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
美文共赏
前言:这是我在网上看到的文章,与大家共享。有时候,爱情真的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天荒地老、抑或海枯石烂,有多少人能够做到(⊙o⊙)?永远,到底有多远,没有人能说的清楚。也许,某些时刻,爱或者不爱,都只能自行了断。不要奢望任何人可以爱你一辈子,也不要不再相信温暖的字眼。我们都已经过了爱做梦的年纪,很多时候,平实的生活,简单的相伴,也许才是感情的真谛。爱,并不是甜言蜜语,也不是山盟海誓,而是同甘共苦、风雨共行。我觉得一个男人,能容忍你的缺点,纵容你的孩子气,懂得心疼你、呵护你,这样就已经足矣。越是感人至深的爱情,大多结局并不那么完美。不要刻意地去要求对方,家应该是温暖的港湾。我爱的人,刚好也爱着我,这样其实就是最大的幸福。愿身边所有的朋友亲人,每一天都沐浴在甜蜜中(⊙o⊙)哦
那年,她和他都是十八岁,都是花一样的年龄,都是人生中最美丽的光景,他们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考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他们刚来到北京,这个无比繁华的大都市的时候,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里的同学都流利地说着英语,他们会感到很自卑,听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相互安慰,惺惺相惜。
许久,两颗心就近了。他们也和所有的小恋人一样,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只是都花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贫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的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了一些工,情况好了一些,由于可以教几个小孩子数学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的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钱了会买给你。那是条银质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那条项链之后显的非常的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将那条项链送给了她,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将自己送给了他,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无比激动地说,我会一辈子都对你好的,一辈子我们都不分离。她幸福地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之后,她开始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的反应,她怀孕了。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一定要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的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到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却留在了北京。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家乡的一个小厂打工,挣的钱刚刚能果腹,她在等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的生活。
可他没有回来,他说,北京机会多,等我有钱了,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然而,这个诺言,他却没有实现。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那样难看,散乱的头发,又黄又瘦的脸,穿的衣服也邋遢极,小孩子不停地哭闹着。这和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
他一阵阵地害怕:他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能带她走吗?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北京过的怎么样。他说,混的不好,你再等等。
其实,他是撒了谎的,那时,他已经是某知名公司的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上万块。而她则只有几百块钱,分别时她还拿了一千块塞到他手里,说,你在北京开支大,拿着。他的眼泪要下来,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出来的吧,而他却骗了她。
他决定,日后拿钱来还她这笔帐。三年后,他给她寄去了十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现在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而她不久就把十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是一辈子的,可我却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么懂事的一个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这也是为了让她自己死心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把爱情也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再回家乡看他一眼,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他更适合她呢。
那时,他身边也正有个美丽时尚的女子在追求他,因了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何况,这女孩子的家就在北京,父母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不久,他便和这个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并在美国开了一家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太多的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可她却没有和他一起分享。
为了爱情的那粒种子,她选择了放弃,但放弃的结果却是男人嫌她是块过时的布料,根本不想做成衣服来穿了。他知道自己是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想帮她。
此时,她是家乡一个中学的代课老师,虽然还不到四十岁,却已是半白的头发了,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一刹那,他们都惊呆了!
他没想到她变化得这么厉害,从前还有年轻的踪影,现在,却老成了这个样子!而他则更英俊更挺拔,好像二十多岁的样子,那样迷人那样有风度,开着宝马车,穿着几千元一套的衣服! 他们愣了很久,都在心里感叹着,岁月的无情。几十年过去了,她年已老色已衰,而他却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的却是无穷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很健壮、很帅气,学习非常好,已经被保送到北京上大学了。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是那样的单薄,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平静地说:其实我一直都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弹了起来,眼泪也淬不及防地落下来,内心里的洪水似决了堤一样,宛如天地间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原来她一直在等他,一直这样痴痴地等着他。 你傻呀。他骂,你傻死了啊你。她的眼睛里也满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那是真的。我也曾去北京找过你,可是发现你已经变了,已经变了…… 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这一跪,是他心甘情愿的,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而此时他却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所有的一切,再也不能容忍这样的一个女人,可他知道,她是他心底的一粒珍珠,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 她拉起了跪在地上的他,她的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你无须自责,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与你无关的。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和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一样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一句誓言,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惜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也对不起“爱情”这样的字眼。
文章评论
bang&~倪
好看
浪迹天涯
[em]e160[/em]
一线天
看看朋友,问好,祝好!
忘了还有心跳
人生明知道是错也会一无反顾就好像飞蛾扑火如果不是火我还不扑呢!^ω^
忘了还有心跳
婚姻不是发誓 轰轰烈烈的爱情都会变成平平淡淡地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