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销售额不超2万元企业免征两税的会计处理

个人日记

 根据:
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字[1995]6       1995-1-24

 

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74号《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现对企业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规定如下:

 

  一、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营业税、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对于直接减免的营业税、消费税,不作账务处理。

的规定,会计上不用进行提取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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