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的血,永远只是番茄酱——张佳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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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奥运会,刘翔低头走进跑道。自那开始,这场浪潮业已展开。那年你就可以满网络看到“刘跑跑”、“刘退退”,看到对他高调作风的厌恨,看到对他代言广告的讨伐,“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四年之后,你随便打“刘翔退赛”,还是可以找到当时的言论。
一种相当流行的看法是:
“哪怕他不跑,走也要走到终点!”
——历史上确有如此故事。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坦桑尼亚选手约翰·阿赫瓦里在马拉松比赛里右脚受伤。他缠好了绷带,然后一步步挪进体育场,完成了比赛,然后留下那句著名的“我的祖国从七千英里远方送我来这里,不是让我来听发令枪响的”。

疼痛吗?无所谓。疼在别人的腿上,感动是留给自己的。以前初有电影时,看到车子驶过,观众都会惊怕;老年代默片那么呆傻的爱情故事,还能骗得眼泪哗哗;而现在,切肉见骨都未必算重口味了。传奇一再重复就不成其为传奇了?不不,这是个消费疼痛的年代,疼痛、悲哀与死亡,不过是电影里的番茄酱。一个人的苦命也许换来一个微博的感动转发,下一秒烟消云散。


2012年,刘翔在伦敦奥运会的所作所为,和2008年相反。他没有知难而退。他跑了。他倒下了,受伤了,跟腱伤了。他走回场边了,然后又回来,一路蹦跳着完成比赛,和栏架吻别。这简直像是另一个平行宇宙里,2008年命运的交叉点。
如果你在2008年喊过一句“如果刘翔跑了并真受伤了,大家就不会骂他了!大家指责他,是因为他怕承担压力没跑!”——那么,看一眼2012年好了:
他跑了,然后跟腱伤了,可还是不会妨碍世界继续有罪推定、捕风捉影。世界那么大,总有人凑几个证据就想当柯南,虽然许多置疑手段更像是张绍刚。四年前,刘翔应当像个倒在沙场的英雄,带伤也要走完。四年后,刘翔走完了,于是他又成了演员。跟腱的伤?啊,那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哪怕是假的,必然也没有丝毫的疼痛,那只是番茄酱!



1988年,李宁已老,该退役的年纪,被迫去参加了奥运会,失利。回国后被热情观众寄去了刀片和绳索,呼做“体操亡子”,判了抹脖子和上吊的罪过,连机场工作人员都在说“摔哪不好摔,去奥运会摔!”。这个典故在刘翔摔倒后,又被BBC的解说员拣起来当作笑话了——当然对中国人来说,这个段子并不那么好笑。问题在于,英雄并不那么好当。2009年NBA西部半决赛,火箭VS湖人第一场,姚明终场前受伤,走进过道,又毅然回来,带领火箭决胜。两场后,这个伤势致了命。如果你能回到那时,你是希望姚明逞英雄回来,还是索性休息了?
往前一年,同样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应力性骨折不到半年的姚明提前复出,带领中国队把欧洲之王西班牙逼进加时,让中国最后一次打到世界第八。如果那时有选择权,你是愿意姚明多打几年,还是提前复出,拼这个第八?

但运动员,尤其是中国运动员的疼痛、伤病、手术状况,从来不发生在观众身上。对那么一部分人来说,他们四年才看一次奥运会,四年才看一次世界杯;他们偶尔也知道每年5月有欧洲冠军杯决赛,每年6月有NBA总决赛;时髦一点的,知道每年2月有NFL超级碗,每年3月有美国大学生篮球NCAA64强锦标赛。他们未必那么喜欢体育,他们喜欢的,仅仅是这样一种感觉:“我喜欢的球员和我是一体的,他成功了意味着我成功,他失败了意味着我失败”;同样,“我讨厌的球员一旦失败了,就是我的大成功。”如此而已。

在这个时代,很可喜的一点是,越来越多的人已明白,中国的竞技体育有其问题,举国体制和金牌英雄背后也有许多无奈,冠军伟大不等于中国伟大不等于自己伟大。但是,分得清冠军和英雄区别的人,却时常并不明白,曾经的英雄也是凡人。


去年姚明退役时,我写过一小段。世上总是有一群“姚明只不过是中国媒体和球迷集体塑造的假大空形象”的清醒真相帝。实际上,他们给自己预设的虚拟攻击对象,并非姚明本人,而是一个叫做“姚明”的概念,一个标签。加诸姚明身上的媒体宣传,以及随之而起的姚迷,是他们真正的攻击对象。在许多姚黑概念里,“姚明”=“主流媒体”=“商业吹嘘”=“某些对NBA知之甚少的姚迷”。有部分姚黑的情绪可以这么总结:
“媒体是浮夸的,我们是真相的,庸众是无知的,所以我们要攻击;攻击了你们拥戴了人,就等于攻击了你们全体”。这种带点逆反情绪的“媒体吹嘘啥我们就打击啥”的义愤,让各种狂欢式掐架得以延续。

对刘翔来说,这道理有些类似。许多攻击者预设了“我是在揭露真相、戳破商业骗局”的立场。问题是,刘翔被他们绑在了刘翔背后那更庞大的东西上,当证据不足以确立时,这种对“更庞大的东西”的义愤感,就代替了证据。所以成了一个搞笑的局面:那么多人声称痛恨政治化,但遇到事情,第一件事就是把体育往政治上面引。




一个创造过世界纪录的、拿过大堆冠军的、过去十年最出色的110米栏运动员之一、优秀的田径老将,在奥运会输掉了比赛——这样简单的表述,为什么许多人难以接受?因为有段时间,一个普通田径运动员曾被推到英雄的高度,于是总有人不愿就此放过他。这像是我小时候遭遇过的局面,有个叔叔对我说:“小子,你妈妈说你五岁就会写好多字了,你写满这一面作业簿给我看看!”当时我都没想过,该跟他说“这种事你找我妈妈呀,找我干嘛?!”这个时代得继续消费英雄,无论是英雄的辉煌还是英雄的疼痛。刘翔跑与不跑,都得被当作话题。你可以说,没人逼他跑逼他受伤啊,是组织的要求把他推上去的;但实际上,这是场合谋。有一片人把他当作了英雄和图腾,而另一片人就真的把他的职业生涯当作一场戏剧,最后必须配上好莱坞式的结局,才够完美。2008和2012的对比很是明晰:跑或不跑,命运的答案其实是差不多的。


《让子弹飞》里,陈坤对张默提出一个恶毒的逻辑:想证明自己没有偷吃,就得剖腹自明。刘翔差不多是如此:无论他是否表演,为什么他非得冒着受伤的风险,上场来这一趟?因为经过2008年的那段风暴,他总得上场来跑一次,跑到跟腱受伤,让观众亲眼目睹,才能有个交代——当然,他还是没法清白,因为“是否假装”、“有多少动作是作秀成分”,还是会被继续追问下去。跟腱的疼痛?世界才不管呢。对许多四年看一次奥运会看一次世界杯,体育知识依靠偶尔的新闻和即时百度的电视观众来说,英雄的血,永远只是番茄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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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独自摇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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