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们模糊的青春
个人日记
“爱情是足以焚身的烈火,不管是聪明人还是笨蛋,爱上了,都成了飞蛾。谁都知道飞过去会成为飞灰,但那又怎么样,百年之后,不管燃烧过与否,我们都将成为尘土。”
这句话我已重复读过了好几遍。
不管别人怎么说,我着实打心眼里佩服,这部《致青春》里,赵薇饰演了一位勤劳的农夫,让我深埋已久的情感破土而出,看来她更适合做导演,至少我这么认为,给她鼓鼓掌吧,不为别的,就为了小燕子成了老家贼,能钻进心里的老家贼。
刚刚还是崭新的书已被翻过了200多页,有些累。起身打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哈欠,顺势拉伸一下腰间日渐增多的赘肉,然后泯一大口红彤彤的康师傅红茶,拧上瓶盖,慢慢踱到窗前。透过玻璃望去,才发现,这座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小城在傍晚时分显得如此秀气,街道透露着整洁,空气弥漫着恬静,象男生心目中的初恋情人。下班的时间过了很多,车流不再熙攘,偶尔有一辆单车在十字路口从容驶过。
晚霞渐渐烧红了整个西面的天空,余晖洒在单位门前的那一小块绿地上。视线突然被两个青涩的身影吸引,从他们的校服可以断定来自和我同一个高中。女孩在前,边走边跳,男生背着两个巨大的书包傻乎乎的跟从,不由想起属于自己的那段傻乎乎的时光。
追女孩子绝对是一种男生的天性,只不过天分不同罢了,这点毋庸置疑。青春期的如期而至会让人难以抵挡因荷尔蒙的泛滥而造成原始的*冲动,尽管老师总说你们还小,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可实际上,那才是真正的爱情,没车子,没房子,没工作,有的就是那份陪伴,那份牵挂,还有那份看到她(他)身边有异性就会反酸的味道。说实话,我特别讨厌“泡妞”这个词,总觉得那是对爱情的一种亵渎,男人追女人,若为了炫耀,那他就是一个十足的王八蛋,一个虽然站立行走但是没进化干净的王八蛋。如果真要是泡的话,那也是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能美出的鼻涕泡。
其实爱情并不神秘,只是一种感觉,一种离开一分钟就开始朝思暮想的感觉。
我的一位哥哥曾对我说:“爱情与婚姻无关。”我曾怀疑过,但现在,我信。
我们这一代(70后)的青春象颗太阳光底下的水晶,美丽,透明,光芒四射,充满希望。那个年代里,人与人之间的结构单纯,爱恨简单,哪怕恶语相加,拳脚相向也不外乎是一个勾心斗角,绝倒多数的人都过着同样的生活,不像现在对官、商的那份“偏好”,更谈不到什么“*二代”,“屌丝”。既然相对平等,便不会隐藏本性,喜欢的就爱了,看不惯的就骂了,谈不拢的就动手了,甚至有些行为完全出自于一己之私,现在看来,那时我们更尊重对方,更尊重人性,即便那是一个沾满鼻血的人性。
青春如豆蔻,可惜那时候我们活的是那么模糊。
如今,一晃一万多个日子在自己生命中就这样悄悄划掉了,我的记忆中除了犯着各种各样的错误之外,就是发起了一轮又一轮的反思,以至于把陷入苦闷当成了一种习惯,把瞻前顾后演变成了一种习性,就连说两句所谓的真话都怕被别人冠以“爱抱怨”“装大尾巴狼”的坏名声。现在看来,《皇帝的新装》,彻头彻尾的抄袭,明明是天朝的事。想一想,自己睁开眼就跟着一大堆人为了点私利去兜着圈的忽悠,上下忽悠,左右忽悠,白念了那么多年的书,还赶不上一个叫韩寒的光屁股小男孩。
连回家看看老人都得立个法,可知这个社会人情冷漠的程度,网络上蹦出几个以“独醒”自诩的碎嘴文人,什么五毛一块的掐,有个屁用,有空多管管孩子,从遵守交通规则、买东西排队、借别人东西要及时归还开始教育,就像骂中国足球的,有几个是真正的球迷,去球场看球的,没准希望中国输球的比希望赢球的还多,原因很简单,赢了就没法发泄了,输了才有笑话看。人没社会公德心也就罢了,还没有“罪恶感”,连头顶三尺的神都不怕,我只想说一个字“次奥”!
既然我们终究会成为尘土,那为什么不可以化成肥料呢?
青春虽已逝,可惜我们现在活得依然是那么模糊。
文章评论
强子
青春遥远,现实很近。
shannon
真的是你写的吗,[em]e179[/em]
随遇而安
是歌词[em]e113[/em]
七弦
多情自古空余恨,闯弟珍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