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记

云言茜语

    闲着无聊,心血来潮,回味自己半生与酒的缘,不深,浅浅的,却又逃不脱酒的侵袭。

    我不是酒鬼,不是酒迷,更不是酒神。酒,串联着过往的每一段日子,话题也就扯得远了。

    记得最初接触酒,也不是真正意义的酒。孩童时代,竹林深处,邻居长生大爷家的大洗衣石板上,哥哥和我各据一方,你一勺,我一勺,饮水般喝着偷偷从家里拿出来的妈妈放在高高柜子上自酿的醪糟酒。

    竹子垂下弯弯的梢,风一吹来,竹梢盈盈舞动,轻拂哥哥的头再抚摸我的脸,哥哥说:“三妹,你的脸像红布。”我心里怕怕的,说:“哥哥,要是妈妈回来了咋子办?“滚烫的画面滚烫的脸。这个情节,如刻痕般留在了我的记忆里。

    学生时代,我是个成绩平平循规蹈矩的学生。跟着爸爸生活,那时的爸爸不沾酒;高中住校,那时的孩子不聚餐也不好酒。与酒,几乎无缘,无记忆可回记。

    青春岁月,亭亭玉立。一个大姑娘想必在那个半封闭半保守的年代,即使走上了工作岗位,也如水般清亮透彻。那时有朋友二佳人同事无数,没有夜市烧烤串串火锅鱼桩没有机会接触到酒。就连当初的相亲对象后来成为孩儿她爸的他常来常往之后,我们也没有单独下过馆子,更无缘酒的洗礼。

    这样无酒的生活一遛烟又过去了许多年。嫁给那时近万人的国营大厂的工人,人多房少,分房按资排辈,要间房估计比结次婚难多了。从那时的单身宿舍搬到家属区的一间带阳台的小屋再到两间带厨房厕所的套间再到后来商品房出道上市,我们过了住几年就搬次家的流离颠沛的特殊时期,直到住进了我们自己掏钱买的宽敞但不太明亮的小区底楼,透过窗户满眼绿色,栀子桂花香飘满园,家的意义真正存在了。

    年轮添了一圈又一圈,日子走了一年又一年。孩子已经快要小升初了,我在普瑞药厂的工作也寿终正寝退出了历史舞台。在去领取买断工龄钱的途中,遇到一个骑自行车卖狗的中年男人,一只毛绒绒的米色小狗从他挂在胸前的挎包里探出头来,萌萌的,一眼就喜欢了,取名米米,从此,它走进了我的家庭。我们的遇见,一爱便是一生。酒,还在襁褓中憨睡。

    介绍人介绍的不耆烟酒的他,已经兑变,幼蛾化蝶,慢慢成长为厂里的中间力量。曼妙的青烟乖巧的从他鼻腔唇间升腾,应酬不完的接待让酒在他体内循环又循环。那时的我,与酒都还没有正面交锋。只是每次闻到晚归的他满身酒气,一半清醒一半迷糊。

    换了新工作,文弱的我整天与铁呀铜啊打交道,很多人都不相信我从事的是体力劳动。他们给我冠以教师啊公务员啊坐办公室的让人羡慕的职业,我的表象骗了人,我就是一个下苦力的工人,工人这个称呼伴随我结束了我的职业生涯。

    就是这份工作,在这个车间,在这个班组,我与酒结下了缘。啤酒也在这个时期可以成箱的走进我的家。初初尝试啤酒,一股浓烈的潲水味让含在嘴里的那一口都难以下咽到后来一杯都能轻松吞下再至现在努努力一瓶也能搞定,完全得感谢那份超强度的劳作那个班组以及那些同事们。

    班组有男有女,那时我们常常一起出去聚餐。据我所知,除了我师傅酒量小点,其他兄弟姐妹都能嗨个二三两甚至七八两,啤酒就更不用说了。喝醉的姐妹,我还记得她们的囧态,或哭或笑,醉一而欢。潜移默化的,和他们一起工作的那十年,我不仅学会了熟练喝啤酒,也能沾沾白酒了,只是喝不了几口,一群人,觉得那样晕戳戳的不好,我酒量很小,也没醉过。脸倒是红过数次,红得热烈过头。

    近些年,街市的餐馆如雨后春笋般遍布大街小巷,川人好吃能吃会吃的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在这个多元化的时代,呼朋引伴或麻或歌或酒的休闲手法我也没有一一学会。墨守成规的生活,面浅内向的性格,我不善于娱人。我更喜欢,累了,自己给自己倒上半小杯自泡的酒,静静喝,喝到晕乎乎我要的那个状态。洗碗碟时,觉得自己明明动作很轻,碗碟却碰撞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或者家人在,我们对饮过后,明明自己在说话那声音却像是远方飘过来的回声。那就是我要的效果。比一群人狂欢更悠远恬静。

    后来,孩儿她爸的饭局,隔三差五也邀我同去。他圈子里的人都以为我能喝,因为上班累了不热的天在家总爱喝一二口白酒解乏,夏天爱喝冰镇啤酒驱热。这名声便一传二二传五的宣扬远了。其实,不是那个人不是那群人我会很矜持,不是任何场所酒都能入我口的。压根儿,我也喝得很少。在某些人眼里,那也不叫喝酒吧。

    不知何时,爸爸也爱上喝酒了。每每回家,便会下厨做菜斟满酒杯,我也会分到半盏。看爸爸喝酒的次数不少,我喝的时候不多。

    那时和我偷喝妈妈醪糟的哥,长大后中规中矩,全没了小时候的调皮捣蛋。他不抽烟不喝酒。爸爸去世一年零四十九天了,他那个带龙头的大酒缸后继无人,孤单地呆在上西街老屋阳台的角落。妈妈说,那酒缸是爸爸花了二十多块钱买回来的,里面的药和酒花了一百多,爸爸就享用了几个月。我曾对德明表哥说过,把酒缸送他。他喜欢喝酒,和我爸感情也好。他很高兴,说舅舅生前对他好能在舅舅走后留一样物件给他太巴适了。表嫂言语,反对表哥一天两顿酒。我们也很少见面,送酒缸的念想无限期拖延。

    前天,美红请客。我在她家厨房看到摆在灶台角落带龙头的大酒缸,心一动,我要把爸爸的酒缸搬回家。次日,妈妈进城去办事 我陪同,妈妈想把空着的屋子出租,以贴补透析的费用。我抱出大酒缸,擦干净尘埃。决定,继承爸爸未尽的事业。见缸如见父,喝酒如见父。

    随即,买了八斤十五元一斤的粮食酒,一斤冰糖,添进爸爸生前准备的药酒缸里,满满的,也是爱。

    这些叨叨细语,是搬回爸爸的酒缸引发的。你来,我请我喝酒哦。
图片 
 



文章评论

西西

好厉害,茜[em]e179[/em][em]e179[/em]

芙蓉花

偶尔三五好友喝酒,是一件很快乐的事!

小老虎

同一杯酒,却浸润了太多的回忆,太多的过往;我最初饮酒,大约是十二三岁少年时,当时繁重的体力消耗与稍显稚嫩的身躯完全不成比例,于是渐渐习惯了那种又苦又辣的也液体带来的朦朦胧胧的解脱感,也能让自己很容易的探访周公的世界,少不经事的我时常贪图一时之快却得付出一整天的时间来代谢酒精在体内产生的种种不适,居然还乐此不疲,这就是杜康的魅力所在吗?!

陈艳(花自飘零)

每一篇文都浸透了深情的思念,姐姐对过往,对父亲,对点滴的积累无限感动着读你的人,这个远远不止我!

嫣然一笑

姐抱回家的不是酒缸,是对父亲满满的思念![em]e178[/em]

HAPPY ZHEN

[em]e179[/em] 记忆中的酒,有太多的情感:偷偷喝酒——闻别人的酒味——自己喝酒——和同事聚餐饮酒——凑爱人的酒局——陪老爸小饮——收藏谢世父亲的酒缸,满满的都是回忆,满满的都是情![em]e177[/em] (白酒喝少了有好处,能舒筋活血,喝多了对身体不好)[em]e177[/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