉为祥株草,为报灌溉之恩,在人间实现一种以泪还水的因缘关系。 
  “子系中山狼”是说贾迎春的前世是中山狼,猎人一走,它便对东郭先生“猖狂”起来,而孙绍祖就是那位可怜的东郭先生,当时中山狼针对东郭先生犯下忘恩负义的大罪,那么就要来世以同样的方式还掉这种业债,就象林黛玉以泪还水的方式一样。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今世让你中山狼转生成“金闺花柳质”,这可不 是让你当“绣户侯门女”享福的,而是让你用来还东郭先生的业债的,这个“金闺花柳质”对上世是中山狼的贾迎春来说只不过是“黄粱一梦”。我们不应该为贾迎春感到可惜,恰恰相反,应该庆幸才对,她还了上世欠下的东郭先生的帐后,便可以在临终后回归仙班----太虚幻境,否则,欠债不还,就要魂归地府,在地狱里受罪。 
  〖收尾·飞鸟各投林〗 中“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就是说贾迎春的。作者也通过这种形式告戒世人,多做好事、善事,诸恶莫做,欠债要还,善恶必报是天理,当一个人受到冤枉、侮辱、不公的时候,都不是无缘无故的。 
     徒有慕鱼情认为还是子系中山狼是说孙绍祖的。判词的头一句就是:“画着个恶狼,追扑一美女,欲啖之意”。这是暗示迎春要落在一个恶人手里被毁掉。那么说迎春是中山狼转世就有些牵强了。但说迎春是中女狼转世的说法也有一定的道理。就当是闲趣吧。 

8、惜春
 
     惜春是贾府四春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其号“藕榭”。她是贾敬之女,贾珍之妹,母亲早死,父亲又出家修道,所以她留在贾母身边,同三个姊姊在一起。她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的爱护,是一个命苦的“小姐”。第3回通过黛玉的眼睛写她“身量未足,形容尚小”。   
     惜春一生的命运、结局,在第5回所写的“金陵十二钗”正册中已作了预示。小说中写道:   
    后面便是一所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其判云:   
    堪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   
    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在《虚花悟》曲又写道:   
    把这韶华打灭,觅那清淡天和。说什么,天上夭桃盛,云中杏蕊多。到头来,谁把秋捱过?则看那,白杨村里人呜咽,青枫林下鬼吟哦。更兼着,连天衰草遮坟墓。这的是,昨贫今富人劳碌,春荣秋谢花折磨。似这般,生关死劫谁能躲?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   
    除了判词、图画和《虚花悟》曲之外,《红楼梦》中还有多次暗示性的描写,表明惜春最终是出家修行。(1)同小尼姑智能儿玩耍时曾说过将来剃了头发出家修行;(2)第22回他写的灯谜:“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这是“佛前海灯”,含有看破红尘、遁人空门之意。   
    同众姊妹相比,惜春最不善于诗词一道,全部小说中除了那首“佛前海灯”之谜外,在题大观园时他写了一首《文章造化》,诗意平平而已。后来就几乎见不到他的大作了。他喜欢绘画,被贾母指定画大观园图,但论绘画的知识还不如宝钗。他与妙玉合得来,有时到妙玉处下棋,可能在棋艺方面算是不错了。他年龄小,性情孤介、心冷口冷意冷,对繁华的生活并不十分留意。   
    惜春一生在“悟”字上颇下了点功夫,也终于悟出了一点人生的“真谛”——正如《虚花悟》曲中所唱的词儿那样。但是,惜春的“悟”不是“顿悟”,而是在贾府由盛到衰,三春相继去尽中逐渐“觉悟”的。这是由表及里、由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过程。认识上升到理性阶段,就是“悟”。判词和曲中所说的“堪破三春”,就是他的姐姐元春、迎春、探春的悲剧结局,使她认识到人生纵有“桃红柳绿”也是好景不长。贵如元春,身为贤德妃,竟是关在那“见不得人的去处”。偶有一次“省亲”,以泪洗面,强作欢颜而已,最终逃脱不了一死的命运。二姐迎春,一生懦弱,恰又嫁给了一得势便猖狂的中山狼,终于被虐待而早亡。三姐探春可称女中丈夫,志大才清,可又是一番风雨路三千,远嫁他乡。三个姐姐的不幸而去,给惜春的打击非常重。尽管小说中没有写她如何评论,发何种慷慨,但从书中的有关情节中可以看出,这位性格内向、孤僻的小姐心灵深处应是颇多感叹的。   
    贾府虽然是国公之家,功名富贵奕世,但在内外矛盾斗争中终于大厦将倾,油灯将灭。惜春是亲眼目睹者,她从现实的生活中看到你争我夺的丑恶现象,令她心意灰冷,感到生活的无趣。这是古往今来许多大家子弟中常可以见到的一种现象。不久前,台湾报纸上报道了一位留美的“高于”子弟人了佛门,许多人不理解。其实,愈是在这种“高干”或是贾家那样的家庭中,愈对世事中的丑恶感受愈深愈愤。出走是一条路,出家绝于红尘也是他们选择的一条路。第74回写“惑奸谗抄检大观园,矢孤介杜绝宁国府”时,赶走了入画之后,惜春与尤氏有一段争论,尤氏还以为“四丫头年轻糊涂”,惜春说道:   
    状元榜眼难道就没有糊涂的不成。可知他们也有不能了悟的。又说:古人曾也说的,“不作狠心人,难作自了汉”。所谓“自了汉”,就是说只能自管自身。所以她说:“我不了悟,我也舍不得入画了。”在这样的时刻,惜春彻底心冷了,悟透了! 

9、王熙凤 
      后面便是一片冰山,上面有一只雌凤。其判曰: 

    凡鸟偏从末世来, 
        都知爱慕此生才。 
        一从二令三人木,【甲夹批:拆字法。】 
        苦向金陵事更哀。 

       这肯定说的是王熙凤。 
       在甲戌本的“一从二令三人木”下,有一条朱笔批注道:“拆字法。”由于警幻册子和“红楼梦十二支曲”关连于许多人物最后的结局和命运,因此人们都非常急于求得对这些判词的正确解释和答案。然而很奇怪的是,近两百年来研究批注《红楼梦》的人不计其数,对“一从二令三人木”这七个字至少提出了近十种解释,却至今仍没有一个能使大家共同信服的结论来。以至于像林语堂这样的大学者也不得不承认,第三句猜谜,至今无人猜出,是一种微憾。 

    目前红学界比较流行的解释是:“凡鸟”二字合而为“凤”,一二两句是说凤姐生于末世又很有才;“人木”合“休”字,“二从二令三人木”是指贾琏对凤姐态度变化的三个阶段,先是顺众,后是冷淡,最后休弃。但不同意此说的人也很多。 

    如台湾的严明认为,“二令”是冷字,而“三人木”则不是“来”字,也不是“休”字,应是“夫休”二字;“一从”的“从”字抽出五个“人”字,剩下“卜”字,如用“卜”字与“一”字拼起,就成为“下”字或“上”字,五个人应称为“众人”,因而由拆字法打谜,应是“上下众人冷,夫休。”可简化为“众冷夫休”,“众冷”是众叛亲离,再加上其夫贾琏将她休弃--这就是凤姐的结局!这确实是地地道道的拆字法,绕了很多的大圈子,最后得到这样一个结论。 

    美国的那宗训则认为,“一从二令三人木”是指贾母先听从凤姐的意见,对她十分信任;“二令”是贾母发现凤姐办事不力或不合电,于是亲自出面下命令;“三人木”是凤姐因病早逝,只好“休”了。这个解释,显得非常牵强。 

    美国的另一位学者周策纵则认为,“一从二令三人木”是指凤姐与尤二姐之间的事--这个解释与凤姐的结局距离太远,故赞同的人甚少。 

    梁归智则独辟蹊径,认为“一从”是“自从”,并不拆字;“二令”是“冷”;“三个木”是“俫”字的繁体--“倈”。这个“倈”在元杂剧中是扮演儿童的角色,称为“倈儿”,于是他认为“二令三人木”是“冷倈”,也就是“冷人来”。这个“冷人”就是“冷郎君”柳湘莲,他考证出柳湘莲后来当了“绿林好汉”,与受凤姐迫害的尤二姐前夫张华成了同伙,他们要为尤二姐、尤三姐报仇,所以对凤姐进行了种种攻击,致使她最后身败名裂--“哭向金陵事更哀”。 

    除以上几种说法之外,还有各式各样的解释,但都是“一家之言”而已,形成共识的解释几乎没有。这“一从二令三人木”七个字,不知难倒了两百年来多少聪明绝顶的饱学之士!直到如今,它仍无确解。 

    我们则认为,不必太为那“拆字法”三字所囿,联系到画面上冰山上的雌凤来理解判词,它应当是:冰山靠冷而凝成,一但销融,这只“雌凤”即王熙凤也就失去了高高在上发号施令的基础,于是大势去也,一切皆休,她只能“哭向金陵事更哀”了! 

    这样的解释,是否更合理而自然呢? 
    附:关于“一从二令三人木”的十一种解释 
    
   《红楼梦》第五回写贾宝玉在太虚幻境翻看金陵十二钗的“终身册籍”时,看到影射王熙凤的“是一片冰山上有一只雌凤”。其判曰:“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甲戌本、戚序本在“一从二令三人木”句下,有小字批注曰:“拆字法”。   
  可是,这一有关王熙凤评语和结局的七个字,到底如何理解,“拆字法”到底如何拆法,长期来没有人能作出圆满的答案。现把中外古今的《红楼梦》研究者的种种猜测,罗列于后:   
  (一)早在一七九五年(乾隆六十年),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一书中,第一个企图解释这句判词。他说:“案诗中‘一从二令三人木’句,盖‘二令’冷也,‘人木’休也,‘一从’月(目)从也,‘三’字借用成句而已。”   
  (二)一八五零年(道光三十年),太平闲人张新之的妙复轩评本,在此句下注曰:“王熙凤终局。‘二令三人木’,冷来也。”但“冷来”二字,他没有解释。   
  (三)一九一三年,王梦阮、沈瓶庵写《红楼梦索隐》一书时,沿用这一说法,来附会他们的主张的《红楼梦》影射顺治与董鄂妃故事的论点,并且说:“末世”就是“明之末世”,“冷来”,“言北方苦寒之族来居中国也,又由北京来定江南也。”   
  (四)一九二九年,北京《益世报》发表化蝶《金陵十二钗册》一文,其中谈到“第三句的‘一从’二字是一个‘从’字,‘二令’二字是一个‘冷’字,‘三人木’三个字是‘来’字,合在一处是‘从冷来’三个字”。但“从冷来”三个字从何解释呢?化蝶也没有答案,只说:“这个谜语实在难猜”!   
  (五)一九四七年,徐高阮在《人间世》第一卷第三期《读〈红楼梦〉杂记二则》中,提出新的看法。他说:“以我看来,‘从’就是三从四德的从,‘一从’是指熙凤闺中和初嫁守其妇道的时代。‘令’就是发号施令的令,‘二令’是指王熙凤执掌家政操纵一切的盛日。‘人木’就是休弃的休,‘三人木’是指凤姐时非事败致遭遣归的末路。”   
  (六)一九五四年,赵常恂写信给吴恩裕,对此句另有新解:“愚意以为‘一从’,是口,口内加一令字是囹字。‘三人木’是口内加人字木字,为囚字困字,疑凤姐结果或被罪困囚于囹圄,方与‘哭向金陵事更哀’意义相合。”吴恩裕认为“此解虽于事理相近,然于字义却远甚。”于是他在《有关曹雪芹八种》里接受了另一种意见,他说:“或解之曰:(大意)凤姐对贾琏最初是言听计‘从’,继则对贾琏可以发号施‘令’,最后事败终不免‘休’之,故曰:‘哭向金陵事更哀’云云。此说甚是。”   
  (七)一九六零年,严明发表《凤姐的结局——‘一从二令三人木’》一文,副题是:《试断红楼梦后书百余年之重要疑案》。他以为脂批既说是拆字格,就应该字字都拆,于是‘从’字拆成五个‘人’字加一个‘卜’字,五个人当然可说是:众人,‘卜’字加‘一’字,成为‘上’或‘下’字,‘二令’是‘冷’,‘三人木’是‘夫休’二字,合起来便是“上下众人冷,夫休!”简单点说,就是“众冷夫休”,即众叛亲离和被夫休弃是凤姐的结局。   
  (八)与此同时,美国威士康辛大学的周策纵认为,把‘一从’猜做‘上下众人’还不妥。他把“从”字猜做“人上之人”,即“人上人”,于是这句话就成为“人上人众冷夫休”。   
  (九)一九六一年,吴世昌的英文版《红楼梦探源》一书,推翻了上述种种猜测。他认为,“三休”是指第六十八回凤姐因贾琏偷娶尤二姐事跑到宁府大闹时说的三个“休”字。至于“二令”,他以为后来凤姐大约被命令降而为妾,这是第一道令;再被命令真正休弃,这是第二道令。所谓“二令”便是指的这“第二道令”。   
  (十)一九六一年十一月,《海外论坛》第二卷第十一期,发表周策纵《论关于凤姐的‘一从二令三人木’》一文,提出了“一个新解答”。他认为这七个字“是指凤姐害死尤二姐的事,谜底就在第六十八回“苦尤娘赚入大观园,酸凤姐大闹宁国府”和第六十九回“弄小巧用借剑杀人,沈大限吞生金自逝”这两回内。他举出“一从”二字,便是第六十八回开头,尤二姐受骗时说的:“奴家年轻,一从到了这里之事,皆系家母和家姐商量主张。……”的“一从”,“曹雪芹……为了怕人找不到线索,所以特地在第六十八回里尤二姐的口中用这两个字来作指标。”“二令”是尤二姐进园后,凤姐下的两个命令:一面“命”旺儿暗地里去唆使张华去都察院控告贾琏,另一面又“命”王信用钱去疏通都察院反坐张华以诬告罪。“三人木”是指第六十八、六十九回凤姐口中所说的“要休我”、“给我休书”和“还不休了”这三句话。所以他认为,“‘一从二令三人木’实在包括了第六十八和六十九两回的全部回目,指出了凤姐害死尤二姐的整个故事”。   
  (十一)最近,云南大学杨光汉有《‘一从二令三人木’新解》一文发表于《北方论丛》一九八零第五期,他认为,“一从”即“自从”之意,“二令”即“冷”字,“三人木”就是“人来”二字,合起来就是“自从冷人来”。但是,“冷人”是谁呢?他认为是“冷面冷心”的“冷郎君”柳湘莲,也是就是脂批所说“日后作强梁”的“柳湘莲一干人”,即指“绿林好汉、义军骁将”。于是他探测《红楼梦》后几十回的佚稿中,原有“暴民”造反的内容。“农民造反,震撼朝廷”,“这样,贾府及其政治代表就像唐代的杨玉环及其家族一样,成了众矢之的。皇帝于是不得不采取权宜之计,赐贾元妃以死,并籍没贾府,逮捕民愤极大的贾赦、凤姐等人,‘以谢天下’。”简单点说,《红楼梦》的原构思是:不仅要写出四大家族的毁灭,而且要写出一代王朝的覆亡。”   
  目前,关于“一从二令三人木”这个聚讼纷纭的疑案,仍未找到最能令人信服的解释,仍在继续探索和争论中。 
    判词前画的是“一片冰山,上面一只雌凤”。喻贾家的势力不过是座冰山,太阳一出就要消融。雌风(王熙凤)立在冰山上,极危险。 
  王熙凤是“护官符”说的“龙王来请金陵王”的王家的小姐;嫁给荣府贾琏为妻。她的姑母是贾政的妻子,即宝玉之母王夫人。书中说金陵四大家族“皆连络有亲”,即指此类。 
  王熙风掌荣府管家大权的时代,已是这个家族走下坡路的时期了。准备迎接元妃省亲时,凤姐慨叹:“可恨我小几岁年纪,若早生二三十年,如今这些老人家也不薄我没见世面了。”可见书中写的富贵生活较之其家族鼎盛时期还差得远,接着又趋向衰亡,所以说她“偏从末世来”。王熙风实际上是荣国府日常生活的轴心。她姿容美丽,秉性聪明,口齿伶俐,精明干练,秦可卿托梦时说她:“你是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秦可卿出丧时,她协理宁国府,就是在读者眼前进行了一次典型表演。从千头万绪的混乱状态中,她一下子就找到关键所在,然后杀伐决断,三下五除二,就把宁国府里里外外整顿得井井有条,真有日理万机的才干如果她是男人,可以在封建时代当个政治家。然而她心性歹毒,为了满足无止境的贪欲,克扣月银,放高利贷,接受巨额贿赂,为此可以杀人不眨眼,什么缺德的事全干得出来,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女魔王。她的才能和她的罪恶像水和面揉在了一起。因此当贾家败落时,第一个倒霉的就是她,将要凄惨地结束其短暂的一生。 
10、巧姐 
    这一首说的是王熙风的女儿巧姐。 
  判词前面的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这是暗示巧姐的最后结局是做一名勤苦操劳、艰辛度日的农妇。 
  巧姐是王熙凤的独生女。判词前的画面暗示她将嫁给一个庄稼汉,成为做饭纺织的农村妇女。从锦衣玉食的公府千金,沦为喂猪打狗的农妇,这是多么大的变化!在作者看来,这也是命运的戏弄。有人根据甄士隐<好了歌解注>里“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一句的提示,推测巧姐要被卖到妓院为娼,后被刘姥姥救出,同刘姥姥的外孙板儿结为夫妇。这个推测从书中可以找到根据。第四十一回写巧姐和板儿交换柚子和佛手的情节,很可能是预示他们未来的关系。板儿是农家孩子,将来是农民无疑,嫁给他才能纺线织布。高鹗续书写贾环、贾芸、王仁等人设圈套要把巧姐卖给一个外藩的郡王作安,刘姥姥偷着把巧姐接到乡下,由她作媒把巧姐嫁给一个大地主的儿子(并且是个秀才!),和作者的原意就有相当距离了。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正是对上层社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慨叹。倒是刘姥姥这个穷老太婆,受人滴水之恩,常思涌泉以报,使人感到人性善良的一面。 
11、李纨 
        后面又画着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冠霞帔的美人。也有判云:
 
    桃李春风结子完, 
        到头谁似一盆兰。 
        如冰水好空相妒, 
        枉与他人作笑谈。【甲戌双行夹批:真心实语。】 

      曹雪芹之所以也把李纨收入薄命司册页,就是哀叹她尽管后来儿子当了大官,自己封了诰命夫人,但终究还是无趣。通过她,作者控诉了封建礼教不许寡妇改嫁的罪恶。说作者通过这个形象展现了礼教压抑下青年寡妇的不幸。 
判词前“画着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冠霞帔的美人”。茂兰,指贾兰,说他要有出息,当大官。守着他的美人当然是其母亲。 
  李纨是宝玉的亲嫂子。她与其夫贾珠婚后生了贾兰,不久丈夫就死了。李纨同其姻娌王熙凤为人恰恰相反。王熙风像一团烈火,她像一堆死灰;王熙凤像一把利刃,她像一块面团;王熙凤贪求无居,她与世无争。在大观园诸女性中,她是最默默无闻的一个,她不注意别人,别人也不注意她。贾家没落后,贾兰要靠读书求取功名,“头戴簪缨”,“胸悬金印”,当一个大大的官;李纨要因此受诰封,“戴珠冠,披风袄”,荣耀一番。可是在作者看来,这也是没有意义的,接着就是死亡,还是虚幻。年轻守寡,晚年母以子贵,也不过供世人作谈笑资料罢了。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