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来 我 可 以

个人日记

                      喜欢狼不是因为看了《狼图腾》的首映,而是 因为一个关于狼的故事:狼是一种狡猾极凶残的动物,要围捕它,在草原上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可也有意外。就那天,巴图雅在检查捕兽夹的时候发现了一只狼爪,顺着血迹,巴图雅和同伴找到了狼窝,可窝里只有几只幼崽,巴图雅他们赶紧蹲守在附近。不一会儿,狼出现了,它虽然佝偻这身子但行动却很麻利,看来前爪的伤痛已经被它忘却了。
          狼越来越近,巴图雅却觉得不对劲,以狼的嗅觉它应该能感觉到他们存在的,除非····看来它是来硬的了。它越来越近,巴图雅他们看清了,它根本就不是什么佝偻,它背上还背着一只奇怪的兽,那家伙两只前爪都很短,实在看不出它是什么动物。突然一个激灵,巴图雅想到一个成语:狼狈为奸。它不会就是那传说中的“狗头军师”吧?正一会的走神功夫,它们已经走到窝边,,狼把“狈”放下,然后开始喂幼崽。巴图雅他们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狈”,它就是一匹母狼·····
         人就是这样,总是习惯性的用自己的思维去考虑问题,而忽略了事情的本真,其实真相它就在那里,你看或不看而已。爱情它就在那里,你爱或不爱而已。原来我竟然不如一只野兽懂得爱情,原来我只会受了伤自己舔舐伤口,忘却了时间也能让它愈合。原来我可以,在每次我最脆弱的时候,扑进你的怀里大哭。原来我可以。可是现在,你在哪里?你是否在下一个路口等待着与我再次擦肩而过?又或是相视而笑,抑或是从此相忘于江湖呢?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