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雪漫为陈翔写的小说(恩,很有雪漫的伤感味道!不错!)

如年承欢

夏天,烟火,我的少年
文/方悄悄

执行主编:饶雪漫


方悄悄:雪漫文化资深编辑,略带博爱倾向,喜欢披头士,喜欢老派的金发美男罗拔烈福,喜欢夏天,喜欢美少年陈翔。

本期歌者:陈翔
单曲:烟火


2010年夏天,一个崭新的少年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伴随着一个新词的诞生:香橙。
在快男的舞台上,他是最朴实的一个男孩,没有显赫的家庭和背景,所有的光芒都来自个人的努力和香橙们的支持。香橙们看着陈翔穿香橙送的价值78元的衬衫上电视,觉得心酸的同时又很骄傲:真正的明星是不需要名牌来增添颜色的,他自己就是电,是光。虽然在5进4时被意外淘汰,但这个夏天,陈翔的光芒已经无法掩盖。17编辑部里有激进分子认为,陈翔的气质甚至可以打败杰尼斯系列的少年偶像,成为红遍亚洲的万人迷。
2010年9月,陈翔在快男合辑《我的舞台》中发布了个人单曲《烟火》,两天之内便在某门户网站创下300万的试听点击量。







在我睁开眼睛之前,世界是一片微茫的白色。
一秒,两秒。歌声慢慢浮现出来,就好像在梦境的延长线上一般,是从很远的地方,轻轻地飘到了耳边。
“秋天的风吹过原野,无尽的星空多灿烂……”是陈翔唱的《星空》,清澈的声音,像这个刚开始的夏天一般让人心动。
我按下手机的闹铃,换下白色棉布长睡衣,快速地套好校服。两个月前还合身的校服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宽松了。妈妈听见响动赶到了门口,“千惠,今天一定要去上学么?”她小声问我。

“没问题的。”我反过身对她笑,“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放心吧。”
等我把牛奶和面包塞进书包,刚刚走到了门口,妈妈又不放心地追了过来:“走路的时候不要听歌,过马路的时候要小心,听见没?”
“知道了。”
走出门外的时候,我的皮肤感受到了第一缕夏天的气息。在我们这个城市,夏天好像来得比别的地方要晚一些。我很快走到第一个十字路口,绿灯亮了起来,但我没有过马路,我在等一个人。
“嗨!”宋家明骑着车跟我打招呼,我看见他的白色校服衬衫被风吹得鼓起来。他靠近我,我闻到他身上微微的汗水气味混合着清早的阳光气味,是让人忍不住想要微笑的味道。
“给你!”他塞给我一只散发着清香的橙子,仿佛这是我们的暗号。“昨晚看比赛了吧?你们家陈翔得了周冠军,有史以来的最高分哦,祝贺!”
“你不喜欢陈翔吗?”我问他。
“你喜欢的我就喜欢。”
他还是那么温柔得不像话,我将橙子举到了唇边。“上来吧。”他指着自行车的后座,我小心地坐了上去,他把车子骑得很稳,但拐弯的时候,我仍然要轻轻地抓住他的衣服。
在离学校最近的那个路口,他停下车。我“哗”地跳下来,今天,好像和过去的每一天都没什么不同。
“要记得吃早饭,还有,别为了陈翔跟同学吵架,听见没有?”他叮嘱道。
“呐,那个……”我低下头不看他,“我们分手吧。”







同桌小水轻轻地敲了敲我的桌子:“昨天的比赛你看了吗?陈翔得了周冠军诶!”
我点点头。我们是好朋友,而且都是香橙,这真是一件幸运的事。夏天还未开始的时候,那个男孩就闯进了我们的世界,随着气温逐渐上扬,我们对他的爱也与日俱增,除了鼓动亲朋好友来一起给他投票之外,还为他写下很多文字,在学校各个班级的论坛和贴吧上张贴,每当看见有人留言说自己也是香橙时,我们都会特别幸福。
不过相比之下,小水还是比我热烈得多,她曾经写过一篇叫《成为香橙的一百个理由》的文章贴到陈翔的百度贴吧,引起很多人追捧。我也收藏了那篇文章,因为我喜欢她写的一段话:喜欢他,因为他就是“少年”这个词本身,当他站在那里,你就知道有一种时光是永远不老,有一种忧伤是永不褪色。那就是我们年少的时光,那就是我们拥抱过、并且最后一定要告别的美好,而那种美好被完完整整地保存在了他的身上,我们保护他,就是保护那个纯白无暇、未曾受过污染的自己。
那真是些很美的句子,我只是有一点不同意她。
我觉得喜欢一个人一点也用不到一百条理由。
喜欢一个人根本就是不需要理由的事,只要他的一个眼神,你就沦陷了。
体育课,我和老师请了假,走到远处的树荫下,偷偷地拿出了PSP。自从喜欢上了陈翔,我的PSP里就只有陈翔的音乐和视频,我会重复地看他的VCR,看他提起自己的父母,还有他简单的梦想。
“我要带你到处去飞翔,走遍世界各地去观赏,没有烦恼没有那悲伤,自由自在身心多开朗……”
这是12进10他唱的那首《张三的歌》,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偷偷地哭了。
我没有告诉小水,其实我昨晚并没有看比赛,不是不想,而是我不能。
我多想像他唱的那样到处去飞翔,去欣赏全世界的美景,我也好想相信,这是一个充满了光亮的世界。曾经我以为这一切都离我很近,只要我不放弃,努力地跳起来就能抓到,但它们决定变得遥远的时候,我却发现自己无能为力。
“你在这干吗呢?”小水走了过来,低声问,“来那个了?”
“有点不舒服。”我笑了笑。
她一把抢过了我的PSP,“什么不舒服呀,原来是躲在这里看陈翔,分享一下嘛!”
我们一人戴着一只耳机,但这样一来,就好像没什么心思听歌了。小水坐在我身边,扯着一片树叶,忽然问我:“千惠,你会一直喜欢他吗?”
“会的呀。”
“就算自己变老了,就算自己不再是现在的自己了,也会喜欢他吗?”
“会的。”

“就算有了男朋友,也一样喜欢他?啊对了,我说错了,你有男朋友的啊。”她笑起来,“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喜欢宋家明多一些,还是喜欢陈翔多一些啊?”
“这个怎么比啊……”我犹豫起来,决定还是告诉她,“小水,我和宋家明分手了。”
“为什么啊,他对你那么好!”她跳起来,打了我一下,“你真的病了吗?烧昏头了?”
“我没有。”我推开她的手,“是真的分手了,别问了行不行?”
“那也得有个原因吧?”小水一下子变得固执了起来,“你到底在想什么呢?真的昏了头啊?就算你喜欢老大,还是得过自己的生活啊!你该不会是变成杨丽娟了吧?”
“你胡说什么呀!”我猛地站了起来。小水就是这么一个心直口快的女孩,但她刚才说的那几句话真的把我气得不轻。就算我再喜欢陈翔,又怎么会到杨丽娟那种地步?
只是我和宋家明分手的原因,我真的不想说。
放学以后,我故意在教室里磨磨蹭蹭,等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才收拾了书包往校门口走。
他果然在早晨分手的路口等我,这是我们每天的约定。就算我比平时晚到了半个小时,他也一直在那等着,我本想装作没看见,但他叫住了我:“千惠!”
“什么事?”
“今天早晨,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分手就是分手。”我说。
“是我做错了什么吗?”
“你什么都没做错,不是你的问题。”我打断他。说完之后我低下头想快速走过,他把自行车的车头一横,又拦住我。
“千惠,我觉得你这段时间都很奇怪,”他急切地抓住我的手,“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没有啊……”我用力甩开他的手,“请你不要再缠着我了!”
这个猛烈的动作让我自己打了个趔趄,耳机里陈翔的声音好像在一瞬间扩大了无数倍,一下子响满了整个宇宙。







“睡了没?”
“没。”
这是我和小水的标志对白,我们经常这样躲在被子里偷偷地给对方打电话。被老师训了也好,和班长吵了一架也好,或者是和隔壁班的帅哥说了句话也好,好的事和不好的事,都已经习惯了这样分享。
“今天下午,宋家明给我打电话了。”
“他说什么?”
“他问我,为什么你忽然变成这样了,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我不说话。
“你确定你不是在赌气,是真的要和他分手?”
“我确定。”
“可是这样很不公平诶!他又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这么伤害他呢?”小水的声音里带上了哭腔,“因为他喜欢你,所以我才放弃的不是吗?”
“可是……”
“你不是答应过我,要永远珍惜他,要幸福地在一起吗?所以我才放弃的!现在为什么要这样呢?”
“我不喜欢他了,小水。”这是那天晚上最后的对白,“我把他还给你,好吗?”
“你胡说些什么啊?”
“我是认真的,小水,”我把手机放得更贴近嘴一点,艰难地说:“你和他在一起,好不好?”
我和小水是同时认识宋家明的,那时候我和小水都刚刚进入这所重点高中,很多事情都不适应,宋家明是我们在社团里的前辈,从第一天进社团开始,就很照顾我们。
帅哥控的小水毫无悬念地喜欢上了他,可是她对他的表白,却被拒绝了。那天我陪着小水在一间水吧里等宋家明,一定要他说个原因。宋家明最后还是赴约了,他对小水说,拒绝她是因为,他已经喜欢了别的女孩。
“她比我好吗?比我漂亮吗?还是……”小水颤抖着声音问出了这些句子,当时的情景,我怎么也忘不了。
宋家明摇了摇头。“她是个很普通的女孩,没有小水漂亮,也没有小水你这么活泼,这么吸引人。她人很瘦,皮肤有点黑,鼻子塌塌的,做事老是笨手笨脚,走路还喜欢摔跤,可就是让人想去保护她。”
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我傻掉了。
小水“哗”地站了起来,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盯着我看了一秒,就猛地冲出了水吧。
我们都知道,宋家明说的那个人,是我。
那天晚上我给小水打电话,打了很多次她都不接。我握着手机睡着的时候,她却又打了过来,在电话这头,我都可以看见她努力微笑的模样。

“对不起千惠,今天就那么跑了,都来不及祝福你。”
“小水……”
“千惠,我只问你一句话,你也喜欢宋家明吗?从心里喜欢他吗?”
我犹豫了一小会,终于还是坚定地说出:“从心里喜欢他。”
“那,要幸福哦。”小水小声地说了一句,挂掉了电话。
从那以后,我和小水之间,有什么事情不太一样了。虽然小水还是一样会和我说话对我笑,虽然我知道,她真的没有怪我,她也是真心地希望我和宋家明能好好地在一起,可就是有什么东西,好像再也回不来了。
我们的友谊又变成原来那样心无芥蒂的样子,是在我们共同喜欢陈翔之后。
我们不可以一起喜欢宋家明,却可以一起喜欢另一个少年。喜欢有时候是一件自私的事,有时候却又想要全世界的人一起分享。
我真的希望自己可以跟小水分享一切,因为她对我来说,是那么珍贵的朋友。
可是有的事情,却只能深深地埋在自己心里。







盛夏正在一天比一天更逼近。
我睡到很晚才起床,妈妈出差了,我自己下楼去买早餐。
“十一、十二……”就这么一级一级数着楼梯的台阶,在最后一级台阶,还是出乎意料地滑到了。
大概是一边听着陈翔唱的《眼色》,一边还穿着拖鞋的缘故。
在便利店里拿了一瓶酸奶,又转到熟悉的位置取下一盒蛋黄酥。关东煮的气味好像很诱人,我犹豫了一下,站到了柜台前。
“我说,你不用这样的吧。”身边一个声音响起来,“就算是为了躲我,也不用搞到不去上学那么夸张,是不是?”
刚才扭到的脚还在隐隐作痛,他的声音那么贴近,让我忽然有种想逃的冲动。
快步走到便利店门口,手却被他一把抓住:“说几句话再走,行不行?”
路边有个小公园,自从和他分手之后,我就很少来这里了。
两个人一起坐在秋千上,我吸着酸奶等他开口。
“你那么说,小水很生气呢。”他说。
我怔了一下,没想到他第一句便提到小水。
“我也很生气,因为你那句话。”他的声音里果然有生气的味道,“难道我是一样东西,可以还来还去的吗?小水都哭了,说你不尊重她,我对她说,这样的事一定有原因,可是到底是什么原因啊,你为什么就不能告诉我呢?”
说到这里,他用两只手捧住我的头,强迫我对着他的眼睛。
“你到底有什么事情在瞒着我?”
他的脸慢慢靠近了我的脸,因为靠得太近,五官反而看不清楚,只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带着那么点探询又悲伤的气息,好像一直看到我的心里。
“因为我不喜欢你了,我喜欢的男生类型是……嗯,陈翔那样的。”
这句话说出来之后,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的手一松,我知道他也被我那句话吓得不轻。但我没有时间再去管他的感受,趁着他愣神的一刻我就逃掉了,途中还绊在一块树根上,蛋黄酥从手里飞了出去。
他在身后叫我,我听见了,但没有回头。







不知道小水会不会和我一样觉得,宋家明和陈翔,其实是有一点像的。
我们爱上他们,是因为他们太像我们在十七岁的时光里为自己反复描绘过的那个少年,清瘦,干净,温柔,有着明亮的梦想和眼神。
我拥有了宋家明,而小水写下了《成为香橙的一百个理由》。她实在是一个比我更坚定、更单纯的女孩子,无论如何,她都应该得到幸福。
那个夏天的最冷的一件事,是陈翔在五进四的时候被意外淘汰。陈翔平静地接受了最终的结果,我却躲进房间里哭了,我不能相信,那个努力、诚恳、善良的孩子,即使左耳突然失聪也要坚持站在舞台上把歌声带给喜欢他的人,为什么还会有人舍得伤害她?他还没有给我们唱他的原创,也没有唱他梦想中的《传奇》,却要离开这个舞台。
可是这种难过的心情,我没有办法和任何人分享了。
我回学校收拾东西的那一天,感觉校园里空荡荡的。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在炎炎夏日里,居然感觉到冷。我扶着楼梯一级一级地走上去,在推开教室门的那一刻屏住了呼吸——下一次回到这里,会是什么时候呢?

还有没有机会回到这里呢?
当我打开我的抽屉的时候,却被一个人抓住了胳膊。
在下午明亮的阳光下,她整个人都像一个淡淡的影子。是小水吗?是你吧?对不起,亲爱的小水,我不是故意不和你道别呢。
“我听说,你今天会过来。”她的声音听上去遥远得不像话,“为什么关手机?为什么不跟我联系?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你和宋家明在一起了吗?”我说,“我不想打扰你们的幸福,就这样。”
“你别骗人了。”小水说,“我什么都知道了,因为我偷看了你交到教务处的休学申请单……”
“……”
“你为什么不对我说呢?难道在你心里,我就那么不值得信任,不能跟你分担任何事?”
说完这几句话,小水哭了。
虽然我看不清楚,可我知道她是哭了,哭得非常伤心,眼泪一点一点地滴在我的手背上。在这之前,虽然我知道小水是我的好朋友,可没想到她会为了我伤心成这样。她一边哭着,一边用力地打了我一下:“今后你要是再这样瞒着我们——就去死!”
“我们?”
“我和宋家明啊。”小水说,“我告诉他了。他也应该知道,对吗?”







其实是半年以前的事了。
经常觉得头晕的我,有一次在体育课的时候忽然晕倒,被送到医院做了CT,却发现了颅腔里的肿瘤。虽然从形态分析并不属于恶性,但两个月前,那个瘤开始慢慢地压迫到视神经,我会慢慢地什么也看不见。
不是不能动手术,可是有很大的风险。“你想好了吗?肿瘤长在颅内很深的位置,她有可能死在手术台上。”这是医生对妈妈说的话,我隔着一面墙壁,却听得很清楚。
我不想伤害任何人,不想让任何人因为失去我而难过。
“你是我见过的最傻的女孩。”宋家明说,“有的事明明可以说出来,有的结果可以大家一起承受,你以为你瞒着我们,一个人消失掉,我们会好受些吗?”
“因为你那天说的话,宋家明差点没发疯。”小水的声音里带着笑意,一点伤感都听不到,“他从我那里拷走了陈翔所有的资料,一天起码问我十遍,我像不像陈翔?有没有一点像?我被烦得差一点跟他绝交呢,真的。”
我决定去手术了,无论结果是好是坏,我告诉自己不要害怕。
在这个夏天,我已经拥有了最珍贵的东西,不是吗?
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们这座城市一年一度的烟花大会就要开始了。
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好好地去看过烟火,总是因为没有买到票啊,或者觉得太挤啊,或者下周要考试啊之类的理由,错过一次又一次。
这一次呢?隔着远远的人群,我能不能看清楚天空中绽放的一朵朵绚烂的花火,燃放出仿佛不属于人间的光亮和美丽?
宋家明说:“你别担心,我找了一条路通到宝石山上,我们可以站在离烟火最近的地方。”
他又说:“千惠,你一点也用不着害怕,只要你不放开我的手,你就不会失去我。我会一直守护着你的,所以你绝对不能放弃,我们不会失去彼此。”
小水没有和我们一起去看烟火,她说,有些时光,应该只属于你们两个人,我呢,这个夏天,我有陈翔就够了。






这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可以感知到的最后色彩吗?
烟火燃放起来的时候,我眼前越来越黯淡的世界,仿佛一下子被光和颜色填充满了。我仰着头,用力地看着天空,那些模糊又绚烂的色彩在我眼前交汇,我紧紧握着宋家明的手,感到心中升起了一股莫名的坚强。
我,一定会好好地活下去。
就算流光溢彩的天空在下一秒就要归于黯淡,就算少年会老去,所有的感动会遗忘。
这个夏天已经被深深地刻在了我的生命里,不会消失。
就像小水在那篇写给少年陈翔的文章里的那句话:
“也许有一天,这一切都将失去。可我会一直记得,这个夏天我有了新的名字,会记得我为了一个美好的少年倾尽所有。他笑起来的时候我的眼睛便发光,他黯然的时候我只看到阴天。因为有他,我才更明白了‘美好’两个词有怎样生动又深刻的意义,在别人看不到、而我自己深信不疑的地方,我们分享了全部的世界。”
所谓的永恒,便是如此。
而我不会让此刻的回忆陨落,我相信。

编后语:
半岛璞:青葱岁月里不能少了一个白衣少年,无论你跟他是否能有故事,他都会是你毕生最美丽的回忆。就像抬头仰望过的那一场迅即的烟火,最美的,不是能永恒地定格在胶片上的那个刹那,而是,曾映亮你心底的那份惊喜和感动。

Autumn:烟火,短暂的、可以美得惊心动魄的东西。是不是也像是爱情?但是庆幸的是,留下的总会有永不陨落的回忆。

韩小暖:我想,所有香橙都会非常喜欢这篇文章的。有故事的音乐往往最打动人,而陈翔能够唱出这样动人的旋律,便解释了为什么他值得万千宠爱。

饶坏坏:仅仅凭新浪微薄的转发率就能看出香橙们的热情。希望这篇小说你们会喜欢,因为它像陈翔的歌一样,充满了最美好的情怀。

文章评论

keyi.

﹣ 这年代、尼玛长跪不起 、

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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