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论四家合注有关“行苦”各节

贤善宗规

闲来无事,试译【广论四家合注】中有关“行苦”各节,聊备闻思、禅观之助。说明:1.【广论】沿用尊法师译文,有改动处标以下划线。2. 合注部分未标明四家分属。
—— by  江波译师

第八,分二:廣說;教誡珍愛修心要法。今初:思惟宣說五種取蘊總為苦義分五:謂是當成眾苦之器,及依已成眾苦之器,是苦苦器,是壞苦器,是行苦器。於此諸苦當數思惟。

其中 五之 初者,謂依受此取蘊,生煩惱而積集業已,能引來生以後眾苦。第二,謂依 此如是 已成之蘊,為老病等 之所依止,若非有此蘊,則無出生彼等苦之所依。第三、第四,謂彼 苦苦、壞苦 二苦粗重 或種子 隨逐,能生彼二。此者,雖暫時有樂,然因有彼二種子,若與緣會便生,終未解脫彼二。第五,謂 為業煩惱他自在而轉且由彼所生之取蘊初成,即便生為行苦自性,以一切行為宿惑業他自在轉,是行苦故。取蘊者,欲、貪依次緣未來之身而欲得、緣現在之身而貪著。彼二乃成蘊之因,由彼二所生之蘊名取蘊。譬如草、木所生之火名草火、木火,此從自因釋名。又,有漏五蘊生取蘊之因欲、貪,故彼蘊名取蘊,是取欲、貪所生之蘊故。譬如生花之樹、生果之樹名花樹、果樹,此從果釋名。此是佛子札貝協年所著【俱舍釋】中所說。本派諸先師如是說。於三苦時,此當詳說。
第二,教誡珍愛修心要法:若於生死取蘊自性,未能發起真實厭離,則其真實求解脫心,無發生處。於諸有情流轉生死,亦無方便能起大悲,故隨轉趣大小何乘,然此意樂極為切要。
修三苦分【地論】與中觀二派。初又分七, 初壞苦經云:“樂受者,生時樂,住時亦樂,變壞則苦。苦受者,生時苦,住時亦苦。”又云:“無常皆苦。”謂譬如極熱或瘡或癰若於其上灑以冷水似為 微小安樂。於生死中所有 有漏 樂受,若壞 時,還起眾 苦,故名壞苦。此復非惟其受,即此相應餘心、心所及為所緣諸有漏境,皆是壞苦。
第二,苦苦者:又如熱癰逼切,觸熱水等變異觸時,起極楚痛。如是 當知苦受,隨纔生起,便能觸惱或身或心,故名苦苦。譬如腎痛。此復如前,非惟其受,亦攝相應及諸有漏境
第三,行苦者:又如熱癰,俱未觸會 涼水及熱水 二觸之時,有漏捨受,為諸 煩惱 粗重之所隨逐,故名行苦。說彼捨受為煩惱生、住粗重之所隨逐故是行苦者,總捨受有善、不善、無記三類,彼善復有有漏及無漏二類,當知諸有漏是行苦,諸無漏非苦諦。總習氣、粗重、種子等皆如異門,須依所計事等有容之差別分為多種,此中作生煩惱、苦之習氣、因、種子。此亦如前,非惟其受。有漏樂、苦、捨三受為三苦之事相。彼三各各及餘相應心、心所、為所緣而生彼等諸有漏境,說亦分別攝入三苦。有漏境中有根、大所依等,彼時之五蘊亦似應攝入。業煩惱増上所生蘊之微細變化,及以業煩惱為因身心不堪能或不自在之分等,皆行苦之事相,餘者尚多。如是行苦 由先業煩惱自在而轉,故名為苦,及為能發後煩惱種所隨逐故,名為 因果 遍行粗重所隨。
第四,由三受生粗重之理者三受生三毒及果,故當滅除之理者如是若起樂受貪欲增長,若起苦受嗔恚增長,苦樂俱非隨粗重身,則於無常執為常等愚癡增長。
第五,由粗重生苦之理者:其中貪欲能感當來於五趣中生等眾苦,嗔於現法起憂慼等,於後法中感惡趣苦。癡於前二所感二苦隨逐不捨。
第六,當滅除由三受生粗重之理者:故於樂受,了悟彼實是苦而先前不知,妄執為樂,應觀為苦,滅除貪欲。於諸苦受,應作是思:此 有漏 蘊即是眾苦因(聚),從此生 猶如毒癰所生毒箭(劇痛)。若自有毒癰病根時,當生劇痛,不應生嗔;如是歸咎於蘊,滅除嗔恚。於諸捨受,應觀無常銷滅為性,即修無我義,滅除愚癡。不於三受為三毒因。
第七,彼等出處者:此如《瑜伽師地》及《攝抉擇》意趣而說。
第二,如中觀派釋,分二:周遍行苦之行與周遍之理;有漏受無自性樂之理。今初:如負重擔,隨其重擔當負幾久,便有爾許不樂。業煩惱増上所引 取蘊重擔亦爾,自初取為始,乃至執持爾時受苦,以此蘊中有苦 果及因之業 煩惱 種子薰染之 粗重安住 即隨逐,故 彼蘊即行苦,既有此行苦 或有漏蘊 已,雖於現在 二種現前 苦受未生,然 若遇緣,其無間由種種門能起眾苦,故此行苦遍一切苦,及是所餘二苦根本,故應於此多修厭離。

第二又能增貪現前樂受如解疲倦多是於漸息滅位回改即息滅時 妄起樂覺全無不待除 苦所顯自性之樂 即真實樂。譬如太走為苦,略為住息遂生樂覺。現見此是先生大苦,漸息滅時樂漸次起,故非性樂。若太久坐,仍復如前,生眾苦故。若是性樂之因者,應如苦因,隨其習近,其苦漸增,如是習近行住坐臥,飲食日陰等,亦應隨其幾久習近,便有爾許安樂漸起。現見太久惟生苦故。現在有漏樂受多自性是苦。餘大苦漸息滅時,彼苦轉小,餘少分苦新生時,小故不現,現見似樂,苦回改時,妄起樂覺,彼性非樂,漸增現前時,現見為苦。若是性樂,隨其幾久習近,樂須漸增而不然故。譬如為暑熱所惱,住陰涼處,無間現見為樂。然住若太久,苦又復生。經中亦云:“出生餘新苦。”《入胎經》云:“生惟苦生,滅惟苦滅。”如是亦如《入胎經》云:「難陀,行住坐臥諸威儀中,應當了知別別是苦。諸靜慮師,應觀彼彼威儀自性,若行度日,不住不坐不臥,彼則於行,惟別受苦。別別領受猛性、粗性、難可忍性、非悅意性。非於其行,起安樂想。」餘三威儀亦如是說:「難陀,然由彼彼威儀之苦,暫間斷故,遂於餘餘新生眾苦,妄起樂想。難陀,生惟苦生,有漏樂受生已自性即苦,故 滅惟苦 之自性 滅;又有漏樂受, 生惟 自時第二刹那餘苦 之自性中 生,滅惟 自時第二刹那餘苦 之自性中 滅。」或謂:如久習近有漏樂受之末生苦,久習近苦之末亦當生樂而等同。曰:《四百論》亦云:「如安樂增長 即久習近有漏樂受之末,現見 與之相 成苦,如是 有漏 苦增長,然 最後 非可轉 受。

以此功德回向,愿【四家合注】汉译本早日问世,广利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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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灭除心闇曼殊意光论》摘略(行苦部分)

【第八六则】问:思苦有何要义?此间应如何思法?

答:经论中说:思苦能於轮回起厌离心,思苦能折骄慢,思苦能於他有情起悲,思苦能止恶修善。此言思苦功德,极关重要。

应如何思法?当思自己虽从恶趣苦中出离,而获此善趣(人身)。若继修离十不善法戒,奉行十善,虽能从恶趣苦中获得出离(粗分),而得到善趣果位,然而未得断除苦根——惑业烦恼,不能出离轮迥。未知苦谛,不离苦性故。故当思流转中总苦:如龙树《亲友书》中所说六苦,当谛思之。所谓六苦:一、轮回无定,二、不知满足过患,三、数数舍身过患,四、数数受生过患,五、数数高下不可保信,六、共住友伴不可保信(每种苦之概要,详《明灯颂自释》中)。若具体思维,当思别苦。此中摄恶趣苦、善趣苦,恶趣苦应如前下士道中思恶趣苦法门而谛思。此间思恶趣苦后,当继思善趣苦。此间依上师教授,先思人中苦,因八苦除末(取蕴苦),七苦主要依人而生。又七苦之次第,修时先取於人最有感受者,提前思修,次思修生、老、病、死等苦,此为上师要诀。一、人中苦:(一)谋生之苦,(二)爱别离苦,(三)怨憎会苦,(四)求不得苦,(五)生苦,(六)老苦,(七) (八)死苦。(详《明灯颂自释》);二、思惟非天苦(即阿修罗苦)(详《明灯颂自释》中);三、思惟天苦,分二:(一)欲界天苦,(二)上界天苦(亦详《明灯颂自释》中)。

取蕴苦:五取蕴又称有漏蕴,凡成苦谛者,称为有漏。有说凡有漏,皆行苦性。依烦恼贪着现蕴,始取后蕴,故名取蕴。依烦恼而成蕴,依蕴而起以后烦恼。总之依受五取蕴,为生老病死所依,能引今后二世中,苦苦及坏苦二者。但成取蕴,由惑业自在,皆是行苦。

八苦最当思维生苦及行苦性,始生起出离。思此二苦,始能破有漏蕴,始能出世间。但思老死等苦,惟心生凄惨,而不能出世间。於此有漏蕴辗转相续之轮回世间,心生厌离,乃真出离。平常失意,非真出离。苦苦、坏苦详《明灯颂自释》)

【第八七则】问:行苦之行,是否即行蕴之行?

答:应知五取蕴因惑业生,行苦之行,非行蕴之行。此身乃业力支配,非自由称行苦。行苦之行,在藏语为“杜杰”,“杜”字义为摄引,由先业摄引今生蕴。“杰”字义谓能作,由摄蕴故,能作苦性,不自在转。若不分别,谓行蕴之行是苦,则色、受、想等,皆是苦了。各宗所许行苦性,各有不同,然合中观者,凡有漏蕴为行苦性。即许三界,虽能住其境界,然不自在,终当变坏,无自在力为行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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