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持枪权”能“除暴安良”

个人日记

 “公民持枪权”能“除暴安良”

(民主常识系列之四)

——熊飞骏

美国权利法案第二条:公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美国开国先贤把“持枪权”列为公民第二大基本权利,不得被任何形式的政府侵犯!可见这项权利重要到什么程度。

美国人之所以强烈捍卫“公民持枪权”,主要动机就是为了“反抗暴政”。

所以美国人民一直都能有效防范暴政、恶警、兵痞和赃官的伤害。在人人都能持枪自卫且受到宪法保护情势下,暴政很难蔓延。

任何政策法令都有正反两个方面,公民持枪权也一样留下了悲剧的伤口。在保护美国人民远离暴政的同时,也制造了不少流血事件。

近几年我国官媒报道了不少美国枪击案,给中国人的印象就是美国社会到处都在开枪杀人。一个如此凶险万恶的过时制度,美国政府为何不下令废除呢?

任何制度都有利弊两面,一部分人受益一部分人为之付出代价,绝对没有弊端和负面作用的制度是不存在的。

一个制度是否有继续保持下去的必要,不是看是否存在弊端,而是看弊大还是利大,受益的人多还是付出代价的人多?

如果一个制度弊大于利,受益人大于为之付出代价的人,这个制度就仍是文明进步的,仍有继续保持下去的必要。

下面我们来对比一下“公民持枪权”的利弊;看拥有公民有持枪权的国家和公民被剥夺持枪权的国家哪个更方便伤害无辜?哪个更有利于保护良善?

美国校园枪击案中华大国民为之谈虎色变,但真正造成的伤害却不大。

美国自91年以来的二十多年中,校园死于枪击的学生总数还不到一百人。

我国公民没有持枪权,二十多年各学校死于暴力的学生总数有多少?真实数据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但比率绝对远超美国。前几年各地发生的连环屠童案就是一个灾难性阴影。

至于无辜平民死于凶杀暴力的概率,也一样远高于美国枪击案死难概率。

大别山有个小县前几年发生了一桩变门案,8口人一晚上都被凶手割了喉。因为死人太多凶犯被认定身手过人,不容易找到赵作海和呼格那样的无辜顶缸以“提高破案率”,所以此案迄今未破。

十年文革按叶帅的说法“整了一亿人整死两千万”。两千万这个数据也许有点情绪化,但七八百万应该是实实在在的。北京红八月几千无辜平民被红卫兵活活打死;湖南道县大屠杀两个月屠杀了七千多弱势平民;广西大屠杀一个夏天十多万生灵被血腥镇压……

还是拿同一个国家对比更有说服力。

德国在希特勒执政以前公民有持枪权,可死于枪击案的德国人数连进入历史记载的资格都没有。最夸张的估计也不会超过几千人。

希特勒上台后剥夺了德国公民持枪权,短短十年时间就有600多万犹太无辜被残酷屠杀。其中有150万儿童。比全球一个世纪死于枪击案的人数总和还要多。

在人类世界生命灾难中,最大最恐怖的凶手莫过于权力没有有效制约的专制政府;而不是流氓黑恶势力!希特勒在执政十年屠杀的无辜,比全欧洲千年中世纪流氓黑社会杀人的总和还要多得多。

斯大林屠杀无辜的成绩又远超希特勒。

红色高棉在柬埔寨执政的短短三年间,消灭了这个国家四分之一以上的人口。大屠杀一个接一个直到这个野蛮嗜血政权覆灭。

…………

在枪枝成为主要武器的近现代世界,平民对抗暴政的最有效途径就是“公民持枪权”。公民手无寸铁,就会极大刺激反人民专制政府的嗜血欲望,制造一个又一个的生命大灾难。公民手中一旦有枪自卫,暴君恶警兵痞作恶时就会有所忌惮,政府有组织的犯罪力量就会受到强有力的制约。

对于广大安分守己的良民来说,安全威胁除了反人民专制官府外;还有流氓黑恶势力。

公民持枪权一样有利于良民反抗黑恶势力的侵害。

多数中华大国民有一个持枪权认识误区:认为一旦社会开放枪枝,流氓黑老大就会拿枪到处杀人。社会上立马血流成河无辜死伤枕籍。

真实情势则刚好相反。

中国人首先要明白:枪击案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你主动拿枪攻击他人,就要面临两种命运:要么被对方拿枪打死,要么因命案在身被判死刑无期。

也就是说你拿枪打死人的代价是“同归于尽”!

流氓黑社会多是有组织犯罪,多人围攻一个良民且拥有体力优势。如果双方都没枪,流氓黑恶势力对一个良民玩打砸抢就会没有顾忌,犯罪风险和成本就相当小。只要不把对方打死没犯下命案就能全身而退,打伤打残很容易拿几个小钱摆平。

如果流氓和良民手中都有枪,情况就绝然不同。

流氓如果抢先对良民开枪,就很容易犯下命案。就算是专制政府也知道“命案必破”,流氓很难逃脱法律制裁,就算拿钱买通也得花费难以承受的大价钱。黑社会对良民玩打砸抢也就为了一个“利”图一个“财”,“破大财”害命可不是黑社会想要的结果。

如果流氓不率先用枪围攻一个持枪良民,良民就处于绝对有利的防卫位置。对方来的人越多射出的自卫子弹命中概率也就越高,自己这方因正当防卫,打死再多流氓也司法豁免。已方死多人来换对方一条命不是黑社会想要的,他们没那么蠢。

在人类社会所有的攻防武器中,枪枝是最伟大的发明!因为枪枝使文明人与野蛮人处于一个平等的攻防层面,极大提高了文明人反击邪恶暴力的能力,因而也极大推进了社会的文明进步。

强打恶要的蒋门神与知书达礼的许仙玩决斗,如果只靠拳脚或刀棍拼输赢,许仙必败无疑。蒋门神想怎么揍他就能怎么揍他。

如果蒋门神和许仙手中都有枪,蒋门神就占不到任何优势,他取胜的概率还不到一半。

于是蒋门神只有收敛邪恶向绅士看齐,否则他会很快死于非命。

于是整个社会弃恶从善。

在枪枝发明以前,野蛮人对文明人总是处于优势攻防地位;文明人处处被动挨打。总兵力不到十万的蒙古野蛮军团就轻而易举攻克了几亿文明人防卫的欧亚大陆。

几万女真兵团把当时世界文明领袖大宋帝国打得迁都南逃,半个中国沦陷野蛮人之手。

几十万满清野蛮人征服了一亿文明人防守的大明帝国。

…………

自枪枝发明出来以后,野蛮人与文明人的的攻防情势就倒转过来了,文明人旗开得胜所向皆捷,把野蛮人逐回到他们当初的老巢,要么放下屠刀改邪归正进化成文明人要么被消灭。

面积只有10多万平方公里的英国盎格鲁撒克逊人,依靠先进的枪枝,征服了四千万平方公里欧亚非美大陆上的十多亿野蛮人,把“民权大于官权”的现代民主宪政理念推向五大洲三大洋。

…………

中国城镇黑社会向小商小贩强收“保护费”是普遍现象。

可在公民有枪的文明世界,商贩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保护费”。那里的黑社会多是高智商犯罪,看上去象绅士。明火执仗玩打砸抢的流氓黑恶势力很难看到。

前年我在菲律宾旅行时随机采访了几十个小商店:你们这里黑社会收“保护费”吗?

什么?收保护费?谁有这么大狗胆我一枪崩了他!

如果我国业主有枪自卫,哪个流氓吃了豹子胆敢一次又一次上门强收难以承受的“保护费”?

 

多数中华大国民深信“中国人素质低”不能持枪,否则立马血流成河。

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

中国人对印度和菲律宾拥有满满的优越感,深信自己比两国公民素质高得多。

可印度人和菲律宾人都有持枪权,也没见两国血流成河。

菲律宾公民虽然有持枪权,但多数公民都没买枪。一是有枪社会相对安全用不上枪;二是有了枪后责任很大,一不小心让小孩拿出去滥用就要付出代价。

中国人一旦有了持枪权,不但不会血流成河;流氓恶警兵痞立马改恶从良夹起尾巴做人。

因为枪击案要付出“同归于尽”的巨大代价,绝大多数公民就算有了枪也不会乱开枪,就和他们手中有了菜刀也不会随便砍人一样。

飞骏曾随机采访了100个平民:如果他们有了枪会主动开枪杀人吗?代价是“同归于尽”,不是被对方开枪打死就是犯了命案被判死刑无期。

结果100个人有99个回答说不会!和别人小仇小怨常有,可犯不着“同归于尽”啊!

只有一个人回答说“会!村支书我会一枪崩了他!他贪了村里几百万,就算同归于尽也值!”

这就说明一个问题:一旦中国公民有了持枪权,绝大多数人都不会主动开枪杀人;绝大多数人也不会挨别人枪击。因为绝大多数人没有制造“同归于尽”的深仇大恨。

只有流氓恶警贪官兵痞才会制造“同归于尽”的深仇大恨。所以公民一旦有了枪这些坏蛋就最不安全。

所以中国一旦开放“公民持枪权”,开始三五年会发生很多枪击案,不过倒下的多是流氓恶警贪官。这些大坏蛋在无枪社会很安全,可任意欺压良善不用付出相应代价。三五年过后,枪击案就会自然沉寂平静下来。

一个无枪专制社会开放公民持枪权可“分步”实施:第一步开放“成熟公民”(年满28岁无刑事前科有家室和相对稳定收入)“持有但不携带枪枝”权利,枪枝只存放在自己私人空间防卫罪犯入室打砸抢,但不准携带出门防意气之争拿枪使气斗狠。象熊飞骏这样的光棍赤贫无产阶级建议暂不给他持枪权,等他有了老婆之后再考虑。

 

文明社会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公民持枪权虽然会发生枪击案;但有利于“除暴安良”!正面作用远远大于负面。枪击案是文明社会必须付出的代价。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文章评论

心如大海

说的太好啦!给我来支美国秃鹰就知足了

无所谓

老百姓有了枪,独裁政府就完蛋

乐天

持枪权也是天赋人权中的一种权利。

一怒为红颜

你太天真了,中国的掌权者深深知道一旦让百姓拥有了枪支,他们的特权立刻瓦解。所以你怎么说,在中国这个独权的社会中,都不会开这个先例的,除了推翻现有政府……[em]e103[/em]

风潮涨

一切生产资料土地都充公,,人就没有了反抗能力了,,,知识分子都进了体制,不听话,工作没了,福利没了,,,

赛特

就目前情况来看,国人有枪了100%大乱。 博主呼吁民主思想是值得称颂的。 但是博主忘了一点“民主思想是怎么来了?” 要知道西方国家自古就有契约精神,而在契约精神的基础上,形成了法治理念,又通过法治理念,才孕育了民主思想。 而中国一没契约精神,二更没法治理念,这种情况下,是根本无法形成民主思想的,只会出现民粹。 就好像苏联和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结果走上了半封建半奴隶制。 为什么?就是因为根本达不到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看看人家芬兰等小国,人家才是真的条件达到了。 当然,中国走民主道路,并不需要像西方一样走上几百上千年。 中国应该先培养人的法治意识,法治意识并不单单是懂法律,而是尊重法律,尊重他人的合法利益。 遇到问题,不去走后门,不去行贿,不给官员贪污的机会。 当然了,这个过程,个人会吃一些亏,会有不少的事办不成,损害了一些个人的利益。 但是你想过没有,当你去走后门,行贿,你就会让另外一个竞争者失败,让一个遵守秩序的人失败。 只有当越来越多的人,不在走后门,尊重秩序,尊重法治的时候,才可能诞生真正的民主思想。 千万不要以为民主思想,只有权利,没有付出。 “只有权利,没有付出 ”,那是民粹,而且最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