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观十二有支品第二十六(12颂)
般若中观
释品文 由未通缘起与通达缘起而有流转与还灭之理,分二
一、流转缘起,分二:
(问曰:《中论》“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的因缘是什么?答曰:彼即十二缘起支。此缘起支分差别,颂云:)
1、能引因果
(1)、能引因
众生痴所覆 为后起三行 以起是行故 随行堕六趣
以诸行因缘 识受六道身
(2)、所引果
以有识着故 增长于名色 名色增长故 因而生六入
情尘识和合 以生于六触 因于六触故 即生于三受
2、能成因果
(1)、能生因
以因三受故 而生于渴爱 因爱有四取 因取故有有
若取者不取 则解脱无有
(2)、所生果
从有而有生 从生有老死 从老死故有 忧悲诸苦恼
如是等诸事 皆从生而有 但以是因缘 而集大苦阴
二、还灭缘起
(诸智圣者不新作能引业,愚痴异生是作业者,何以故?行是生死的根本故,又圣智者现见诸法实相故。若断无明即得解脱,何以故?无明若灭则诸行亦不生故。圣者息灭无明是有因由的,即由了知而修诸法实相故。所知如是正灭唯彼苦之蕴,因为无明等灭已,则行等亦不起故。颂云:)
是谓为生死 诸行之根本 无明者所造 智者所不为
以是事灭故 是事则不生 但是苦阴聚 如是而正灭
摄义示品名
对于缘补特伽罗及法缘起而起我执的二种无明,是如何执着二种我的俱生无明之行相,先须认识清楚。次知此中所说一切正理,皆是破除二种无明所执的二种我,以及通达二无我见的正因。又于获得彻底通达无我之正见后,应从闻思修三,尽力使成为缘起还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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